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线控电子液压制动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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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线控电子液压制动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宜春 (略) 年产*套线控电子液压制动系统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经开区管 (略) 1号206(*)

项目名称

宜春 (略) 年产*套线控电子液压制动系统项目

建设地点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12号厂房

建设单位

宜春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春 (略) 年产*套线控电子液压制动系统项目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12号厂房。属新建工程, (略) 板、润滑脂、密封胶、导热胶、螺纹胶、UV胶、注塑胶、焊锡丝、*基硅油、洗板液、制动液、清洗液等为原辅料,经测试、组装焊接、涂胶、打胶、固化老化检测、总装、干燥、清洗等工序进行生产。

产品方案:线控制动系统(EHB)*件、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产品*件、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件、车身稳定制动系统(ESC)产品*件、主缸总成、电子液压制动系统*件。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1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锡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非*烷总烃、TVOC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品业》(DB36/1101.5-2019)表1、表2、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外排废水中(PH、COD、氨氮、BOD、SS)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其余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次品、废边角料、废锡焊渣、废包装袋等为一般固废;废制动液、胶水以及润滑油等废包装桶和包装瓶、废机油、沾染油类的废抹布等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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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宜春 (略) 年产*套线控电子液压制动系统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经开区管 (略) 1号206(*)

项目名称

宜春 (略) 年产*套线控电子液压制动系统项目

建设地点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12号厂房

建设单位

宜春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春 (略) 年产*套线控电子液压制动系统项目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12号厂房。属新建工程, (略) 板、润滑脂、密封胶、导热胶、螺纹胶、UV胶、注塑胶、焊锡丝、*基硅油、洗板液、制动液、清洗液等为原辅料,经测试、组装焊接、涂胶、打胶、固化老化检测、总装、干燥、清洗等工序进行生产。

产品方案:线控制动系统(EHB)*件、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产品*件、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件、车身稳定制动系统(ESC)产品*件、主缸总成、电子液压制动系统*件。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1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锡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非*烷总烃、TVOC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品业》(DB36/1101.5-2019)表1、表2、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外排废水中(PH、COD、氨氮、BOD、SS)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其余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次品、废边角料、废锡焊渣、废包装袋等为一般固废;废制动液、胶水以及润滑油等废包装桶和包装瓶、废机油、沾染油类的废抹布等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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