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2年9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2年9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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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感染性疾病病房楼建设工程 | (略) 东段乡南柳村北侧, (略) 内 | (略) (略) 感染性疾病病房楼建设工程 | 中蓝 (略) | 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m2,建设一座三层病房楼,设置床位80张,购置呼吸机、监护仪、检验设备等。 | (1) 废气 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生活垃圾异味、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2) 废水 特殊医疗废水(检验分析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与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经预消毒池处理后,再与纯水制备污水一起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斜管沉淀+消毒接触+二级过滤,处理能力为50m3/d)处理后,经市 (略) (略) 东段污水处理厂。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医疗机构污水外排口应设置污水计量装置,并宜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对COD和氨氮进行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生态环 (略)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同 (略) 东段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院区内各设备用房,如冷冻机、新风机、通风机、水泵、洗衣机、空压机等应采用低噪声高效率产品,采用隔震减震基础,必要时采用噪声构造墙面、隔声门、软管接头等有效阻隔固体传声与空气传声。需要控制噪声的病房、诊断室等区域可选用密闭型门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 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清掏污泥(HW01)经生石灰消毒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HW01)、废药品、药物(HW03)、住院病人生活垃圾(HW01)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一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药品废 (略) 区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职工一般生活垃圾经垃圾站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固体废物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进行处置,储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执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医护人员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本)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规定要求。 |
2 | 废盐酸及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 (略) (略) 辛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略)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企业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内新建净水剂车间1座,不新增占地,购置溶解釜、过滤器、反应釜、盐酸罐、液氧罐等35(台套),对现有工程酸洗工序产生的废盐酸和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 (1) 废气 溶解、氧化聚合反应及各储罐大小呼吸HCl气体排放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4废酸再生氯化氢排放限值、表5 酸洗机组及废酸再生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电焊、破壳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轧钢行业中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排放限值、表5中厂界颗粒物排放限值。 (2)废水 酸雾吸收塔定期排水进入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 (略) (略) 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外排废水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表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 (略) 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化验废液、废试剂瓶,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催化剂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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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感染性疾病病房楼建设工程 | (略) 东段乡南柳村北侧, (略) 内 | (略) (略) 感染性疾病病房楼建设工程 | 中蓝 (略) | 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m2,建设一座三层病房楼,设置床位80张,购置呼吸机、监护仪、检验设备等。 | (1) 废气 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生活垃圾异味、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2) 废水 特殊医疗废水(检验分析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与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经预消毒池处理后,再与纯水制备污水一起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斜管沉淀+消毒接触+二级过滤,处理能力为50m3/d)处理后,经市 (略) (略) 东段污水处理厂。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医疗机构污水外排口应设置污水计量装置,并宜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对COD和氨氮进行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生态环 (略)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同 (略) 东段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院区内各设备用房,如冷冻机、新风机、通风机、水泵、洗衣机、空压机等应采用低噪声高效率产品,采用隔震减震基础,必要时采用噪声构造墙面、隔声门、软管接头等有效阻隔固体传声与空气传声。需要控制噪声的病房、诊断室等区域可选用密闭型门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 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清掏污泥(HW01)经生石灰消毒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HW01)、废药品、药物(HW03)、住院病人生活垃圾(HW01)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一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药品废 (略) 区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职工一般生活垃圾经垃圾站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固体废物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进行处置,储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执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医护人员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本)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规定要求。 |
2 | 废盐酸及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 (略) (略) 辛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略) | 河北 (略) | 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企业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内新建净水剂车间1座,不新增占地,购置溶解釜、过滤器、反应釜、盐酸罐、液氧罐等35(台套),对现有工程酸洗工序产生的废盐酸和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 (1) 废气 溶解、氧化聚合反应及各储罐大小呼吸HCl气体排放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4废酸再生氯化氢排放限值、表5 酸洗机组及废酸再生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电焊、破壳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轧钢行业中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排放限值、表5中厂界颗粒物排放限值。 (2)废水 酸雾吸收塔定期排水进入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 (略) (略) 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外排废水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表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 (略) 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化验废液、废试剂瓶,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催化剂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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