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港商务区港隆路北东日街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大连东港商务区港隆路北东日街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大连东港商 (略) 北东日街东侧地块大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占地面积:*.8m2;
地理位置: (略) 中 (略) 与东日街交口东南;
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内部设置幼儿园;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北京博诚立新 (略) ;
调查缘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8月4日~8月8日。
根据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地块历史为海域,2009年经填海工程形成*域,2015年-2016年地块范围内有明显的堆土,09年至今为未开发状态。场地西侧约500m处曾建设有储油区,为大连 (略) 设置的成品油储油区,根据现场人员访谈,储罐区建设时间约20世纪90年代,拆除时间为2009年。
周边1km里的其他地块填海形成*域后,已逐渐开发建设为居住、商业、教育等项目。其中有保利天禧、保利天禧公馆、中铁国滨苑、迦南公馆、万隆托斯卡纳、恒大四季上东、海韵华府等;教育为东港第三小学。
根据周边地块用地历史及现状情况,判断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主要是场地西侧约500m区域的大连 (略) 的成品油罐区,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该场地曾存在石油烃类和SVOCs类污染,可能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
需要关注的污染为石油烃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5日,地块内共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114个土壤样品,钻探深度至强/全风化基岩层;地块外对照点布设3个,采集表层土壤样品3个;土壤检测项目46包括: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另,地块内布设5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检测项目为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氨氮、硫化物、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由于地块为填海地块,地下水指标受海水影响,其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5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确认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地块可用于下一步开发建设。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大连东港商 (略) 北东日街东侧地块大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占地面积:*.8m2;
地理位置: (略) 中 (略) 与东日街交口东南;
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内部设置幼儿园;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北京博诚立新 (略) ;
调查缘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8月4日~8月8日。
根据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地块历史为海域,2009年经填海工程形成*域,2015年-2016年地块范围内有明显的堆土,09年至今为未开发状态。场地西侧约500m处曾建设有储油区,为大连 (略) 设置的成品油储油区,根据现场人员访谈,储罐区建设时间约20世纪90年代,拆除时间为2009年。
周边1km里的其他地块填海形成*域后,已逐渐开发建设为居住、商业、教育等项目。其中有保利天禧、保利天禧公馆、中铁国滨苑、迦南公馆、万隆托斯卡纳、恒大四季上东、海韵华府等;教育为东港第三小学。
根据周边地块用地历史及现状情况,判断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主要是场地西侧约500m区域的大连 (略) 的成品油罐区,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该场地曾存在石油烃类和SVOCs类污染,可能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
需要关注的污染为石油烃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5日,地块内共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114个土壤样品,钻探深度至强/全风化基岩层;地块外对照点布设3个,采集表层土壤样品3个;土壤检测项目46包括: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另,地块内布设5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检测项目为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氨氮、硫化物、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由于地块为填海地块,地下水指标受海水影响,其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5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确认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地块可用于下一步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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