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关于宜都芳馨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千万块水泥灰砂砖新建项目(一期年产1500万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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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关于宜都芳馨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千万块水泥灰砂砖新建项目(一期年产1500万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都芳馨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宜都芳馨 (略) 年产6千万块水泥灰砂砖新建项目(一期年产*块)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宜都芳馨 (略) 年产6千万块水泥灰砂砖新建项目(一期年产*块)建设地 (略) 松木坪镇茶元寺村8组,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现有生产厂房1间,内部建设一条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设置搅拌系统与液压成型系统等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块(个)标砖、路面砖、路缘石、水泥护坡、仿古农具等产品。该项目一期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5%。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对该建设项目所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评价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生产工艺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汇排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消纳,不外排。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骨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顶部 (略) ,磷石膏存放于封闭车间并设置防流失围堰,装卸作业时使用雾炮喷雾降尘;水泥罐仓呼吸粉尘经顶部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给料口安装喷雾降尘; (略) (略) 两侧安装喷雾降尘,定期清扫,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室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和搅拌机清理物委外破碎后运回厂区,回用于生产;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排污许可,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五、该建设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 (略) 分局

  2022年9月19日

  宜都芳馨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宜都芳馨 (略) 年产6千万块水泥灰砂砖新建项目(一期年产*块)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宜都芳馨 (略) 年产6千万块水泥灰砂砖新建项目(一期年产*块)建设地 (略) 松木坪镇茶元寺村8组,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现有生产厂房1间,内部建设一条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设置搅拌系统与液压成型系统等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块(个)标砖、路面砖、路缘石、水泥护坡、仿古农具等产品。该项目一期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5%。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对该建设项目所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评价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生产工艺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汇排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消纳,不外排。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骨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顶部 (略) ,磷石膏存放于封闭车间并设置防流失围堰,装卸作业时使用雾炮喷雾降尘;水泥罐仓呼吸粉尘经顶部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给料口安装喷雾降尘; (略) (略) 两侧安装喷雾降尘,定期清扫,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室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和搅拌机清理物委外破碎后运回厂区,回用于生产;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排污许可,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五、该建设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 (略) 分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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