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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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国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略) (略) 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略) (略) 现 (略) 驰恒环保 (略) 对“ (略) (略) 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生态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 (略) (略) 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固阳县银号镇桂家村。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概况:本项目现有工程主要为年采选*吨铁矿石项目,包括采场、干选生产线和水选生产线,现有工程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除尘器除尘、水喷淋、洒水抑尘、 (略) 、全封闭料库、封闭车间、 (略) 覆盖等环保设施,均能达标排放。

本次改造项目主要对年处理*吨铁矿石的干选车间及生产线和水选车间及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新设废石堆场一处。1、将干选一车间及两条生产线进行改造调整:拆除原有两条生产线的设备,更换颚式破碎机、磁选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和输送带等设备,将两条生产线并列设置;2、对干选二车间及两条干选生产线工艺进行改造调整,主要设备包括颚式破碎机、磁选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和输送带等;3、对水选一车间工艺进行改造,包含球磨机、磁选机和高频筛等设备的更换;4、水选二车间原有设备及工艺进行变更,同时新增尾矿干排设施浓密池、压滤机,对选矿厂产生的干排尾砂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增加上料斗、整形制砂机、振动筛和磁选机等,产生的产品砂全部外售;5、新设废石堆场一处。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高丰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驰恒环保 (略)

地址: (略) 青 (略) (略) 商会大厦1—2210室

联系人:张月芳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略) (略)

2022年9月20日


(略) (略) 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略) (略) 现 (略) 驰恒环保 (略) 对“ (略) (略) 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生态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 (略) (略) 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固阳县银号镇桂家村。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概况:本项目现有工程主要为年采选*吨铁矿石项目,包括采场、干选生产线和水选生产线,现有工程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除尘器除尘、水喷淋、洒水抑尘、 (略) 、全封闭料库、封闭车间、 (略) 覆盖等环保设施,均能达标排放。

本次改造项目主要对年处理*吨铁矿石的干选车间及生产线和水选车间及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新设废石堆场一处。1、将干选一车间及两条生产线进行改造调整:拆除原有两条生产线的设备,更换颚式破碎机、磁选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和输送带等设备,将两条生产线并列设置;2、对干选二车间及两条干选生产线工艺进行改造调整,主要设备包括颚式破碎机、磁选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和输送带等;3、对水选一车间工艺进行改造,包含球磨机、磁选机和高频筛等设备的更换;4、水选二车间原有设备及工艺进行变更,同时新增尾矿干排设施浓密池、压滤机,对选矿厂产生的干排尾砂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增加上料斗、整形制砂机、振动筛和磁选机等,产生的产品砂全部外售;5、新设废石堆场一处。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高丰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驰恒环保 (略)

地址: (略) 青 (略) (略) 商会大厦1—2210室

联系人:张月芳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略) (略)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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