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山县太平镇湾口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灵山县太平镇湾口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水审〔2022〕46号
关于灵山县太平镇湾口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山县水利规划服务站:
报来的《灵山县太平镇湾口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概况
原则同意灵山县太平镇湾口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成果。太平镇位于灵山县的西部,驻地距灵山县城86km。太平镇自来水厂的现状取水口位于太平镇湾口江董屋新村附近河段,以九冬江支流湾口江水为水源。该水厂设计供水量800m3/d,设计供水人口*人,主要供给太平镇镇区及董屋村、村心坪、那马村,水厂运行状况稳定。太平镇湾口江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一级保护区面积1.273km2,二级保护区面积11.725km2。
太平镇湾口江董屋新村河段作为太平镇区及周边农村的饮用水水源,其水质状况直接影响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湾口江董屋新村河段缺乏隔离防护措施,加之部分群众水源保护意识淡薄,村民在湾口江沿线活动,存在垂钓、牲畜进出水源地饮水等污染水源的现象。保护区存在问题是: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不完善,保护区界碑(牌)、标志牌、宣传警示牌不完善、不规范。
二、总体布局及规模
太平镇湾口江水源地设置防护栏共1845m,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共2块,宣传牌共2块。
三、主要工程技术方案
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复核优化工程技术方案,需要其他配套项目设施的,请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组织实施。
四、项目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编制项目概算所采用的依据、原则和方案。经核定,工程静态总投资82.*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9.*元,临时工程费0.*元,独立费用9.*元,基本预备费2.*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0.*元,环境保护工程费10.*元。
五、工程效益
工程实施后,改善太平镇城区及周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问题,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保护措施逐步落实,有效保障太平镇城区及周边农村*人的饮水安全。
附件:工程项目预算总表
灵山县水利局
2022年9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灵山县水利局办公室2022年9月13日印
附件
工程项目预算总表 | |||||
工程名称:灵山县太平镇湾口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 工程费 | 设备 购置费 | 独立 费用 | 合计 |
I | 工程部分投资 | ||||
一 | 建筑工程 | 49.56 | 49.56 | ||
(一) | 水源地隔离保护工程 | 48.37 | 48.37 | ||
(二) | 标示牌 | 1.19 | 1.19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
四 | 临时工程 | 0.74 | 0.74 | ||
(一) | 其他工程 | 0.74 | 0.74 | ||
五 | 独立费用 | 9.13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4.29 | 4.29 | ||
(二) | 勘察设计费 | 3.62 | 3.62 | ||
(三) | 其他 | 1.22 | 1.22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50.31 | 9.13 | 59.44 | ||
基本预备费(5%) | 2.97 | ||||
静态总投资 | 62.41 | ||||
价差预备费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
工程部分总投资 | 62.41 | ||||
II | 移民与环境投资 | ||||
一 | 征地移民补偿 | ||||
二 | 水土保持工程 | 10.00 | 10.00 | ||
三 | 环境保护工程 | 10.00 | 10.00 | ||
移民与环境总投资 | 20.00 | 20.00 | |||
III | 工程投资总计 | ||||
静态总投资 | 82.41 | ||||
总投资 | 82.41 |
灵水审〔2022〕46号
关于灵山县太平镇湾口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山县水利规划服务站:
报来的《灵山县太平镇湾口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概况
原则同意灵山县太平镇湾口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成果。太平镇位于灵山县的西部,驻地距灵山县城86km。太平镇自来水厂的现状取水口位于太平镇湾口江董屋新村附近河段,以九冬江支流湾口江水为水源。该水厂设计供水量800m3/d,设计供水人口*人,主要供给太平镇镇区及董屋村、村心坪、那马村,水厂运行状况稳定。太平镇湾口江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一级保护区面积1.273km2,二级保护区面积11.725km2。
太平镇湾口江董屋新村河段作为太平镇区及周边农村的饮用水水源,其水质状况直接影响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湾口江董屋新村河段缺乏隔离防护措施,加之部分群众水源保护意识淡薄,村民在湾口江沿线活动,存在垂钓、牲畜进出水源地饮水等污染水源的现象。保护区存在问题是: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不完善,保护区界碑(牌)、标志牌、宣传警示牌不完善、不规范。
二、总体布局及规模
太平镇湾口江水源地设置防护栏共1845m,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共2块,宣传牌共2块。
三、主要工程技术方案
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复核优化工程技术方案,需要其他配套项目设施的,请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组织实施。
四、项目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编制项目概算所采用的依据、原则和方案。经核定,工程静态总投资82.*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9.*元,临时工程费0.*元,独立费用9.*元,基本预备费2.*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0.*元,环境保护工程费10.*元。
五、工程效益
工程实施后,改善太平镇城区及周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问题,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保护措施逐步落实,有效保障太平镇城区及周边农村*人的饮水安全。
附件:工程项目预算总表
灵山县水利局
2022年9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灵山县水利局办公室2022年9月13日印
附件
工程项目预算总表 | |||||
工程名称:灵山县太平镇湾口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 工程费 | 设备 购置费 | 独立 费用 | 合计 |
I | 工程部分投资 | ||||
一 | 建筑工程 | 49.56 | 49.56 | ||
(一) | 水源地隔离保护工程 | 48.37 | 48.37 | ||
(二) | 标示牌 | 1.19 | 1.19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
四 | 临时工程 | 0.74 | 0.74 | ||
(一) | 其他工程 | 0.74 | 0.74 | ||
五 | 独立费用 | 9.13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4.29 | 4.29 | ||
(二) | 勘察设计费 | 3.62 | 3.62 | ||
(三) | 其他 | 1.22 | 1.22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50.31 | 9.13 | 59.44 | ||
基本预备费(5%) | 2.97 | ||||
静态总投资 | 62.41 | ||||
价差预备费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
工程部分总投资 | 62.41 | ||||
II | 移民与环境投资 | ||||
一 | 征地移民补偿 | ||||
二 | 水土保持工程 | 10.00 | 10.00 | ||
三 | 环境保护工程 | 10.00 | 10.00 | ||
移民与环境总投资 | 20.00 | 20.00 | |||
III | 工程投资总计 | ||||
静态总投资 | 82.41 | ||||
总投资 | 8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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