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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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A厂区: (略) 常平镇司 (略) 8号B厂区: (略) 常平镇土塘 (略) 47号一栋2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和工程组成改扩建前, (略) (略) (略) 常平镇司 (略) 8号,项目厂址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58"26.74",东经114° 3"54.02"。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9000m2;项目主要从事电子陶瓷材料、电阻加热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子陶瓷材料*个、电阻加热器*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X。现由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拟在原厂区(A厂区)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内容如下:1、增加投资额*元;A厂区改扩建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2、取消生产电子陶瓷材料*个/年、电阻 加热器*个/年;增加加工生产多孔电阻加热器2亿只/年、加热电阻器用发热体*件/年。3、减少4台工业电炉、27台退火炉、10台气动切片机、3台打端子机、2台压机、4台冲压机、7台电阻测试机、6台通电测试机、6台绝缘测试机、12台老化测试机、2台电子显微镜、4组气密性测试(一组4台)、裁线机1台、铝粉印刷机27台、5台激光打码机、10台烤箱、1台固化剂、 10台点胶枪等设备、设备增减量详见表12;4、增加2台混料机、2台密炼机、17台搅拌机、4台振筛机、30台热压铸成型机、15台注塑成型机、7台整列排盘机、15台排蜡烤箱、5台立式烤箱、2条隧道烧结炉、4台真空烧结炉、23台印刷机、4台流延机、5台烧结炉、2台焊接炉、8台锡炉、30台点胶机等设备,详见表12。根据企业生产需求,项目同时进行异地扩建,异地扩建的地址为: (略) 常平镇土塘 (略) 47号一栋201室,该厂区为B厂区,B厂区的建设内容如下:1、B厂 (略) 常平镇土塘 (略) 47号一栋201室,卫星坐标中心为:北纬22°57"31.130",东经114°1"45.920",占地面积为360m2,建筑面积360m2。2、增加箱式烤箱3台、研磨机3台、双磨机2台、单面平磨机1台、去离子过滤机1台、超声波清洗仪7台、水浴锅3台、打磨机3台、超声波清洗机2台等设备,详见下表12,B厂区设备仅对A厂区的产品进行加工,不单独生产产品。改扩建后,项目A厂区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9000m2;项目B厂区占地面积450m2,建筑面积450m2。项目主要从事多孔电阻加热器、加热电阻器用发热体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多孔电阻加热器2亿只、加热电阻器用发热体*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碎料工序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混料、振筛工序的工作点设置半密闭罩收集废气,并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球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素烧、烧结工序废气经炉内引至排气筒后高空排放,浸锡工序锡及其化合物设置集气罩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再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拟将挤出造粒、热压铸成型、注塑成型、排蜡、流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拟 (略) 、点胶、喷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干式研磨、打磨工序颗粒物经半密闭罩收集废气,并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对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水: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略) ,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纯水制备浓水:项目纯水制备系统主要是通过将自来水通入处理装置后去除水中的离子、胶体等杂质从而达到制备清洗工序所需的纯水的目的,这一过程会有少量纯水制备系统浓水产生。属清净下水,该类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回用至水磨用水、水浴加热用水、浸锡后清洗用水。水磨废水、水浴加热废水、清洗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共为655.05t/a,经“气浮+混凝沉淀+厌氧+好氧+砂滤、碳滤+超滤+两级RO系统”处理后,其中88%的废水576.44t/a,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 “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中;另外12%的废水78.606t/a,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真空烧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应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再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③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④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⑤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两班,每班8小时,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再经自然衰减后,项目A厂区东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B厂区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2017),6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中6.1以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项目原料空桶经分类收集后可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可不按危险废物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9-1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A厂区: (略) 常平镇司 (略) 8号B厂区: (略) 常平镇土塘 (略) 47号一栋2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和工程组成改扩建前, (略) (略) (略) 常平镇司 (略) 8号,项目厂址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58"26.74",东经114° 3"54.02"。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9000m2;项目主要从事电子陶瓷材料、电阻加热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子陶瓷材料*个、电阻加热器*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X。现由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拟在原厂区(A厂区)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内容如下:1、增加投资额*元;A厂区改扩建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2、取消生产电子陶瓷材料*个/年、电阻 加热器*个/年;增加加工生产多孔电阻加热器2亿只/年、加热电阻器用发热体*件/年。3、减少4台工业电炉、27台退火炉、10台气动切片机、3台打端子机、2台压机、4台冲压机、7台电阻测试机、6台通电测试机、6台绝缘测试机、12台老化测试机、2台电子显微镜、4组气密性测试(一组4台)、裁线机1台、铝粉印刷机27台、5台激光打码机、10台烤箱、1台固化剂、 10台点胶枪等设备、设备增减量详见表12;4、增加2台混料机、2台密炼机、17台搅拌机、4台振筛机、30台热压铸成型机、15台注塑成型机、7台整列排盘机、15台排蜡烤箱、5台立式烤箱、2条隧道烧结炉、4台真空烧结炉、23台印刷机、4台流延机、5台烧结炉、2台焊接炉、8台锡炉、30台点胶机等设备,详见表12。根据企业生产需求,项目同时进行异地扩建,异地扩建的地址为: (略) 常平镇土塘 (略) 47号一栋201室,该厂区为B厂区,B厂区的建设内容如下:1、B厂 (略) 常平镇土塘 (略) 47号一栋201室,卫星坐标中心为:北纬22°57"31.130",东经114°1"45.920",占地面积为360m2,建筑面积360m2。2、增加箱式烤箱3台、研磨机3台、双磨机2台、单面平磨机1台、去离子过滤机1台、超声波清洗仪7台、水浴锅3台、打磨机3台、超声波清洗机2台等设备,详见下表12,B厂区设备仅对A厂区的产品进行加工,不单独生产产品。改扩建后,项目A厂区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9000m2;项目B厂区占地面积450m2,建筑面积450m2。项目主要从事多孔电阻加热器、加热电阻器用发热体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多孔电阻加热器2亿只、加热电阻器用发热体*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碎料工序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混料、振筛工序的工作点设置半密闭罩收集废气,并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球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素烧、烧结工序废气经炉内引至排气筒后高空排放,浸锡工序锡及其化合物设置集气罩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再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拟将挤出造粒、热压铸成型、注塑成型、排蜡、流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拟 (略) 、点胶、喷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干式研磨、打磨工序颗粒物经半密闭罩收集废气,并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对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水: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略) ,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纯水制备浓水:项目纯水制备系统主要是通过将自来水通入处理装置后去除水中的离子、胶体等杂质从而达到制备清洗工序所需的纯水的目的,这一过程会有少量纯水制备系统浓水产生。属清净下水,该类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回用至水磨用水、水浴加热用水、浸锡后清洗用水。水磨废水、水浴加热废水、清洗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共为655.05t/a,经“气浮+混凝沉淀+厌氧+好氧+砂滤、碳滤+超滤+两级RO系统”处理后,其中88%的废水576.44t/a,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 “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中;另外12%的废水78.606t/a,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真空烧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应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再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③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④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⑤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两班,每班8小时,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再经自然衰减后,项目A厂区东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B厂区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2017),6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中6.1以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项目原料空桶经分类收集后可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可不按危险废物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9-1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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