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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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三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持续注重法治政府建设,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部署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学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谈治国理政》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全面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学谈治国理政》等有关依法治国理论,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不定期召开法律法规学。二是不定期开展双随机监管专题培训会,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讲解“双随机—公开”抽查要求,包括抽查主题、抽查对象和抽查方式等内容,对基层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

(三)加强普法学,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降级备案,网上备案,切实做好企业服务,2019年全年审批共127个,降级备案26个,网上备案167个,使审批方式更加合理、高效。二是根据《 (略)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台政发[2009]48号),三门县从2011开始对企业实施总量控制,要求企业有偿使用COD、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根据“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在2019年底,我县 (略) 上申报、竞拍总量,并下发《企业排污权竞拍申报注意事项》指导企业如何有偿购买总量。

(二)强化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1、主动做好审批服务。对于重点项目,我局从规划选址、环评编制、技术评估到项目环评审批做到全程服务,提前介入,动态跟踪,主动加强指导,加快审批进度。

2、着力做好后续管理工作。一是落实后环评备案。对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生产规模、生产产品的重大变化,由业主单位进行后评价,报我局备案,并根据后评价结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二是严格排污许可管理。企业在投产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从投产之日起,其排污情况需满足许可要求,并提供验证材料。三是动态管理园区环保工作。定期跟踪当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清理和重新修订了《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并对外公布了《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方案。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严格按 (略) 站上进行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邀请专家进行论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听证会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论证等,加强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定了浙江省金威事务所任益民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截至2019年底,我局共出动环境行政执法人员1237人次,检查企业453家次,责令整改企业54家。

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分离制度》的规定,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查处分开”,监察大队与各环保站负责案件的立案查处,法宣科负责案件的审查,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还需要通过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案件集体审议领导小组来集体讨论决定。截至2019年底,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起,处罚金额*元,其中查封扣押34件,限产停产15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

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日常环境信访处理,对重点排污单位和一般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并将“双随机”检 (略) 上进行了公开。2019年底,双随机抽查企业77家。

四是全面推行“ (略) +监管”。充分利用“浙江 (略) ”,并设置管理员3名,及时更新发布行政执法信息,实现掌上监管、掌上执法、掌上公开,打造智慧环保。

五是深入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针对“未批先建”等环评违法行为,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环保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探索实施限制信贷、供地、参加政府采购和提高电价、污水处理费标准等惩戒措施。依法对严重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企业和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的环评机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是根据新《环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三门” (略) 、 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评审批、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和处罚等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通过 “浙江省政务 (略) ”平台,将重大环境行政 (略) ,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8件,其中人大议案2件,政协提案6件,内容涉及区域水域污染问题整治、工业垃圾规范、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开展环境修复等方面。我局已将所有提案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答复率为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做好*环保举报热线、*政府服务热线和环境信访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截至2019年底,我局共受理群众反映各类环保问题信访件1967宗,处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

九、存在问题

1、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人员也少,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

2、创新学。

6、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力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指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2019年度, (略) 生态环境局和三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持续注重法治政府建设,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部署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学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谈治国理政》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全面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学谈治国理政》等有关依法治国理论,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不定期召开法律法规学。二是不定期开展双随机监管专题培训会,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讲解“双随机—公开”抽查要求,包括抽查主题、抽查对象和抽查方式等内容,对基层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

(三)加强普法学,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降级备案,网上备案,切实做好企业服务,2019年全年审批共127个,降级备案26个,网上备案167个,使审批方式更加合理、高效。二是根据《 (略)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台政发[2009]48号),三门县从2011开始对企业实施总量控制,要求企业有偿使用COD、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根据“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在2019年底,我县 (略) 上申报、竞拍总量,并下发《企业排污权竞拍申报注意事项》指导企业如何有偿购买总量。

(二)强化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1、主动做好审批服务。对于重点项目,我局从规划选址、环评编制、技术评估到项目环评审批做到全程服务,提前介入,动态跟踪,主动加强指导,加快审批进度。

2、着力做好后续管理工作。一是落实后环评备案。对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生产规模、生产产品的重大变化,由业主单位进行后评价,报我局备案,并根据后评价结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二是严格排污许可管理。企业在投产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从投产之日起,其排污情况需满足许可要求,并提供验证材料。三是动态管理园区环保工作。定期跟踪当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清理和重新修订了《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并对外公布了《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方案。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严格按 (略) 站上进行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邀请专家进行论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听证会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论证等,加强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定了浙江省金威事务所任益民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截至2019年底,我局共出动环境行政执法人员1237人次,检查企业453家次,责令整改企业54家。

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分离制度》的规定,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查处分开”,监察大队与各环保站负责案件的立案查处,法宣科负责案件的审查,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还需要通过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案件集体审议领导小组来集体讨论决定。截至2019年底,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起,处罚金额*元,其中查封扣押34件,限产停产15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

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日常环境信访处理,对重点排污单位和一般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并将“双随机”检 (略) 上进行了公开。2019年底,双随机抽查企业77家。

四是全面推行“ (略) +监管”。充分利用“浙江 (略) ”,并设置管理员3名,及时更新发布行政执法信息,实现掌上监管、掌上执法、掌上公开,打造智慧环保。

五是深入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针对“未批先建”等环评违法行为,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环保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探索实施限制信贷、供地、参加政府采购和提高电价、污水处理费标准等惩戒措施。依法对严重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企业和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的环评机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是根据新《环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三门” (略) 、 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评审批、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和处罚等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通过 “浙江省政务 (略) ”平台,将重大环境行政 (略) ,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8件,其中人大议案2件,政协提案6件,内容涉及区域水域污染问题整治、工业垃圾规范、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开展环境修复等方面。我局已将所有提案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答复率为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做好*环保举报热线、*政府服务热线和环境信访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截至2019年底,我局共受理群众反映各类环保问题信访件1967宗,处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

九、存在问题

1、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人员也少,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

2、创新学。

6、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力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指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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