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关于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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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关于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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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建设项目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中冶 (略)

该项目采用改良西门子法生产工艺,以三氯氢硅和氢气经还原反应生成多晶硅;具体工艺过程中采用外购硅粉、盐酸、生石灰等为主要原料,以盐酸解析制氯化氢,水电解制氢,四氯化硅冷氢化制三氯氢硅、二氯二氢硅反歧化制三氯氢硅,制取的三氯氢硅经精馏装置提纯,纯化后的三氯氢硅和氢气经还原反应生产多晶硅棒,再经后处理制得多晶硅产品。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解水制氢装置、盐酸解析装置、三氯氢硅合成装置、冷氢化装置、精馏装置(含精馏、吸附、反歧化)、还原装置、尾气回收装置、后处理装置(含高纯水站)、渣浆高沸处理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装置等。配套罐区、成品库房、化学品库等储存工程;循环水站、脱盐水站、空压站、220kv变电站(另行环评)、冷冻站等公用工程;配套中水回用处理单元、高盐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废渣棚、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消防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环保工程。给水、生活排水依托园区基础设施;生产用蒸 (略) 工业硅项目余热锅炉供给。同时建设2台50吨/小时的电锅炉作为开车及备用蒸汽补给来源。


1、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 (略) 线和设计方案,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按照环评落实和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三氯氢硅合成硅粉上料过程、四氯化硅冷氢化工段硅粉上料和干燥过程产生含硅粉尘,废气经金属烧结过滤器处理,经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后处理装置破碎工段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渣浆单元水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经1套水解废气碱洗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确保氯化氢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经“深冷+二级洗涤(一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确保氯化氢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中央化验室废气集中经化验室内设置的1套碱洗装置水解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确保氯化氢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盐酸储罐大小呼吸、盐酸解析蒸发提浓塔冷凝器产生的氯化氢经水淋洗塔吸收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石灰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确保厂界颗粒物和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活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封闭装置,装置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臭气通过出气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确保厂界氨气和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3、严格按照环评落实和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提高水回用率。新建1座中水回用处理站,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小时,采用“絮凝沉淀+超滤+反渗透”工艺,主要接纳脱盐水站、循环冷却水排水等清净下水,处理后废废水作为渣浆、工艺废气及循环水站补水;1座高盐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80立方米/小时,采用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mvr蒸发结晶工艺,蒸发结晶水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主要接纳盐酸解析蒸发提浓系统冷凝器凝液及淋洗塔废水、渣浆工序水解废水及洗涤废水、工艺废气洗涤水、中央化验室排水、中水处理单元排水等;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小时,主要处理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确保外排生活废水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反歧化催化剂、废吸附剂、废高沸裂解催化剂、尾气回收装置及高盐废水处理单元废活性炭、精馏吸附系统废树脂、制氢装置废电解滤膜、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置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废硅粉、废石墨、废制氮分子筛、脱盐水站及纯水站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其中废硅粉由除尘灰料仓暂存,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高盐废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结晶盐需进行属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在鉴定结果出具之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新建1座固废渣棚,用于储存高盐废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结晶盐,建设标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

6、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项目各类物料、危险品储运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区设置围堰,罐区设置防火堤,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事故水收集池在内的事故水污染防控系统,确保有效截留未经处理的废水和事故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要求,在项目投产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建立项目与工业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风险应急三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

7、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进一步强化管道、污水、事故水收集池防渗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

8、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制定完善的检修及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 (略) 线和设计方案,进一步降低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强化运营管理。结合特殊气象条件预警,制定和实施环境应急方案,必要时采取降低主体工程装置生产负荷等应急措施。

9、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批复文件要求。

10、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同意此件发布于 (略) 站

签字: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建设项目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中冶 (略)

该项目采用改良西门子法生产工艺,以三氯氢硅和氢气经还原反应生成多晶硅;具体工艺过程中采用外购硅粉、盐酸、生石灰等为主要原料,以盐酸解析制氯化氢,水电解制氢,四氯化硅冷氢化制三氯氢硅、二氯二氢硅反歧化制三氯氢硅,制取的三氯氢硅经精馏装置提纯,纯化后的三氯氢硅和氢气经还原反应生产多晶硅棒,再经后处理制得多晶硅产品。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解水制氢装置、盐酸解析装置、三氯氢硅合成装置、冷氢化装置、精馏装置(含精馏、吸附、反歧化)、还原装置、尾气回收装置、后处理装置(含高纯水站)、渣浆高沸处理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装置等。配套罐区、成品库房、化学品库等储存工程;循环水站、脱盐水站、空压站、220kv变电站(另行环评)、冷冻站等公用工程;配套中水回用处理单元、高盐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废渣棚、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消防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环保工程。给水、生活排水依托园区基础设施;生产用蒸 (略) 工业硅项目余热锅炉供给。同时建设2台50吨/小时的电锅炉作为开车及备用蒸汽补给来源。


1、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 (略) 线和设计方案,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按照环评落实和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三氯氢硅合成硅粉上料过程、四氯化硅冷氢化工段硅粉上料和干燥过程产生含硅粉尘,废气经金属烧结过滤器处理,经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后处理装置破碎工段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渣浆单元水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经1套水解废气碱洗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确保氯化氢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经“深冷+二级洗涤(一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确保氯化氢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中央化验室废气集中经化验室内设置的1套碱洗装置水解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确保氯化氢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盐酸储罐大小呼吸、盐酸解析蒸发提浓塔冷凝器产生的氯化氢经水淋洗塔吸收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石灰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确保厂界颗粒物和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活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封闭装置,装置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臭气通过出气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确保厂界氨气和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3、严格按照环评落实和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提高水回用率。新建1座中水回用处理站,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小时,采用“絮凝沉淀+超滤+反渗透”工艺,主要接纳脱盐水站、循环冷却水排水等清净下水,处理后废废水作为渣浆、工艺废气及循环水站补水;1座高盐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80立方米/小时,采用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mvr蒸发结晶工艺,蒸发结晶水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主要接纳盐酸解析蒸发提浓系统冷凝器凝液及淋洗塔废水、渣浆工序水解废水及洗涤废水、工艺废气洗涤水、中央化验室排水、中水处理单元排水等;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小时,主要处理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确保外排生活废水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反歧化催化剂、废吸附剂、废高沸裂解催化剂、尾气回收装置及高盐废水处理单元废活性炭、精馏吸附系统废树脂、制氢装置废电解滤膜、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置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废硅粉、废石墨、废制氮分子筛、脱盐水站及纯水站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其中废硅粉由除尘灰料仓暂存,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高盐废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结晶盐需进行属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在鉴定结果出具之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新建1座固废渣棚,用于储存高盐废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结晶盐,建设标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

6、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项目各类物料、危险品储运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区设置围堰,罐区设置防火堤,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事故水收集池在内的事故水污染防控系统,确保有效截留未经处理的废水和事故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要求,在项目投产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建立项目与工业园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风险应急三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

7、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进一步强化管道、污水、事故水收集池防渗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

8、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制定完善的检修及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 (略) 线和设计方案,进一步降低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强化运营管理。结合特殊气象条件预警,制定和实施环境应急方案,必要时采取降低主体工程装置生产负荷等应急措施。

9、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批复文件要求。

10、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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