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关于2022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关于2022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清河门区政府510室(清河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辽 (略) ( (略) )年产*吨髙合金智能铸造项目 | (略) 清河门区乌龙坝镇 | 辽辽 (略) | 河北 (略) | 辽 (略) 拟在 (略) 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建设年产*吨高合金智能铸造项目。该项 (略) 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阜清发改备[2021]1号),项目代码 2101-*-04-05-*。项目占地面积约20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余平方米,主要包括行政办公楼、生产车间、研发中心、理化中心及相关附属用房。项目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基础设施,及年产*吨风电工程、高端装备工程等领域专用高合金铸件智能化生产线;二期主要建设年产*吨海洋工程、航天航空工程等领域专用高合金铸件智能化生产线。 | 一、废气。(1)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熔炼烟气、精炼烟气、浇注废气、电渣炉熔炼废气、旧砂再生破碎和筛分废气、新砂筛分处理废气、混砂废气、落砂废气、抛丸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等。据环评分析,采用以下废气收集与治理系统。① 电弧炉除尘系统:项目电弧炉设置在固定工位,针对电弧炉烟气收集采用“第四孔炉内排烟+密闭收集罩+屋顶罩”,考虑屋顶罩收集需要,正常运行时收集废气量平均不低于*m3/h,除尘系统采用液力耦合器,对系统运行风量随电弧炉生产工艺变化时进行风机转速的调节(调节电弧炉半密闭罩和屋顶罩),烟气收集效率95%以上,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净化效率为99%,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②LF精炼炉、中频炉、电渣炉以及真空浇注除尘系统:LF 精炼炉烟气、中频炉烟气、电渣炉烟气以及真空浇注烟气均移动式密闭收集罩进行烟气的收集,烟气收集效率可达95%,烟气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净化效率为99%,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③砂处理除尘系统:本次项目对旧砂再生破碎和筛分废气、新砂处理粉尘、混砂、落砂粉尘废气以及抛丸粉尘通过各自集气罩收集后,收集后进入除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净化效率为99%,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④项目树脂砂浇注废气处理:项目树脂砂浇注冷却在浇注及冷却区上方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并配备“脉冲布袋除尘+2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35m 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净化效率为99%,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该项目除尘后的熔炼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14.14mg/m3,LF 精炼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19.38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2.6mg/m3,电渣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19.38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5.31mg/m3,均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颗粒物20mg/m3、氟化物6mg/m3的限值要求。此外,项目熔炼和精炼工序使用的收尘和高效布袋除尘器亦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合法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里推荐的可行技术。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本项目采用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为可行性技术,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综合处理效率 80%),树脂砂浇注产生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要求的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项目从以下几个环节对无组织废气进行防控,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具体如下:①物料储存与运输。原料等其他散状物料储存于库中,对地面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料场出口设置车轮清洗和车身清洁设施,或采取其他有效控制措施。(a)石灰等物料采用封闭通廊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封闭方式输送。(b)除尘器灰仓卸灰采用气力输送至密闭收集袋中,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对卸灰区进行封闭。除尘管道内积灰不得超过30 cm,定期清理,保证除尘效果。(c)废渣堆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d) (略) 应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②熔炼工序(a)电弧炉应设置固定工位,在炉上排烟基础上采用密闭罩+屋顶罩。(b)精炼炉等精炼装置在产尘点设置密闭罩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c)熔炼车间设置 24 小时视频监控,确保正常工况下无正常无明显黑烟外逸。③浇注冷却、造型、制芯、落砂、清理、旧砂回用、废砂再生。(a)树脂砂浇注冷却在浇注及冷却区上方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并配备除尘及有机废气处理设施。(b)落砂、磁选、旧砂回用、废砂再生工序设置固定工位,采取密闭设备收集废气。(c)对大、特大型铸件需要就地开箱落砂时,采取铸型浇水湿法落砂和喷水雾降尘等控制措施。(d)抛丸机密闭并配备除尘设施。④运行与记录。(a)废气收集系统、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转, 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b)记录废气收集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及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运行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喷淋/喷雾作业周期和用量等。通过采取以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各污染物质的周围外界最高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浊环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空压机废水等,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其中浊环水系统污染物主要为SS,预处理后和其余废水一起直接接管至津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由于浊环水排水系统排水SS浓度高达800mg/L,需进行单独预处理,浊环水系统排水采用高速过滤器过滤后排放。 项目高速过滤器滤料采用双层滤料,采用无烟煤和石英砂等材质作为过滤介质,两种滤料组合,截污力强可达 20-50kg/m2,充分地发挥整个滤床,滤层表面积的吸附能力,最大限度的利用滤层截污,起到良好的除悬浮物的作用。高速过滤器对悬浮物的处理效率较好,最高可达到 80%以上。循环水排水经过高速过滤器处理后,悬浮物已去除62.5-80%,且循环水本身只是循环冷却的用途,循环水排水中只是悬浮物浓度较高,经过高速过滤器处理去除62.5-80%的悬浮物,所以循环水排水用于厂区绿化是可行的,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高速过滤器的设计处理能力为2t/h,设计SS 最低去除效率不低于 62.5%,SS 经过滤后,排放浓度不高于300mg/L,全厂废水SS 排放浓度为214.77mg/L,全厂废水其他污染物COD接管浓度为 276.74mg/L,氨氮6.75mg/L、TP1.07mg/L、石油类11.21mg/L,满足津源污水处理厂入水要求。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电弧炉、中频炉、精炼炉、混砂机、抛丸机、砂再生系统、空压机、水泵、风机、冷却塔等,噪声声级值范围约为 80~105dB(A)。 噪声污染主要从声源、传播途径和受体三方面进行防治,包括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设备消声、隔振、减振等措施从声源上控制噪声;采用隔声、吸声、绿化等措施在传播途径上降噪,各种控制噪声污染措施的降噪效果如下:(1)从设备选型入手,从声源上控制噪声。设备选型是噪声控制的重要环节,在设备招标中应向设备制造厂家提出噪声限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包括冷却塔、风机、各类泵、混砂机、抛丸机以及砂再生系统等。要求供货厂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噪措施,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音、隔音措施,以达到降低设备噪声水平的目的。(2)对厂区内的构、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的屏障作用,降低厂界噪声。(3)门窗采用隔声门、隔声窗,用墙体进行隔声或吸声,正常运行时,除屋顶通风外,其余门窗处于相对封闭状态,以降低车间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项目所有风机在工程设计上除采用风机减振台基础,通风机的进风和出风口均加设消声器,接头处采用柔性软接头。(5)选用振动、噪声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泵设备与冷却塔,采用钢砼隔振基座,管道、阀门采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口,水泵基础设橡胶隔振垫,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均加设可曲绕橡胶接头以减振;空压机、水泵、真空泵等动力设备安装在室内或地下,采取隔声门、隔声窗等措施;冷却塔采取消声措施。(6)砂再生处理、抛丸等噪声设备的基础或地板、墙壁联结处设置减振装置,并布置在厂房内。(7)对运行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在产生振动的设备上安装减震垫,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8)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9)厂区内所有产生高强噪声的区域均作为绿化重点。选择的树种应适应当地自然条件,一般选用较矮的常绿灌木与乔木相结合,以常绿乔木为主的配植方式。叶面粗糙、大而宽厚、带有绒毛,树冠浓密的树木吸声性能显著,尤其对高频噪声的吸收更是如此。防噪绿化应以防噪心理效应为主,对树形与色彩的选择应与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综上,在针对高噪声设备的治理措施逐项落实后,可以实现噪声削减15-20B(A),项目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碎石块、砂土、砂团等,熔炼及精炼炉渣,除尘灰、浊环水系统污泥,废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他固废主要委托处置。 ①一般固废。项目熔炼及精炼系统产生的炉渣,其主要成分为石灰、二氧化硅、氧化铁等,年产生量为9000t;废砂年产生量为5010t,主要成分为石英砂、石块、砂土、废树脂,企业拟出售。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各类除尘装置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合计约为677.73t/a,浊环水系统污泥为2.98t/a,其主要成分为金属颗粒、石英砂和石灰等,项目属于铸造行业,不属于炼钢行业,不进行钢铁的冶炼,电弧炉仅作为熔炼(化)使用,因此项目电弧炉、精炼炉等工序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浊环水系统污泥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HW31 含铅废物(电炉炼钢过程产生);“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本项目正常运行后,建议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厂内电弧炉、精炼炉等工序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浊环水系统污泥危险特性开展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进行规范化处置。 综上,各类一般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②危险废物。废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催化剂(HW50)拟委托周边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目前企业正积极联系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在实际产生前完成协议的签订。 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置。 五、环境风险。项目运行过程中所使用的炭粉、天然气、树脂、固化剂、*烷等均具有潜在的危害,在贮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从而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污染环境。 针对上述事件,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加强大气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废气处理系统检修和维护。对熔炼设备、精炼设备及树脂砂生产线等各类设备、管道、阀门、接口处都要定期检查,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定期排查并消除可能导致事故的诱因,完善烟气治理措施,保证除尘设施正常运转;在熔炼设备、精炼设备及其他产尘设备运行前,必须先行运行除尘设施;停产、检修时先关闭炉体、设备后,方可停止除尘设施。防止开炉、闭炉时烟气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影响。针对树脂砂浇注有机废气具有可燃性等特点,需设置阻火防爆设施;对活性炭吸附装置建立定期检测、活性炭更换定期制度,确保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不下降。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如短时间内不能解决,需采取停止生产措施,以减轻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预防火灾防范。①项目厂房及原料贮存区域均需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相应防火等级和建筑防火间距要求来设置各生产装置及原料贮存区、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②在生产车间、爆炸危险区域内选用防爆型电气、仪表及通信设备;所有可能产生爆炸危险和产生静电的设备及管道均设有防静电接地设施;防雷保护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设计;不同区域的照明设施将根据不同环境特点,选用防爆、防水、防尘或普通型灯具。③加强对化学品仓库和生产车间的管理,仓库、生产车间严禁明火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明火、火花、危险温度的作业活动;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利用现场监视电视及人工巡检,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用可进行的自动检测、监控的生产设备,以实现过程的自动测量、操作和控制,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生产。设置重要信号报警系统以及紧急切断按钮操作台,可以实现各装置的紧急停车。⑤建立健全各种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生产车间、公用工程、仓库等场所应配置足量的 抗溶泡沫、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并保持完好状态。企业在生产车间和原料 仓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相关要求落实车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要在重要通道口安装若干个手动报警按钮,在配电室等重要建筑室内安装 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设在控制室,以便发生火灾事故时,可以被及时发现和救火。⑥厂区必须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生产车间、仓库必须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厂部要组织义务消防员,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训练。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做出应急反应。 (3)加强预防泄漏防范。①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②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贮存量,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强度,减少事故排放源强;③化学品原料仓库地面采取防渗,同时应设置防渗漏托盘及围堰地沟;④ 各类液体危险化学品应包装完好无损,不同化学品之间应隔开存放;⑤在锅炉房等位置设置可燃气体探头,当现场发生天然气泄漏时,气体报警器可及时发出现场警报;⑥企业应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系统规范的评估、审批、作业、监护、救援、应急程序、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且有专门人员在生产运行时负责巡查,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指出并改正;⑦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包括吸附棉、槽桶及提升泵等,以便在发生液体化学品泄漏时,可以及时被收集,并得到安全处置。 (4)加强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构筑环境风险三级(单元、厂区和园区)应急防范体系,事故状态下,厂区内所有事故废水必须全部收集,自流进入事故池。 (5)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加强地下水环境的监控、预警;制定事故应急减缓措施。 (6)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风险防范。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地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跟 (略) 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将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处置;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运输危险废物必须根据废物特性,采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包装物、容器和运输工具;尽可能减少各类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周期和贮存量,降低环境风险;在危废仓库出入口、设施内部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于 (略) 。 (7)加强危险化学品贮运风险防范。项目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用途和类型不同,主要贮存在原料仓库和气站。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 项目单位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于2022年7月1 (略) 清河门区 (略) 站公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第一次公告。 在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后,于2022年8月 (略) 清河门区 (略) 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拟建地附近张贴公示,于2022年8月9日和2022年8月25日在《清河时讯》上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清河门区政府510室(清河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辽 (略) ( (略) )年产*吨髙合金智能铸造项目 | (略) 清河门区乌龙坝镇 | 辽辽 (略) | 河北 (略) | 辽 (略) 拟在 (略) 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建设年产*吨高合金智能铸造项目。该项 (略) 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阜清发改备[2021]1号),项目代码 2101-*-04-05-*。项目占地面积约20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余平方米,主要包括行政办公楼、生产车间、研发中心、理化中心及相关附属用房。项目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基础设施,及年产*吨风电工程、高端装备工程等领域专用高合金铸件智能化生产线;二期主要建设年产*吨海洋工程、航天航空工程等领域专用高合金铸件智能化生产线。 | 一、废气。(1)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熔炼烟气、精炼烟气、浇注废气、电渣炉熔炼废气、旧砂再生破碎和筛分废气、新砂筛分处理废气、混砂废气、落砂废气、抛丸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等。据环评分析,采用以下废气收集与治理系统。① 电弧炉除尘系统:项目电弧炉设置在固定工位,针对电弧炉烟气收集采用“第四孔炉内排烟+密闭收集罩+屋顶罩”,考虑屋顶罩收集需要,正常运行时收集废气量平均不低于*m3/h,除尘系统采用液力耦合器,对系统运行风量随电弧炉生产工艺变化时进行风机转速的调节(调节电弧炉半密闭罩和屋顶罩),烟气收集效率95%以上,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净化效率为99%,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②LF精炼炉、中频炉、电渣炉以及真空浇注除尘系统:LF 精炼炉烟气、中频炉烟气、电渣炉烟气以及真空浇注烟气均移动式密闭收集罩进行烟气的收集,烟气收集效率可达95%,烟气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净化效率为99%,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③砂处理除尘系统:本次项目对旧砂再生破碎和筛分废气、新砂处理粉尘、混砂、落砂粉尘废气以及抛丸粉尘通过各自集气罩收集后,收集后进入除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净化效率为99%,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④项目树脂砂浇注废气处理:项目树脂砂浇注冷却在浇注及冷却区上方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并配备“脉冲布袋除尘+2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35m 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净化效率为99%,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该项目除尘后的熔炼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14.14mg/m3,LF 精炼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19.38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2.6mg/m3,电渣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19.38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5.31mg/m3,均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颗粒物20mg/m3、氟化物6mg/m3的限值要求。此外,项目熔炼和精炼工序使用的收尘和高效布袋除尘器亦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合法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里推荐的可行技术。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本项目采用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为可行性技术,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综合处理效率 80%),树脂砂浇注产生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要求的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项目从以下几个环节对无组织废气进行防控,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具体如下:①物料储存与运输。原料等其他散状物料储存于库中,对地面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料场出口设置车轮清洗和车身清洁设施,或采取其他有效控制措施。(a)石灰等物料采用封闭通廊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封闭方式输送。(b)除尘器灰仓卸灰采用气力输送至密闭收集袋中,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对卸灰区进行封闭。除尘管道内积灰不得超过30 cm,定期清理,保证除尘效果。(c)废渣堆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d) (略) 应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②熔炼工序(a)电弧炉应设置固定工位,在炉上排烟基础上采用密闭罩+屋顶罩。(b)精炼炉等精炼装置在产尘点设置密闭罩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c)熔炼车间设置 24 小时视频监控,确保正常工况下无正常无明显黑烟外逸。③浇注冷却、造型、制芯、落砂、清理、旧砂回用、废砂再生。(a)树脂砂浇注冷却在浇注及冷却区上方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并配备除尘及有机废气处理设施。(b)落砂、磁选、旧砂回用、废砂再生工序设置固定工位,采取密闭设备收集废气。(c)对大、特大型铸件需要就地开箱落砂时,采取铸型浇水湿法落砂和喷水雾降尘等控制措施。(d)抛丸机密闭并配备除尘设施。④运行与记录。(a)废气收集系统、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转, 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b)记录废气收集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及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运行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喷淋/喷雾作业周期和用量等。通过采取以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各污染物质的周围外界最高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浊环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空压机废水等,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其中浊环水系统污染物主要为SS,预处理后和其余废水一起直接接管至津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由于浊环水排水系统排水SS浓度高达800mg/L,需进行单独预处理,浊环水系统排水采用高速过滤器过滤后排放。 项目高速过滤器滤料采用双层滤料,采用无烟煤和石英砂等材质作为过滤介质,两种滤料组合,截污力强可达 20-50kg/m2,充分地发挥整个滤床,滤层表面积的吸附能力,最大限度的利用滤层截污,起到良好的除悬浮物的作用。高速过滤器对悬浮物的处理效率较好,最高可达到 80%以上。循环水排水经过高速过滤器处理后,悬浮物已去除62.5-80%,且循环水本身只是循环冷却的用途,循环水排水中只是悬浮物浓度较高,经过高速过滤器处理去除62.5-80%的悬浮物,所以循环水排水用于厂区绿化是可行的,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高速过滤器的设计处理能力为2t/h,设计SS 最低去除效率不低于 62.5%,SS 经过滤后,排放浓度不高于300mg/L,全厂废水SS 排放浓度为214.77mg/L,全厂废水其他污染物COD接管浓度为 276.74mg/L,氨氮6.75mg/L、TP1.07mg/L、石油类11.21mg/L,满足津源污水处理厂入水要求。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电弧炉、中频炉、精炼炉、混砂机、抛丸机、砂再生系统、空压机、水泵、风机、冷却塔等,噪声声级值范围约为 80~105dB(A)。 噪声污染主要从声源、传播途径和受体三方面进行防治,包括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设备消声、隔振、减振等措施从声源上控制噪声;采用隔声、吸声、绿化等措施在传播途径上降噪,各种控制噪声污染措施的降噪效果如下:(1)从设备选型入手,从声源上控制噪声。设备选型是噪声控制的重要环节,在设备招标中应向设备制造厂家提出噪声限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包括冷却塔、风机、各类泵、混砂机、抛丸机以及砂再生系统等。要求供货厂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噪措施,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音、隔音措施,以达到降低设备噪声水平的目的。(2)对厂区内的构、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的屏障作用,降低厂界噪声。(3)门窗采用隔声门、隔声窗,用墙体进行隔声或吸声,正常运行时,除屋顶通风外,其余门窗处于相对封闭状态,以降低车间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项目所有风机在工程设计上除采用风机减振台基础,通风机的进风和出风口均加设消声器,接头处采用柔性软接头。(5)选用振动、噪声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泵设备与冷却塔,采用钢砼隔振基座,管道、阀门采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口,水泵基础设橡胶隔振垫,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均加设可曲绕橡胶接头以减振;空压机、水泵、真空泵等动力设备安装在室内或地下,采取隔声门、隔声窗等措施;冷却塔采取消声措施。(6)砂再生处理、抛丸等噪声设备的基础或地板、墙壁联结处设置减振装置,并布置在厂房内。(7)对运行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在产生振动的设备上安装减震垫,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8)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9)厂区内所有产生高强噪声的区域均作为绿化重点。选择的树种应适应当地自然条件,一般选用较矮的常绿灌木与乔木相结合,以常绿乔木为主的配植方式。叶面粗糙、大而宽厚、带有绒毛,树冠浓密的树木吸声性能显著,尤其对高频噪声的吸收更是如此。防噪绿化应以防噪心理效应为主,对树形与色彩的选择应与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综上,在针对高噪声设备的治理措施逐项落实后,可以实现噪声削减15-20B(A),项目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碎石块、砂土、砂团等,熔炼及精炼炉渣,除尘灰、浊环水系统污泥,废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他固废主要委托处置。 ①一般固废。项目熔炼及精炼系统产生的炉渣,其主要成分为石灰、二氧化硅、氧化铁等,年产生量为9000t;废砂年产生量为5010t,主要成分为石英砂、石块、砂土、废树脂,企业拟出售。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各类除尘装置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合计约为677.73t/a,浊环水系统污泥为2.98t/a,其主要成分为金属颗粒、石英砂和石灰等,项目属于铸造行业,不属于炼钢行业,不进行钢铁的冶炼,电弧炉仅作为熔炼(化)使用,因此项目电弧炉、精炼炉等工序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浊环水系统污泥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HW31 含铅废物(电炉炼钢过程产生);“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本项目正常运行后,建议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厂内电弧炉、精炼炉等工序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灰、浊环水系统污泥危险特性开展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进行规范化处置。 综上,各类一般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②危险废物。废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催化剂(HW50)拟委托周边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目前企业正积极联系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在实际产生前完成协议的签订。 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置。 五、环境风险。项目运行过程中所使用的炭粉、天然气、树脂、固化剂、*烷等均具有潜在的危害,在贮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从而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污染环境。 针对上述事件,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加强大气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废气处理系统检修和维护。对熔炼设备、精炼设备及树脂砂生产线等各类设备、管道、阀门、接口处都要定期检查,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定期排查并消除可能导致事故的诱因,完善烟气治理措施,保证除尘设施正常运转;在熔炼设备、精炼设备及其他产尘设备运行前,必须先行运行除尘设施;停产、检修时先关闭炉体、设备后,方可停止除尘设施。防止开炉、闭炉时烟气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影响。针对树脂砂浇注有机废气具有可燃性等特点,需设置阻火防爆设施;对活性炭吸附装置建立定期检测、活性炭更换定期制度,确保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不下降。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如短时间内不能解决,需采取停止生产措施,以减轻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预防火灾防范。①项目厂房及原料贮存区域均需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相应防火等级和建筑防火间距要求来设置各生产装置及原料贮存区、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②在生产车间、爆炸危险区域内选用防爆型电气、仪表及通信设备;所有可能产生爆炸危险和产生静电的设备及管道均设有防静电接地设施;防雷保护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设计;不同区域的照明设施将根据不同环境特点,选用防爆、防水、防尘或普通型灯具。③加强对化学品仓库和生产车间的管理,仓库、生产车间严禁明火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明火、火花、危险温度的作业活动;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利用现场监视电视及人工巡检,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用可进行的自动检测、监控的生产设备,以实现过程的自动测量、操作和控制,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生产。设置重要信号报警系统以及紧急切断按钮操作台,可以实现各装置的紧急停车。⑤建立健全各种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生产车间、公用工程、仓库等场所应配置足量的 抗溶泡沫、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并保持完好状态。企业在生产车间和原料 仓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相关要求落实车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要在重要通道口安装若干个手动报警按钮,在配电室等重要建筑室内安装 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设在控制室,以便发生火灾事故时,可以被及时发现和救火。⑥厂区必须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生产车间、仓库必须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厂部要组织义务消防员,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训练。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做出应急反应。 (3)加强预防泄漏防范。①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设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②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贮存量,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强度,减少事故排放源强;③化学品原料仓库地面采取防渗,同时应设置防渗漏托盘及围堰地沟;④ 各类液体危险化学品应包装完好无损,不同化学品之间应隔开存放;⑤在锅炉房等位置设置可燃气体探头,当现场发生天然气泄漏时,气体报警器可及时发出现场警报;⑥企业应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系统规范的评估、审批、作业、监护、救援、应急程序、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且有专门人员在生产运行时负责巡查,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指出并改正;⑦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包括吸附棉、槽桶及提升泵等,以便在发生液体化学品泄漏时,可以及时被收集,并得到安全处置。 (4)加强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构筑环境风险三级(单元、厂区和园区)应急防范体系,事故状态下,厂区内所有事故废水必须全部收集,自流进入事故池。 (5)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加强地下水环境的监控、预警;制定事故应急减缓措施。 (6)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风险防范。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地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跟 (略) 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将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处置;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运输危险废物必须根据废物特性,采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包装物、容器和运输工具;尽可能减少各类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周期和贮存量,降低环境风险;在危废仓库出入口、设施内部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于 (略) 。 (7)加强危险化学品贮运风险防范。项目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用途和类型不同,主要贮存在原料仓库和气站。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 项目单位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于2022年7月1 (略) 清河门区 (略) 站公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第一次公告。 在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后,于2022年8月 (略) 清河门区 (略) 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拟建地附近张贴公示,于2022年8月9日和2022年8月25日在《清河时讯》上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