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9-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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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9-1911:14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2022年9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

通讯地址: (略)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4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仿瓷餐具生产项目

(略) 涵江区江口镇石东 (略) 1019 号

(略) 涵 (略)

深圳 (略)

系租用福建莆田 (略) 的厂房,租赁面积1050m2。项目投资*元,环保投资*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仿瓷餐具*套

1、污水防治: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 (略) (略) 。

2、废气防治:项目预热、液压成型、刷花纸、晾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打磨修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经过机器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1)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2)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厂界。

(3)生产过程保持车间门窗封闭。

4、固废防治: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及不良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及车间清扫散落的颗粒物、原材料包装袋分别收集后外售再利用;废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队统一定期清运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2022年9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

通讯地址: (略)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4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仿瓷餐具生产项目

(略) 涵江区江口镇石东 (略) 1019 号

(略) 涵 (略)

深圳 (略)

系租用福建莆田 (略) 的厂房,租赁面积1050m2。项目投资*元,环保投资*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仿瓷餐具*套

1、污水防治: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 (略) (略) 。

2、废气防治:项目预热、液压成型、刷花纸、晾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打磨修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经过机器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1)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2)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厂界。

(3)生产过程保持车间门窗封闭。

4、固废防治: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及不良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及车间清扫散落的颗粒物、原材料包装袋分别收集后外售再利用;废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队统一定期清运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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