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行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合肥行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1年5月24日,合肥 (略) 组织召开了合肥行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7位(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行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合肥高新区明珠产业园4#厂房5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487.8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配液间、灌装间、称量间等生产区域、办公区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人份检测试剂盒。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1月13日取得了合肥高新区经贸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表,项目编码为2019-*-73-03-*。公司委托安徽 (略) 编制《合肥 (略) 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月9日,项 (略)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取得批复文件:《关于对合肥 (略) “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环高审[2020]076号)。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人份检测试剂盒。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根据项目实际生产需求和功能布局,调整了理化实验室、质控实验室、危废暂存间的位置。
2、根据实际生产要求,实际减少1台离心机和1台数字PCR仪器,新增2台全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和1台全自动核酸提取试剂设备。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项目变动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变动部分将纳入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 (略) (略) ,进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安全柜通排风废气、设备擦拭清洁废气。生物安全柜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内部气流从其上部的排风口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外排。生物安全柜的废气排放和生产车间内的空气净化系统的排风管道汇总后排放,排放风口位于空调机组室的北侧。本项目酒精使用量较小,设备擦拭清洁过程中的非*烷总烃挥发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部分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减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生产废弃物、不合格产品、实验室废弃物、设备擦拭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安徽浩悦 (略) 外运处置。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过滤介质收集后由设备厂家回收;废包装 (略)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合肥 (略) 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安徽 (略) ,报告编号:PG*),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处的COD日均浓度值分别为:218 mg/L、239mg/L,BOD5日均浓度值分别为:92.3 mg/L、98 mg/L,氨氮日均浓度值分别为:29.3 mg/L、30.5 mg/L,SS日均浓度值分别为:112 mg/L、120.3 mg/L,均能满足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出口处非*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68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2 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在上风向东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21 mg/m3。在下风向西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的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49 mg/m3。上风向和下风向厂界处非*烷总烃的监测浓度均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五、验收结论
合肥 (略) 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合肥 (略)
合肥行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2021年5月24日,合肥 (略) 组织召开了合肥行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7位(名单附后)。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行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合肥高新区明珠产业园4#厂房5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487.8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配液间、灌装间、称量间等生产区域、办公区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人份检测试剂盒。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1月13日取得了合肥高新区经贸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表,项目编码为2019-*-73-03-*。公司委托安徽 (略) 编制《合肥 (略) 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月9日,项 (略)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取得批复文件:《关于对合肥 (略) “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环高审[2020]076号)。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人份检测试剂盒。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根据项目实际生产需求和功能布局,调整了理化实验室、质控实验室、危废暂存间的位置。
2、根据实际生产要求,实际减少1台离心机和1台数字PCR仪器,新增2台全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和1台全自动核酸提取试剂设备。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项目变动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变动部分将纳入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 (略) (略) ,进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安全柜通排风废气、设备擦拭清洁废气。生物安全柜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内部气流从其上部的排风口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外排。生物安全柜的废气排放和生产车间内的空气净化系统的排风管道汇总后排放,排放风口位于空调机组室的北侧。本项目酒精使用量较小,设备擦拭清洁过程中的非*烷总烃挥发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部分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减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生产废弃物、不合格产品、实验室废弃物、设备擦拭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安徽浩悦 (略) 外运处置。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过滤介质收集后由设备厂家回收;废包装 (略)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合肥 (略) 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安徽 (略) ,报告编号:PG*),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处的COD日均浓度值分别为:218 mg/L、239mg/L,BOD5日均浓度值分别为:92.3 mg/L、98 mg/L,氨氮日均浓度值分别为:29.3 mg/L、30.5 mg/L,SS日均浓度值分别为:112 mg/L、120.3 mg/L,均能满足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出口处非*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68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2 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在上风向东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21 mg/m3。在下风向西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的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49 mg/m3。上风向和下风向厂界处非*烷总烃的监测浓度均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五、验收结论
合肥 (略) 无创产前唐氏综合征筛查项目(一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进一步要求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合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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