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新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辽阳市新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拆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略) 于2016月31日印发)、《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待确定无污染后,再实施征收。

(略) 场项目建设 (略) 白塔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西三里村,东 (略) 相邻,南侧隔三里街与文教社区相邻,西侧与教委小区住宅相邻,北侧与太子河区农机局相邻。地块面积为1232.9 平方米。本项目地块 (略) (略) 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商业服务性质用地。

为确认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明确地块环境现状是否满足用地要求,减少土地再在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略) 委托,辽宁 (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信息采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该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 (略) (略) 场建设项目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略) ,辽阳

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拆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略) 于2016月31日印发)、《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待确定无污染后,再实施征收。

(略) 场项目建设 (略) 白塔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西三里村,东 (略) 相邻,南侧隔三里街与文教社区相邻,西侧与教委小区住宅相邻,北侧与太子河区农机局相邻。地块面积为1232.9 平方米。本项目地块 (略) (略) 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商业服务性质用地。

为确认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明确地块环境现状是否满足用地要求,减少土地再在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略) 委托,辽宁 (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信息采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该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 (略) (略) 场建设项目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略) ,辽阳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