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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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

发布时间:2022-09-19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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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
(略) (略) ( (略) (略) )"
(略) 吉阳 (略) (略) 交界处,三 (略) (一期)西侧
海南深 (略)
具体建设内容为医疗综合楼,应急综合楼,发热门诊楼,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建成后将成为一所集医疗服务、危急重症救治、教学科研、疫情应急救治等于一体的三级公立 (略) 。
1、施工期:大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运输建筑材料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油漆废气等。在采取封闭施工、物料覆盖防尘布及洒水降尘的方式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施工废水经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段,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噪声:通过选用性能良好、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大大降低噪声影响;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营运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门的油烟管道引至屋面高空排放;检验科实验室及科研楼实验室废气均经集气罩、通风橱等收集后引至屋面高空排放,均采用“喷淋塔+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项目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内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含病原体废气均经纳米光子空气净化装置过滤杀菌后排往大气;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应急综合楼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水:医疗综合楼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其中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科研部实验室废水及检验科实验室废水经高温蒸汽生物废水灭活系统及酸碱中和池中和处理后,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发热门诊楼和应急综合楼污废水经独立化粪池以及预消毒池处理后,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上述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B级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略) ,最终排入荔枝沟水质净化一厂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各类水泵、风机均位于设备间内,柴油发电机放于设备房,另外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合理布局、 (略) 进出车辆的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低;固废:医疗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垃圾桶收集,可回收的由有关部门统一回收,其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泥清淘前应加入石灰、漂白粉或其它消毒剂对污泥进行消毒处理,并进行监测,达标后进行清淘,清淘出的污泥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食堂废水隔油池隔出的废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实验研究固废、特殊废液、实验室固废、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以上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六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第29条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 号),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是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
项目选 (略) 吉阳 (略) (略) 交界处,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符合《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本项目未处于海南省*域生态保护红线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内,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项目位于吉阳区重点管控单元3, (略)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符合《 (略) 建设标准》和《 (略) 建筑设计规范》(GB *-2014)。
通过采取一系列节能措施,有效减少能源浪费,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采取一有效的环保措施,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有效的保护环境。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项目污水经预 (略) (略) ,最终排入荔枝沟水质净化一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由荔枝沟水质净化一厂统一分配,因此不单独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因此不单独申请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废气主要是检验科实验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H2S、NH3、TRVOC、氯化氢、非*烷总烃、硫酸雾,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0012t/a。
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扰动较大,在大雨或暴雨天气下受地表径流的冲刷作用下易发生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前在做好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施工后期有序的进行绿化建设,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将得到较好的恢复。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达标区判定结果,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氨气、硫化氢、氯化氢小时均浓度质量指数均小于1,总挥发性有机物8h日均浓度质量指数小于1,监测值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推荐的标准限值;硫酸雾监测值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推荐的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的评价标准限值,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2、噪声评价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项目所在区域西侧、 (略) 一侧夜间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其余区域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2020年,三亚东河海螺村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Ⅳ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中的Ⅳ类标准要求。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3个点位的地下水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93)Ⅲ类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环境风险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排污、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排污、液氧泄露、化学药品储存等事故。项目在工程设计及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施工及生产人员的管理,可有效减少运行风险,降低事故危害和环境污染,将环境风险控制到最小程度。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建设单 (略) 上公示、登报和现场张贴的方法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索取报告电话,未收到提出建议和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19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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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吉阳 (略) (略) 交界处,三 (略) (一期)西侧
海南深 (略)
具体建设内容为医疗综合楼,应急综合楼,发热门诊楼,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建成后将成为一所集医疗服务、危急重症救治、教学科研、疫情应急救治等于一体的三级公立 (略) 。
1、施工期:大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运输建筑材料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油漆废气等。在采取封闭施工、物料覆盖防尘布及洒水降尘的方式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施工废水经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段,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噪声:通过选用性能良好、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大大降低噪声影响;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营运期: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门的油烟管道引至屋面高空排放;检验科实验室及科研楼实验室废气均经集气罩、通风橱等收集后引至屋面高空排放,均采用“喷淋塔+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项目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内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含病原体废气均经纳米光子空气净化装置过滤杀菌后排往大气;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应急综合楼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水:医疗综合楼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其中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科研部实验室废水及检验科实验室废水经高温蒸汽生物废水灭活系统及酸碱中和池中和处理后,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发热门诊楼和应急综合楼污废水经独立化粪池以及预消毒池处理后,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上述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B级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略) ,最终排入荔枝沟水质净化一厂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各类水泵、风机均位于设备间内,柴油发电机放于设备房,另外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合理布局、 (略) 进出车辆的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低;固废:医疗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垃圾桶收集,可回收的由有关部门统一回收,其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泥清淘前应加入石灰、漂白粉或其它消毒剂对污泥进行消毒处理,并进行监测,达标后进行清淘,清淘出的污泥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食堂废水隔油池隔出的废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实验研究固废、特殊废液、实验室固废、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以上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六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第29条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 号),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是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
项目选 (略) 吉阳 (略) (略) 交界处,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符合《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本项目未处于海南省*域生态保护红线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内,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项目位于吉阳区重点管控单元3, (略)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符合《 (略) 建设标准》和《 (略) 建筑设计规范》(GB *-2014)。
通过采取一系列节能措施,有效减少能源浪费,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采取一有效的环保措施,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有效的保护环境。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本项目污水经预 (略) (略) ,最终排入荔枝沟水质净化一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由荔枝沟水质净化一厂统一分配,因此不单独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因此不单独申请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废气主要是检验科实验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H2S、NH3、TRVOC、氯化氢、非*烷总烃、硫酸雾,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0012t/a。
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扰动较大,在大雨或暴雨天气下受地表径流的冲刷作用下易发生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前在做好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施工后期有序的进行绿化建设,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将得到较好的恢复。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达标区判定结果,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氨气、硫化氢、氯化氢小时均浓度质量指数均小于1,总挥发性有机物8h日均浓度质量指数小于1,监测值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推荐的标准限值;硫酸雾监测值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推荐的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的评价标准限值,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2、噪声评价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项目所在区域西侧、 (略) 一侧夜间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其余区域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2020年,三亚东河海螺村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Ⅳ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中的Ⅳ类标准要求。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3个点位的地下水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93)Ⅲ类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环境风险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排污、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排污、液氧泄露、化学药品储存等事故。项目在工程设计及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施工及生产人员的管理,可有效减少运行风险,降低事故危害和环境污染,将环境风险控制到最小程度。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建设单 (略) 上公示、登报和现场张贴的方法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索取报告电话,未收到提出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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