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9-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平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略) 平遥县朱坑乡北汪湛村东北0.93km处 | 平遥丰实再生 (略) | 山西新 (略) | 平遥丰实再生 (略) 平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略) 平遥县朱坑乡北汪湛村东北0.93km处(东侧紧邻平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建设内容为1×600t/d的机械炉排炉、1台55.4t/h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及1台12MW凝汽式空冷汽轮机、1台12MW的发电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发电量96GWh。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采取控制施工作业面范围、划定管线开挖、道路施工范围、采用分段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段回填的方式,保持土壤肥力。施工过程要避开雨季,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合理施工布局、加强物料苫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洒水抑尘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略) 封闭。垃圾给料设备漏出的垃圾渗滤液密闭收集至垃圾池。垃圾渗滤液汇集沟及垃圾渗滤液池密闭,并设门斗和双重隔离门,防止臭气外逸。污水泵间、渗滤液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引入垃圾池。垃圾池采用密闭结构,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并保持微负压状态。垃圾池臭气和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沼气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垃圾池臭气经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处理后排放,并喷洒抑制剂;渗滤液处理站沼气经备用应急燃烧火炬处理。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 PNCR炉内联合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预留SGH+SCR脱硝系统位置)烟气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后,经80米高的烟囱排放。消石灰料仓、活性炭料仓和飞灰储仓仓顶都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过滤器。在垃圾运输过程中,要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 (略) 线。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物料混合用水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办公 (略) 和设施。运营期生产及生活废水经自建的8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池 +缺氧池+MBR膜系统”工艺;渗滤液经自建的12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硝化反硝化+外置UF+一级STRO+二级卷式RO工艺”,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绿化、道路洒水等回用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纳滤浓缩液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反渗透RO膜及软化水制水产生的浓水用于石灰制浆系统补水,不外排。锅炉排水一部分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剩余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加强设备和车辆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柔性连接、安装消声设备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弃施工材料及生活垃圾送往指定地点堆放。运营期炉渣优先制砖综合利用,剩余入现有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两座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脱水污泥、生活垃圾入焚烧炉焚烧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过滤膜、废布袋、焚烧烟气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稳定化后的飞灰定期送检,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后,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9-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平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略) 平遥县朱坑乡北汪湛村东北0.93km处 | 平遥丰实再生 (略) | 山西新 (略) | 平遥丰实再生 (略) 平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略) 平遥县朱坑乡北汪湛村东北0.93km处(东侧紧邻平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建设内容为1×600t/d的机械炉排炉、1台55.4t/h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及1台12MW凝汽式空冷汽轮机、1台12MW的发电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发电量96GWh。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采取控制施工作业面范围、划定管线开挖、道路施工范围、采用分段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段回填的方式,保持土壤肥力。施工过程要避开雨季,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合理施工布局、加强物料苫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洒水抑尘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略) 封闭。垃圾给料设备漏出的垃圾渗滤液密闭收集至垃圾池。垃圾渗滤液汇集沟及垃圾渗滤液池密闭,并设门斗和双重隔离门,防止臭气外逸。污水泵间、渗滤液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引入垃圾池。垃圾池采用密闭结构,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并保持微负压状态。垃圾池臭气和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沼气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垃圾池臭气经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处理后排放,并喷洒抑制剂;渗滤液处理站沼气经备用应急燃烧火炬处理。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 PNCR炉内联合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预留SGH+SCR脱硝系统位置)烟气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后,经80米高的烟囱排放。消石灰料仓、活性炭料仓和飞灰储仓仓顶都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过滤器。在垃圾运输过程中,要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 (略) 线。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物料混合用水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办公 (略) 和设施。运营期生产及生活废水经自建的8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池 +缺氧池+MBR膜系统”工艺;渗滤液经自建的12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硝化反硝化+外置UF+一级STRO+二级卷式RO工艺”,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绿化、道路洒水等回用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纳滤浓缩液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反渗透RO膜及软化水制水产生的浓水用于石灰制浆系统补水,不外排。锅炉排水一部分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剩余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加强设备和车辆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柔性连接、安装消声设备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弃施工材料及生活垃圾送往指定地点堆放。运营期炉渣优先制砖综合利用,剩余入现有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两座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脱水污泥、生活垃圾入焚烧炉焚烧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过滤膜、废布袋、焚烧烟气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稳定化后的飞灰定期送检,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后,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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