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修改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19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请示》(靖文旅集团发[2022]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能够改善花园口镇花园村村民生活环境,可以改善建设地点的投资环境,促进其经济发展,对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依据 (略) 《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报告》(京延咨审字[2022]JLPS第8053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由 (略) 修改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
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口袋停车场建设项目
1、场地平整工程
项目场地平整面积1640平方米,整理土方492立方米。
2、绿化工程
项目绿化工程1788平方米,栽植花卉137㎡,栽植乔木96株,栽植灌木182株。
3、硬化工程
沥青混凝土铺装374平方米,人行道铺装248平方米,竹、木(复合)地板321平方米, (略) 324平方米, (略) 面311平方米,路边石559.48米,地面彩绘101平方米。
4、景观小品工程
项目安装成品凉亭1项,花坛2个,成品长椅18个,垃圾桶(成品)4个。
5、墙画工程
项目建设墙体绘画1306.25平方米,新建毛石挡墙59.04立方米。
6、污水站书型造型工程
项目定制污水站书型艺术造型1项。
7、电气工程
项目安装草坪灯112盏,投树灯20盏,庭院灯6盏,洗墙灯168米,灯箱11个。
(二)靖宇县花园口镇儿童研学游乐园建设项目
1、园林工程
项目绿化工程2137平方米。
2、铺装工程
项目建设塑胶地垫铺装900.4平方米,花岗岩边石667.9米,花岗岩铺装248.76平方米,石材铺装22.9平方米,树池21.63立方米。
3、景观小品工程
项目建设沙坑51.96平方米,儿童游乐设施1套,水系104.11平方米,水电设施1套,树池条石67.5米,树池座椅30.4平方米,铁艺围墙235米,单人成品公厕4套。
(三)靖宇县花园口镇共享生态有机农场示范基地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园林工程
项目绿化面积5914平方米,种植区1990平方米,假山水系面积286.74平方米。
2、铺装工程
项目铺装面积1126㎡,其中:花岗岩铺装1000㎡,木质地面铺装126㎡。
3、景观小品工程
项目建设舞台1处,单人成品厕所10套,廊架20米,入口大门1座,成品室外家具6套,成品小摆件30套,成品大摆件10套,种植区围栏336米,水电设施1套,灌溉系统1套,景观亮化1套;成品农场看护管理用房1,农场看护管理用房2两座;成品旅游公厕1座。
4、建筑工程
项目建设临时工程用房1栋,建筑面积376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1121.*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1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元;基本预备费83.*元。
(二)资金筹措:申请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6日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修改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2〕119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请示》(靖文旅集团发[2022]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能够改善花园口镇花园村村民生活环境,可以改善建设地点的投资环境,促进其经济发展,对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依据 (略) 《关于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报告》(京延咨审字[2022]JLPS第8053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由 (略) 修改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示范创建项目
项目代码:2209-*-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新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口袋停车场建设项目
1、场地平整工程
项目场地平整面积1640平方米,整理土方492立方米。
2、绿化工程
项目绿化工程1788平方米,栽植花卉137㎡,栽植乔木96株,栽植灌木182株。
3、硬化工程
沥青混凝土铺装374平方米,人行道铺装248平方米,竹、木(复合)地板321平方米, (略) 324平方米, (略) 面311平方米,路边石559.48米,地面彩绘101平方米。
4、景观小品工程
项目安装成品凉亭1项,花坛2个,成品长椅18个,垃圾桶(成品)4个。
5、墙画工程
项目建设墙体绘画1306.25平方米,新建毛石挡墙59.04立方米。
6、污水站书型造型工程
项目定制污水站书型艺术造型1项。
7、电气工程
项目安装草坪灯112盏,投树灯20盏,庭院灯6盏,洗墙灯168米,灯箱11个。
(二)靖宇县花园口镇儿童研学游乐园建设项目
1、园林工程
项目绿化工程2137平方米。
2、铺装工程
项目建设塑胶地垫铺装900.4平方米,花岗岩边石667.9米,花岗岩铺装248.76平方米,石材铺装22.9平方米,树池21.63立方米。
3、景观小品工程
项目建设沙坑51.96平方米,儿童游乐设施1套,水系104.11平方米,水电设施1套,树池条石67.5米,树池座椅30.4平方米,铁艺围墙235米,单人成品公厕4套。
(三)靖宇县花园口镇共享生态有机农场示范基地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园林工程
项目绿化面积5914平方米,种植区1990平方米,假山水系面积286.74平方米。
2、铺装工程
项目铺装面积1126㎡,其中:花岗岩铺装1000㎡,木质地面铺装126㎡。
3、景观小品工程
项目建设舞台1处,单人成品厕所10套,廊架20米,入口大门1座,成品室外家具6套,成品小摆件30套,成品大摆件10套,种植区围栏336米,水电设施1套,灌溉系统1套,景观亮化1套;成品农场看护管理用房1,农场看护管理用房2两座;成品旅游公厕1座。
4、建筑工程
项目建设临时工程用房1栋,建筑面积376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1121.*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1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元;基本预备费83.*元。
(二)资金筹措:申请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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