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13日,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根据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钟山县公安镇牛庙村八石山脚河边。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北纬24.*°。本项目占地面积4000m2(约6亩),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购置桥切机、板底机、红外线切边机、压滤机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年产*平方米花岗岩板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7月,项目业主委托广西 (略) 编制完成了《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8月,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以贺钟环审〔2021〕28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5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评价范围一致。
(五)工程变动情况
(1)本项目设备数量发生了变动,设备数量比环评时减少了, (略) 场需求进行调整;
(2)本项目工作人员发生了变动,由12人,变成10人,因为根据实际生产需求,10人能满足生产需求;
(3)本项目环保投资发生了变动,因 (略) 场价格进行调整,环保投资由*变动成*;
(4)本项目平面布置图发生了变动,根据实际现场建设情况进行调整。
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花岗岩荒料切割、磨光、切边工序阶段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少数花岗岩板材表面火烧处理产生的废气以及车 (略) 扬尘等。
(1)堆场粉尘
①通过对原料堆场、产品堆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增加花岗岩荒料及板材表面的湿度,有效降低原料堆场扬尘的产生。
②堆场四周设置雨水导流沟,设置足够容积的沉砂池,并尽可能的将初期雨水抽回至沉淀池进行生产使用,减少废水外排现象发生。
(2)加工粉尘
项目花岗岩板材加工作业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在每台切割机及打磨机上方均设置有一条喷淋水管,保证喷淋设施正常运转,同时评价要求在厂区内设置喷雾机,对主要产尘工序周边进行喷雾降尘减少粉尘产生量。
(3)火烧工序产生的废气
项目火烧处理采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钢瓶罐装),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能源,主要成分是*烷,燃烧生成水和二氧化碳,通过加强对生产车间通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道路扬尘
对厂区主 (略) 进行水泥硬化,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处理;及时清 (略) 上洒落的物料,减少扬尘产生量;对进出厂区车辆进行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应低速慢行。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严禁使用报废车辆。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1)切割、磨光、切边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切割、磨光、切边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含石粉等颗粒悬浮物,废水通过排水沟收集进入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2)厂区抑尘用水
项目设置喷雾机用于厂区内抑尘,喷雾机开启时间与生产时间同步,开启至场地内湿润即停,可反复开启保持场内场地湿润。该废水全部损耗无外排。
(3)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08m3/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厂区内各种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等、交通运输噪声;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降噪。
(1)对切割、磨光、切边等设备设置在专门厂房内,设置隔声、减振装置。
(2)合理安排工人的作业时间,降低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并给高噪设备旁工作的人员配备耳塞。
(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车辆在居民休息时间通过居民点,同时车辆通过居民点时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村屯的影响。
(4)加强绿化建设。 (略) 两侧种植隔离绿化带,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及美化环境。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沉淀池产生的泥渣、包装时产生的废弃包装木箱以及火烧废渣。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2.7t/a。收集垃圾后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
(2)边角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荒料的切割以及半成品切边等都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切割边角料,边角料产生量约1572t/a,废切割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后,交由 (略) 综合处理。
(3)沉淀池泥渣
项目沉淀池泥渣主要为石粉渣等,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后产生量为10t/a,统一收集后交由 (略) 综合处理。
(4)废弃包装木箱
项目产品包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包装木箱,产生量为3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火烧废渣
项目在进行火烧工序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渣,产生量为2 t/a,统一收集后交由 (略) 综合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故本项目不对废水进行监测与评价,只对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噪声进行监测评价。
2、废气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3个监控点的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其修改清单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钟 (略) 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钟 (略) 委托广西 (略) 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8月,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以贺钟环审〔2021〕28号《关于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三同时”制度
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定期检查各项环保设施,加强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长期的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原料堆放场的管理。
(三)定期清理喷淋塔沉渣,以保证喷淋塔的有效容积。
(四)完善环保设施、设备的标识牌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五)排污口需贴上标识牌。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钟 (略)
2022年9月13日
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13日,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根据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钟山县公安镇牛庙村八石山脚河边。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北纬24.*°。本项目占地面积4000m2(约6亩),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购置桥切机、板底机、红外线切边机、压滤机等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年产*平方米花岗岩板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7月,项目业主委托广西 (略) 编制完成了《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8月,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以贺钟环审〔2021〕28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5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评价范围一致。
(五)工程变动情况
(1)本项目设备数量发生了变动,设备数量比环评时减少了, (略) 场需求进行调整;
(2)本项目工作人员发生了变动,由12人,变成10人,因为根据实际生产需求,10人能满足生产需求;
(3)本项目环保投资发生了变动,因 (略) 场价格进行调整,环保投资由*变动成*;
(4)本项目平面布置图发生了变动,根据实际现场建设情况进行调整。
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花岗岩荒料切割、磨光、切边工序阶段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少数花岗岩板材表面火烧处理产生的废气以及车 (略) 扬尘等。
(1)堆场粉尘
①通过对原料堆场、产品堆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增加花岗岩荒料及板材表面的湿度,有效降低原料堆场扬尘的产生。
②堆场四周设置雨水导流沟,设置足够容积的沉砂池,并尽可能的将初期雨水抽回至沉淀池进行生产使用,减少废水外排现象发生。
(2)加工粉尘
项目花岗岩板材加工作业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在每台切割机及打磨机上方均设置有一条喷淋水管,保证喷淋设施正常运转,同时评价要求在厂区内设置喷雾机,对主要产尘工序周边进行喷雾降尘减少粉尘产生量。
(3)火烧工序产生的废气
项目火烧处理采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钢瓶罐装),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能源,主要成分是*烷,燃烧生成水和二氧化碳,通过加强对生产车间通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道路扬尘
对厂区主 (略) 进行水泥硬化,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处理;及时清 (略) 上洒落的物料,减少扬尘产生量;对进出厂区车辆进行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应低速慢行。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严禁使用报废车辆。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1)切割、磨光、切边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切割、磨光、切边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含石粉等颗粒悬浮物,废水通过排水沟收集进入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2)厂区抑尘用水
项目设置喷雾机用于厂区内抑尘,喷雾机开启时间与生产时间同步,开启至场地内湿润即停,可反复开启保持场内场地湿润。该废水全部损耗无外排。
(3)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08m3/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厂区内各种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等、交通运输噪声;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降噪。
(1)对切割、磨光、切边等设备设置在专门厂房内,设置隔声、减振装置。
(2)合理安排工人的作业时间,降低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并给高噪设备旁工作的人员配备耳塞。
(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车辆在居民休息时间通过居民点,同时车辆通过居民点时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村屯的影响。
(4)加强绿化建设。 (略) 两侧种植隔离绿化带,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及美化环境。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沉淀池产生的泥渣、包装时产生的废弃包装木箱以及火烧废渣。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2.7t/a。收集垃圾后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
(2)边角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荒料的切割以及半成品切边等都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切割边角料,边角料产生量约1572t/a,废切割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后,交由 (略) 综合处理。
(3)沉淀池泥渣
项目沉淀池泥渣主要为石粉渣等,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后产生量为10t/a,统一收集后交由 (略) 综合处理。
(4)废弃包装木箱
项目产品包装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包装木箱,产生量为3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火烧废渣
项目在进行火烧工序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渣,产生量为2 t/a,统一收集后交由 (略) 综合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故本项目不对废水进行监测与评价,只对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噪声进行监测评价。
2、废气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3个监控点的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其修改清单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钟 (略) 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钟 (略) 委托广西 (略) 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8月,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以贺钟环审〔2021〕28号《关于荣泰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三同时”制度
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定期检查各项环保设施,加强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长期的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原料堆放场的管理。
(三)定期清理喷淋塔沉渣,以保证喷淋塔的有效容积。
(四)完善环保设施、设备的标识牌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五)排污口需贴上标识牌。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钟 (略)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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