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和数字化封装设备研发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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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和数字化封装设备研发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和数字化封装设备研发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和数字化封装设备研发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年研发电子封装材料500kg、数字化封装设备10台;

本项目员工10人,年工作日250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2000小时。厂内无职工宿舍和浴室,就餐采取集体订餐。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 (略) (略) 进园区污水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各工段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分别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最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研发及公辅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用置于室内、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材及耗材(沾染化学品)、清洗废液和废活性炭,委托淮安 (略) 处理;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包材、实验废样、废过滤器,委托个人(张宏)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和数字化封装设备研发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2年9月14日—2022年10月1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5号A幢5楼13、14单元

联系人:朱建晓

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和数字化封装设备研发新建项目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ckov)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和数字化封装设备研发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和数字化封装设备研发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年研发电子封装材料500kg、数字化封装设备10台;

本项目员工10人,年工作日250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2000小时。厂内无职工宿舍和浴室,就餐采取集体订餐。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 (略) (略) 进园区污水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各工段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分别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最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研发及公辅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用置于室内、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材及耗材(沾染化学品)、清洗废液和废活性炭,委托淮安 (略) 处理;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包材、实验废样、废过滤器,委托个人(张宏)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和数字化封装设备研发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2年9月14日—2022年10月1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5号A幢5楼13、14单元

联系人:朱建晓

电话:*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琥珀电子封装(苏州)有限公司电子封装材料和数字化封装设备研发新建项目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ck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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