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哲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哲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 (略) 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 (略) 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1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郸城县 (略) 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略) 郸城县钱店镇陈庄行政村东500米 | 郸城县 (略) | 项目占地7734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产品方案: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砂石料。主要处理工艺:原料—上料—筛分—破碎—磁选—跳汰—涡电流筛分—成品 主要生产设施:上料机、滚筒筛、破碎机、跳汰机、摇床等。 | 河南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下料口、传送带落料处及第一次筛分产生的颗粒物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炉渣、成品砂石料均位于封闭车间内;炉渣、成品砂石料堆放区厂房顶部设置喷淋抑尘系统,无组织废气经采取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限值1.0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采用“初沉池+絮凝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铲车、滚笼、破碎机、跳汰机以及皮带输送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未燃尽物料、污水处理厂沉渣。 生活垃圾、未燃尽物料定时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重新焚烧;除尘器收尘转运至成品库,作为建筑集料外售;废水处理沉淀池产生污泥,压滤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砖厂。 | 无 |
2 | 郸城县污泥综合利用堆肥技术示范工程改扩建项目 | (略) 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南侧 | 郸城县益民 (略) | 项目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7146平方米。日处置污泥100吨(含水率80%)。项目具体工艺为污泥预处理(污水处理厂进行)-破碎-混料(加入返回料、秸秆辅料)-滚筒一次发酵-二次发酵-筛分-营养土包装。 | 河南尚真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污水厂污泥预处理恶臭及污泥堆肥生产线上秸秆粉碎粉尘、混料筛分包装粉尘、污泥料仓存放及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泥堆肥生产线秸秆粉碎粉尘、混料筛分包装粉尘布袋除尘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污水厂污泥预处理恶臭经生物除臭后有组织排放,湿污泥储存仓均为密闭结构上方设臭气口,将料仓中的臭气抽至生物除臭系统进行除臭。污泥综合车间采用全封闭生产车间,发酵恶臭通过污泥堆体上覆盖的新型功能膜往外排出,负压收集后送往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破碎、混料等生产活动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粉尘无组织废气采取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限值1.0mg/m3。污泥发酵等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恶臭经报告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恶臭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堆肥过程中污泥水分以蒸发形式排放大气,整个工艺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混料机、输送机、发酵滚筒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3 | 郸城县第一水厂扩容新建项目 | 郸城县创业大道以南、 (略) 以东 | (略) 管理局 | 项目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7146平方米。新建水厂总设计规模6.*m3/d,一期(本项目)规模5.*m3/d。水厂具体工艺为:原水经输水管线进入水厂进行净化处理。入厂后先通过配水井来稳定水压、均衡水量,然后与PAC、次氯酸钠在微阻力管道混合器内快速混合后,依次经过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后,加次氯酸钠消毒进入清水池,然后通过送水泵房加压输送至城 (略) 。 | 河南尚真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是食堂油烟,经去除效率为90%油烟净化系统油烟处理后从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型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净水处理过程中的反冲洗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压滤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净水处理过程中的反冲洗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压滤水集中收集于排水池中,返回配水井重新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废水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及净水工程配套的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级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经浓缩、脱水处理后交由郸城县垃圾发电厂综合利用。 | 无 |
(略) 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 (略) 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 (略) 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1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郸城县 (略) 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略) 郸城县钱店镇陈庄行政村东500米 | 郸城县 (略) | 项目占地7734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产品方案: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砂石料。主要处理工艺:原料—上料—筛分—破碎—磁选—跳汰—涡电流筛分—成品 主要生产设施:上料机、滚筒筛、破碎机、跳汰机、摇床等。 | 河南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下料口、传送带落料处及第一次筛分产生的颗粒物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炉渣、成品砂石料均位于封闭车间内;炉渣、成品砂石料堆放区厂房顶部设置喷淋抑尘系统,无组织废气经采取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限值1.0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采用“初沉池+絮凝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铲车、滚笼、破碎机、跳汰机以及皮带输送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未燃尽物料、污水处理厂沉渣。 生活垃圾、未燃尽物料定时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重新焚烧;除尘器收尘转运至成品库,作为建筑集料外售;废水处理沉淀池产生污泥,压滤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砖厂。 | 无 |
2 | 郸城县污泥综合利用堆肥技术示范工程改扩建项目 | (略) 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南侧 | 郸城县益民 (略) | 项目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7146平方米。日处置污泥100吨(含水率80%)。项目具体工艺为污泥预处理(污水处理厂进行)-破碎-混料(加入返回料、秸秆辅料)-滚筒一次发酵-二次发酵-筛分-营养土包装。 | 河南尚真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污水厂污泥预处理恶臭及污泥堆肥生产线上秸秆粉碎粉尘、混料筛分包装粉尘、污泥料仓存放及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泥堆肥生产线秸秆粉碎粉尘、混料筛分包装粉尘布袋除尘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污水厂污泥预处理恶臭经生物除臭后有组织排放,湿污泥储存仓均为密闭结构上方设臭气口,将料仓中的臭气抽至生物除臭系统进行除臭。污泥综合车间采用全封闭生产车间,发酵恶臭通过污泥堆体上覆盖的新型功能膜往外排出,负压收集后送往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破碎、混料等生产活动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粉尘无组织废气采取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限值1.0mg/m3。污泥发酵等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恶臭经报告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恶臭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堆肥过程中污泥水分以蒸发形式排放大气,整个工艺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混料机、输送机、发酵滚筒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3 | 郸城县第一水厂扩容新建项目 | 郸城县创业大道以南、 (略) 以东 | (略) 管理局 | 项目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7146平方米。新建水厂总设计规模6.*m3/d,一期(本项目)规模5.*m3/d。水厂具体工艺为:原水经输水管线进入水厂进行净化处理。入厂后先通过配水井来稳定水压、均衡水量,然后与PAC、次氯酸钠在微阻力管道混合器内快速混合后,依次经过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后,加次氯酸钠消毒进入清水池,然后通过送水泵房加压输送至城 (略) 。 | 河南尚真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是食堂油烟,经去除效率为90%油烟净化系统油烟处理后从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型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净水处理过程中的反冲洗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压滤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净水处理过程中的反冲洗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压滤水集中收集于排水池中,返回配水井重新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废水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及净水工程配套的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级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经浓缩、脱水处理后交由郸城县垃圾发电厂综合利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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