关于《三合乡永安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三合乡永安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合乡永安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论为该地块满足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不需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详细采样分析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现将《三合乡永安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点击下载:三合乡永安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

  2022年9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合乡永安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论为该地块满足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不需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详细采样分析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现将《三合乡永安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点击下载:三合乡永安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

  2022年9月1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