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飞越禽业有限责任公司肉鸭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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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飞越禽业有限责任公司肉鸭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安徽飞越禽业有限责任公司肉鸭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2-08-16 09:07:02

2022年8月13日,安徽 (略) 根据《肉鸭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原和县环保局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 (略) 肉鸭加工项目位于安徽省和县香泉镇张集社区小张自然村,项目设计生产规模年屠宰家禽*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贮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处理装置、危废暂存库)等。

(二)建设审批情况

2013年9月12日由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备案,2013年9月委托河南 (略) 编制《安徽 (略) 肉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5月4日原和县环境保护局以“和环行审〔2014〕35号”文对本项目进行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概算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投资的0.94%;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4.4%。

(四)验收范围:

对安徽 (略) 肉鸭加工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项目变动内容如下:

1、加工种类增多,总体处置重量减少

2、产品品种均为家禽类,处理能力不变,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燃料由无烟煤变更为生物质燃料,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3、废气处理设施由无组织改为有组织排放;废水处理工艺改进后,增加了处理能力

4、1号和2号车间内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生产线恶臭废气、锅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等。

(1)生产线恶臭废气:本项目1号生产线和2号生产线的浸烫区会产生恶臭气体。项目在每个生产线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其中1号生产线采用水幕+光氧工艺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号生产线采用光氧+活性炭吸附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

(2)锅炉燃烧废气:本项目设置两台生物质锅炉分别对1号和2号生产线进行供热。两台锅炉均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个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区域会产生恶臭气体。项目在厌氧池上方安装盖板,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食堂油烟:食堂油烟采用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有屠宰清洗废水、地面设备清洗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等。

(1)屠宰清洗废水:本项目屠宰禽类前后需要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车间内导流沟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最终排入石跋河。

(2)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和设备每天进行清洗,废水经过车间内导流沟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最终排入石跋河。

(3)废气处理废水:1号生产线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水幕+光氧处理,产生的废水经过车间内导流沟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最终排入石跋河。

(4)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厂 (略) 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最终排入石跋河。

(5)锅炉排水:锅炉产生少量的废水,经过厂 (略) 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最终排入石跋河。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锅炉风机、制冷压缩机、污水处理站鼓风机等,单个设备源强约为80-95dB(A)。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选择低噪声设备

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了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隔声、减震或加消声器

根据噪声产生的性质可分为机械运动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或加消声器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通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或者隔声门窗来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

①风机等振动设备配置减震座。

②合理地固定水管和风 (略) 的震动。

③给风机、水泵设备安装房间内。

(3)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经治理后,高噪声设备声源值降至60~65dB(A)之间,满足保护操作工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加上围墙隔音、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能够做到厂界达标。

4、固废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家禽粪便、灰渣、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

其中家禽粪便和污水站污泥外售至相关单位用作肥料;灰渣外售至相关建筑行业用于制砖;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死家禽不存放于厂内由原厂家进行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经厂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和废光氧管。

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马鞍山 (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处置。

5、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为屠宰加工项目,设有冷库,制冷剂采用氟利昂。氟利昂不属于风险物质,本项目无环境风险。日常生产过程中做到如下几点:

①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废水不混入雨水,进而渗透进入地下水;

②厂区主要生产、生活区域,地面实施硬化处理,防止污水下渗;

③全部输水管道实施防渗处理,防止污水泄漏和下渗;

④注重厂区内绿化面积。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

本项目设置了1个污水排放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5个废气排放口,并建立了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 (略) 。

(3)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

本项目未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环评要求项目设置5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探,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的房屋均为安徽 (略) 的租赁房屋。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4)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安徽 (略) 于2018年12月10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2021年12月9日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66R001Y)。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号线生产线生物质锅炉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04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4kg/h,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均低于检出限;2号线生产线生物质锅炉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18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73kg/h,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均低于检出限。锅炉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号生产线恶臭处理装置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3(无量纲);2号生产线恶臭处理装置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6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3(无量纲);污水处理站废气排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40mg/m3、最大排放速率0.*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3(无量纲);恶臭有组织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规定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有组织废气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pH值范围在6.8-7.1、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总大肠菌群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53mg/L、16mg/L、13.1mg/L、15.4mg/L、1.02mg/L、345MPN/L,满均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一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数值均低于60dB(A),厂界夜间标噪声数值均低于50dB(A),各监测点位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环境监测及相关资料等分析,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需完善的措施及要求

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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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飞越禽业有限责任公司肉鸭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2-08-16 09:07:02

2022年8月13日,安徽 (略) 根据《肉鸭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原和县环保局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 (略) 肉鸭加工项目位于安徽省和县香泉镇张集社区小张自然村,项目设计生产规模年屠宰家禽*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贮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处理装置、危废暂存库)等。

(二)建设审批情况

2013年9月12日由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备案,2013年9月委托河南 (略) 编制《安徽 (略) 肉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5月4日原和县环境保护局以“和环行审〔2014〕35号”文对本项目进行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概算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投资的0.94%;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4.4%。

(四)验收范围:

对安徽 (略) 肉鸭加工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项目变动内容如下:

1、加工种类增多,总体处置重量减少

2、产品品种均为家禽类,处理能力不变,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燃料由无烟煤变更为生物质燃料,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3、废气处理设施由无组织改为有组织排放;废水处理工艺改进后,增加了处理能力

4、1号和2号车间内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生产线恶臭废气、锅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等。

(1)生产线恶臭废气:本项目1号生产线和2号生产线的浸烫区会产生恶臭气体。项目在每个生产线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其中1号生产线采用水幕+光氧工艺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号生产线采用光氧+活性炭吸附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

(2)锅炉燃烧废气:本项目设置两台生物质锅炉分别对1号和2号生产线进行供热。两台锅炉均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个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区域会产生恶臭气体。项目在厌氧池上方安装盖板,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食堂油烟:食堂油烟采用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有屠宰清洗废水、地面设备清洗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等。

(1)屠宰清洗废水:本项目屠宰禽类前后需要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车间内导流沟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最终排入石跋河。

(2)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和设备每天进行清洗,废水经过车间内导流沟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最终排入石跋河。

(3)废气处理废水:1号生产线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水幕+光氧处理,产生的废水经过车间内导流沟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最终排入石跋河。

(4)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厂 (略) 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最终排入石跋河。

(5)锅炉排水:锅炉产生少量的废水,经过厂 (略) 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沟渠,最终排入石跋河。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锅炉风机、制冷压缩机、污水处理站鼓风机等,单个设备源强约为80-95dB(A)。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选择低噪声设备

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了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隔声、减震或加消声器

根据噪声产生的性质可分为机械运动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或加消声器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通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或者隔声门窗来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

①风机等振动设备配置减震座。

②合理地固定水管和风 (略) 的震动。

③给风机、水泵设备安装房间内。

(3)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经治理后,高噪声设备声源值降至60~65dB(A)之间,满足保护操作工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加上围墙隔音、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能够做到厂界达标。

4、固废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家禽粪便、灰渣、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

其中家禽粪便和污水站污泥外售至相关单位用作肥料;灰渣外售至相关建筑行业用于制砖;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死家禽不存放于厂内由原厂家进行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经厂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和废光氧管。

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马鞍山 (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处置。

5、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为屠宰加工项目,设有冷库,制冷剂采用氟利昂。氟利昂不属于风险物质,本项目无环境风险。日常生产过程中做到如下几点:

①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废水不混入雨水,进而渗透进入地下水;

②厂区主要生产、生活区域,地面实施硬化处理,防止污水下渗;

③全部输水管道实施防渗处理,防止污水泄漏和下渗;

④注重厂区内绿化面积。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

本项目设置了1个污水排放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5个废气排放口,并建立了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 (略) 。

(3)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

本项目未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环评要求项目设置5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探,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的房屋均为安徽 (略) 的租赁房屋。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4)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安徽 (略) 于2018年12月10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2021年12月9日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66R001Y)。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号线生产线生物质锅炉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04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4kg/h,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均低于检出限;2号线生产线生物质锅炉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18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73kg/h,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均低于检出限。锅炉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号生产线恶臭处理装置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3(无量纲);2号生产线恶臭处理装置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6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3(无量纲);污水处理站废气排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40mg/m3、最大排放速率0.*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3(无量纲);恶臭有组织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规定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有组织废气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pH值范围在6.8-7.1、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总大肠菌群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53mg/L、16mg/L、13.1mg/L、15.4mg/L、1.02mg/L、345MPN/L,满均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一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数值均低于60dB(A),厂界夜间标噪声数值均低于50dB(A),各监测点位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环境监测及相关资料等分析,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需完善的措施及要求

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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