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公示
(滨海新区)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公示
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保障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已组织编制完成了《< (略) 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规划修改方案的有关内容
(一)项目概况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1〕21号),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主线起于京津 (略) 和长深高速连接,止于天津港港区内海铁大道,采用双向十二车道(含应急车道)标准,全长约21.3公里,其中,滨海新区段内,海滨大道以西段,长约18.8公里, (略) 标准(10行车道+2应急车道);海滨大道以东段,长约2.5公里, (略) 标准。
本项目用地面积共209.8220公顷,其中滨海新区范围内用地面积202.2240公顷,不符合规划需修改规划用地面积为46.2382公顷。该项目在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77.1753公顷、交通用地78.8105公顷、林地42.8407公顷、其他农用地3.2610公顷、水域0.1365公顷,不涉及占用规划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该项目在滨海新区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现状地类为 (略) 用地10.1254公顷、城镇住宅用地1.0463公顷、工业用地5.4600公顷、公路用地9.010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3305公顷、公园与绿地37.5519公顷、沟渠9.4408公顷、果园0.8290公顷、河流水面4.5275公顷、坑塘水面8.9647公顷、空闲地7.0222公顷、裸土地0.1399公顷、 (略) 1.7205公顷、农村宅基地0.1217公顷、其他草地6.5911公顷、其他林地14.1196公顷、乔木林地0.9472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9193公顷、设施农用地0.153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4008公顷、水浇地2.2119公顷、铁路用地1.6704公顷、物流仓储用地12.9546公顷、养殖坑塘63.9644公顷。
(二)规划修改原因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 (略) 交通类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第四条第三节,“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 (略) 和省级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及时修改规划,并将规划修改方案与建设用地报批资料一并报批”。本 (略) 交通类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非建设用地,可按照上述法规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三)规划修改的原则
本次规划修改工作,严格按照依法依规、指标控制、布局合理、节约集约、与相关规划协调、公众参与的原则进行。
(四)规划修改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市国土房管局关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8〕4号)等。
(五)规划修改方案
本项目主线起点至海滨大道段采 (略) 标准建设,面积187.3882公顷,在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51.9208公顷、规划交通用地70.8469公顷、林地42.8407公顷、其他农用地3.2610公顷、水域0.1365公顷、现状交通用地7.9636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0.4187公顷,拟将上述规划用途为水域、林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区域修改为规划交通用地,涉及规划修改面积共46.2382公顷;本项目海滨大道至终 (略) (略) 标准建设,面积14.8358公顷,该段在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不需进行规划修改。
(六)项目涉及生态敏感区情况分析
1.项目与生态保护用地及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分析:项目不涉 (略) 生态保护红线;项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已履行相关审查程序。
2.项目与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关系分析:项目占用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的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本项目属于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工程,依据《 (略) 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在管控区范围内建设。
3.项目与水库管理线关系分析:项目不在水库管理线内。
4.项目与自然保护区关系分析:项 (略) 自然保护地规划范围以外,与各类自然保护区无冲突。
5.项目与蓄滞洪区关系分析:项目位于蓄滞洪区范围以外。
6.项目地质灾害分析:《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并经专家审查,专家审查意见为: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建设用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七)项目与滨海新区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情况
1.规划修改符合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
本次规划修改未突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未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项目与三条控制线衔接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项目地块未涉及占压在编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3.做好过渡期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
本次规划修改成果经批准后,项目修改地块将纳入滨海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确保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
(八)规划局部修改实施影响的评估分析
1.对主要调控指标的影响评估
耕地保有量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规划一般耕地,规划修改后不影响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指标的落实。项目用地范围涉及现状耕地2.2119公顷,建设单位在土地征收转用过程中,需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切实保护耕地。
建设用地指标:本次规划修改后,滨海新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增加46.238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为预期性指标。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对规划用地布局的影响评估
规划修改后,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发生细微变化,未发生建设用地地块碎裂化的情况。
3.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天津 (略) 段 (略) 段。目前已完成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天津 (略) 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取得了《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天津 (略) 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环环评许可表〔2022〕4号)。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 (略) 段)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并已 (略) 生态环境局,开展审查工作。《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 (略) 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通过对工程选址选线的环境合理性分析、大气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生态影响、环境风险影响等综合评价提出,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可以做到环境风险可控,减缓项目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公示时间
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9日止。公示期间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ttp://**。
附件:
1、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局部修改方案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情况统计表
2、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整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3、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整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4、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1(调整前)
5、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1(调整后)
6、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2(调整前)
7、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2(调整后)
8、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3(调整前)
9、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3(调整后)
10、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4(调整前)
11、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4(调整后)
12、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5(调整前)
13、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5(调整后)
2022年9月16日
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保障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已组织编制完成了《< (略) 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规划修改方案的有关内容
(一)项目概况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1〕21号),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主线起于京津 (略) 和长深高速连接,止于天津港港区内海铁大道,采用双向十二车道(含应急车道)标准,全长约21.3公里,其中,滨海新区段内,海滨大道以西段,长约18.8公里, (略) 标准(10行车道+2应急车道);海滨大道以东段,长约2.5公里, (略) 标准。
本项目用地面积共209.8220公顷,其中滨海新区范围内用地面积202.2240公顷,不符合规划需修改规划用地面积为46.2382公顷。该项目在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77.1753公顷、交通用地78.8105公顷、林地42.8407公顷、其他农用地3.2610公顷、水域0.1365公顷,不涉及占用规划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该项目在滨海新区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现状地类为 (略) 用地10.1254公顷、城镇住宅用地1.0463公顷、工业用地5.4600公顷、公路用地9.010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3305公顷、公园与绿地37.5519公顷、沟渠9.4408公顷、果园0.8290公顷、河流水面4.5275公顷、坑塘水面8.9647公顷、空闲地7.0222公顷、裸土地0.1399公顷、 (略) 1.7205公顷、农村宅基地0.1217公顷、其他草地6.5911公顷、其他林地14.1196公顷、乔木林地0.9472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9193公顷、设施农用地0.153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4008公顷、水浇地2.2119公顷、铁路用地1.6704公顷、物流仓储用地12.9546公顷、养殖坑塘63.9644公顷。
(二)规划修改原因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 (略) 交通类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第四条第三节,“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 (略) 和省级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及时修改规划,并将规划修改方案与建设用地报批资料一并报批”。本 (略) 交通类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非建设用地,可按照上述法规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三)规划修改的原则
本次规划修改工作,严格按照依法依规、指标控制、布局合理、节约集约、与相关规划协调、公众参与的原则进行。
(四)规划修改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市国土房管局关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8〕4号)等。
(五)规划修改方案
本项目主线起点至海滨大道段采 (略) 标准建设,面积187.3882公顷,在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51.9208公顷、规划交通用地70.8469公顷、林地42.8407公顷、其他农用地3.2610公顷、水域0.1365公顷、现状交通用地7.9636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0.4187公顷,拟将上述规划用途为水域、林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区域修改为规划交通用地,涉及规划修改面积共46.2382公顷;本项目海滨大道至终 (略) (略) 标准建设,面积14.8358公顷,该段在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不需进行规划修改。
(六)项目涉及生态敏感区情况分析
1.项目与生态保护用地及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分析:项目不涉 (略) 生态保护红线;项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已履行相关审查程序。
2.项目与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关系分析:项目占用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的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本项目属于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工程,依据《 (略) 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在管控区范围内建设。
3.项目与水库管理线关系分析:项目不在水库管理线内。
4.项目与自然保护区关系分析:项 (略) 自然保护地规划范围以外,与各类自然保护区无冲突。
5.项目与蓄滞洪区关系分析:项目位于蓄滞洪区范围以外。
6.项目地质灾害分析:《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并经专家审查,专家审查意见为: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建设用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七)项目与滨海新区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情况
1.规划修改符合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
本次规划修改未突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未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项目与三条控制线衔接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项目地块未涉及占压在编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3.做好过渡期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
本次规划修改成果经批准后,项目修改地块将纳入滨海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确保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
(八)规划局部修改实施影响的评估分析
1.对主要调控指标的影响评估
耕地保有量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规划一般耕地,规划修改后不影响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指标的落实。项目用地范围涉及现状耕地2.2119公顷,建设单位在土地征收转用过程中,需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切实保护耕地。
建设用地指标:本次规划修改后,滨海新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增加46.238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为预期性指标。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对规划用地布局的影响评估
规划修改后,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发生细微变化,未发生建设用地地块碎裂化的情况。
3.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天津 (略) 段 (略) 段。目前已完成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天津 (略) 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取得了《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天津 (略) 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环环评许可表〔2022〕4号)。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 (略) 段)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并已 (略) 生态环境局,开展审查工作。《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 (略) 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通过对工程选址选线的环境合理性分析、大气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生态影响、环境风险影响等综合评价提出,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可以做到环境风险可控,减缓项目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公示时间
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9日止。公示期间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ttp://**。
附件:
1、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局部修改方案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情况统计表
2、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整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3、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整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4、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1(调整前)
5、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1(调整后)
6、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2(调整前)
7、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2(调整后)
8、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3(调整前)
9、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3(调整后)
10、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4(调整前)
11、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4(调整后)
12、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5(调整前)
13、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5(调整后)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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