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丹水利字〔202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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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丹水利字〔2022〕26号)

各有关参建单位:

我局于2022年7月20日主持召开南丹县波鸾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会。经研究,验收工作委员会原则同意该工程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现将《南丹县波鸾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

附件:《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南丹县水利局

                2022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丹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印发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竣工验收

鉴 定 书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竣工验收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


验收主持单位:南丹县水利局

项 目 法 人 : 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设计单位:广西 (略)

监理单位: (略)

施工单位:广西宁恒水电 (略)

验 收 时 间 :2022年7月18日

验 收 地 点 : (略) 南丹县六寨镇化里村


前 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经请示南丹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车河镇人民政府、大厂镇人民政府、罗富镇人民政府、芒场镇人民政府、六寨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代表组成南丹县2017-2021年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按照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广西水土保持工程验收办法》(桂发改农经〔2014〕600号)等规定,结合我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实际,组织开展南丹县2017-2021年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验收委员会于2022年7月18日开展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县水利局、六寨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南丹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广西 (略) 、 (略) 、广西宁恒水电 (略) 等单位的代表。验收委员会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有关资料,听取了工程参建单位的汇报,就工程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咨询和讨论,形成本竣工验收鉴定意见。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工程名称: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工程位置:南丹县六寨镇化里村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1)促使自然资源与环境资源的利用趋于合理,减少水土流失,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发展经果林,开拓农村经济产业;蓄水保土,保护耕地资源,促进粮食增产;

(3)使水土保持的基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批复文件

2018年4月,南丹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专家审查。

2018年5月4日,南丹县水利局以丹水审批[2018]5号文件对《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予以批复。

2、批复建设内容

新建浆砌石护岸1080m,亲水台阶3个,人行便桥1座,经果林(油茶)13.50hm2,水保林(杉木)20.0hm2,水保林(马尾松)4.0hm2,封禁治理503.0hm2,配套项目区标志碑1块,封育治理宣传牌3块。

3、批复工期

工程进度从2018年4月开工,到2018年12月完工。

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项目批复总投资为282.*元,其中工程建筑工程224.*元(包括工程措施174.*元,植物措施46.*元,封育治理措施3.*元),临时工程4.*元,独立费用39.*元,基本预备费13.*元。

工程投资来源主要由国家水土保持资金、自治区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群众自筹三部分组成。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项目业主: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设计单位:广西 (略)

监理单位: (略)

施工单位:广西宁恒水电 (略)

(五)工程施工过程

工程于2018年7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 2017年7月13日, (略) 项目监理部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施工有效期2018年7月19日至2019年4月30日。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1)、施工准备:于2018年7月13日进场,2018年7月16日完工,历时4天。

(2)、河道护岸工程: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历时169天。

(3)、经果林种植、水保林种植: 2018年7月16日至2019年1月10日,历时179天。

(4)、封禁治理工程: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历时164天。

(5)、收尾工作: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历时5天。

2、设计变更

(1)重大设计变更

(2)一般设计变更

1)浆砌石护岸及人行便桥工程工程量增加;

2)油茶种植、杉木种植、马尾松种植面积减少;

3)增加幼林抚育项目。

4)调整建设内容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确认,有相应的变更手续。

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无)

(六)完成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浆砌石护岸1188m,亲水台阶3个,人行便桥3座,经果林(油茶)2.38hm2,水保林(杉木)2.13hm2,封禁治理503.0hm2,配套项目区标志碑1块,封育治理宣传牌3块。

(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无)

(八)水土保持设施

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为河道护岸。

(九)环境保护工程(无)

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

(一)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有关规定,2019年3月12日,由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组织各参建单位,并邀请南丹县水利局、六寨镇人民政府对工程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验收小组成员通过察看工程现场,听取工程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按签署合同的建设内容建设完成,同意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二)阶段验收(无)

(三)专项验收(无)

(四)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无)

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无。

四、工程质量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因工作疏忽,忘记进行质量报监,项目法人未按照规定履行质量报监要求,质量监管存在缺失。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自行将该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3个分部工程,30个单元工程,并进行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质量评定。2022年1月,项目法人委托广西 (略) 对项目建设浆砌石挡墙外观尺寸、砌筑质量进行竣工质量抽检,检测情况如下表:

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前抽样检测浆砌石挡墙质量抽检结果

抽检部位

砌体厚度( cm )

砌筑质量

结论

实测值

设计值

允许偏差

化里河右护岸桩号:右 0+030

52.0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化里河左护岸桩号:左 0+215

52.3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化里河左护岸桩号:左 0+535

51.6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由井河左护岸桩号:左 0+057

51.4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由井河右护岸桩号:右 0+315

51.9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由井河左护岸

桩号:左0+398

51.5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前抽样检测浆砌石挡墙外观尺寸抽检结果

检测部位

抽检项目

实测值

( mm )

设计值

( mm )

允许偏差

( mm)

结论

化里河

桩号:0+064

左挡墙顶宽度

516

500

±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1722

1700

±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6039

6000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13

500

±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1818

1800

± 25

合格

化里河

桩号:0+230

左挡墙顶宽度

515

500

±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1600

1600

土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5003

5000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14

500

±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1711

1700

± 25

合格

化里河

桩号:0+537

左挡墙顶宽度

522

500

±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2021

2000

±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6029

6000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10

500

±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2016

2000

±25

合格

由并河

桩号:0+050

左挡墙顶宽度

513

500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1915

1900

±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6034

6000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12

500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2005

2000

± 25

合格

由并河

桩号:0+320

左挡墙顶宽度

512

500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1905

1900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6017

6000

±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07

500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1916

1900

± 25

合格

由井河

桩号:0+518

左挡墙顶宽度

513

500

±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2003

2000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6029

6000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21

500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2017

2000

±25

合格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质量报监,建设过程中也未按照规定针对主体工程或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部位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开展质量抽样检测,质量责任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等原始材料严重缺失,无法进行工程质量核备。从工程建后运行来看,2019年主体工程建成后,河道护岸和便桥等工程设施经过三个汛期未发现垮塌现象,且该项目竣工检测内容检测值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均签订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保障工程质量,自评质量登记为合格。

五、概算执行情况

(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与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B标段(南丹县龙腰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同属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同批下达投资计划,同批建成。

1、投资计划。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18〕9号)文件精神,计划下达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投资450.*元,其中中央资金*元,自治区资金*元,市县配套*元。

2、资金到位。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桂财农[2017]21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资金共计*元,其中中央资金*元,自治区资金*元,市县配套资金*元。实际到位资金405.*元,其中中央资金到位*元,自治区资金到位*元,县配套资金到位0.*元。

(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

1、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投资完成。

本工程与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B标段(南丹县龙腰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同属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按工程建设地点分A、B标段同批建设。A标段施工合同金额219.*元,B标段施工合同金额154.*元。

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际完成投资405.*元,其中完成勘测设计费24.*元,监理费7.*元,工程费用372.*元,竣工检测费1.*元。投资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资金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完成投资

工程费用

监理服务费

勘测设计费

竣工抽检费

备注

合同金额

结算金额

合计

405.8504

373.7223

372.2904

7.36

24.83

1.37


A标段化里小流域

237.7216

219.176

217.7916

4.23

14.33

1.37


B标段龙腰小流域

168.1288

154.5463

154.4988

3.13

10.5

0


2、本工程投资完成。

本工程实际完成投资额237.*元,其中完成勘测设计投资14.*元,监理投资4.*元,施工投资*,竣工检测投资1.*元;

3、本工程交付资产。

实际形成交付使用资产237.*元。

(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无)

(四)结余资金(无)

(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无)

(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本工程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七)工程审计

根据南丹县审计局《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化里小流域)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丹审投报[2020]59号核定,化里小流域工程费用217.*元。

六、工程尾工安排(无)

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2019年3月12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把工程移交给南丹县六寨镇化里村民委员会进行工程运行管理,工程正常发挥效益,运行管理情况良好。

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一)初期运行管理

工程初期运行管理正常。

(二)初期运行效益

初期运行达到预期的工程效益。

(三)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

初期运行正常,未发现异常现象。

九、竣工技术预验收(无)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法人未按照规定履行质量报监要求,质量监管存在缺失。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规定针对主体工程或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部位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开展质量抽样检测,质量责任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等原始材料严重缺失,无法进行工程质量核备。

(二)处理意见

1、该项目质量责任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管缺失等问题,无法进行事后整改,建议项目法人做出质量保障承诺,建立工程运行管理质量日常监测和建后保障制度,确保工程在设计期限内正常运行。

2、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3、加强工程运行跟踪监控工作,向运行管理单位调查河道护岸等设施的运行情况,协助村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十一、结论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完成施工合同建设内容和审计结算工作,工程投资控制基本合理,财务管理符合规范,工程措施通过两年汛期考验且竣工前质量检测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均签订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保障工程质量,发挥了社会和经济效益。竣工验收委员会原则同意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十二保留意见(无)

十三、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和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和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

组成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字

主任

委员

罗岚钧

南丹县水利局

局长


副主任

委员

梁春红

南丹县水利局

副局长


委员

陈宝宇

南丹县发展改革局

股长


委员

莫仁军

南丹县财政局

股长


委员

唐荣发

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负责人


委员

梁卫

南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负责人


委员

何金国

南丹县水利局

会计


委员

杨胜武

南丹县水利局河长办

负责人


委员

曹游畦

南丹县水资源管理站

负责人


委员

杨秀师

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副站长


委员

岑升本

六寨镇人民政府

水利站站长


设计单位


广西 (略)



监理单位


(略)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广西宁恒水电 (略)

项目经理



关联文件:

各有关参建单位:

我局于2022年7月20日主持召开南丹县波鸾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会。经研究,验收工作委员会原则同意该工程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现将《南丹县波鸾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

附件:《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南丹县水利局

                2022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丹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印发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竣工验收

鉴 定 书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竣工验收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


验收主持单位:南丹县水利局

项 目 法 人 : 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设计单位:广西 (略)

监理单位: (略)

施工单位:广西宁恒水电 (略)

验 收 时 间 :2022年7月18日

验 收 地 点 : (略) 南丹县六寨镇化里村


前 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经请示南丹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车河镇人民政府、大厂镇人民政府、罗富镇人民政府、芒场镇人民政府、六寨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代表组成南丹县2017-2021年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按照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广西水土保持工程验收办法》(桂发改农经〔2014〕600号)等规定,结合我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实际,组织开展南丹县2017-2021年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验收委员会于2022年7月18日开展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县水利局、六寨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南丹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广西 (略) 、 (略) 、广西宁恒水电 (略) 等单位的代表。验收委员会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有关资料,听取了工程参建单位的汇报,就工程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咨询和讨论,形成本竣工验收鉴定意见。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工程名称: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工程位置:南丹县六寨镇化里村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1)促使自然资源与环境资源的利用趋于合理,减少水土流失,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发展经果林,开拓农村经济产业;蓄水保土,保护耕地资源,促进粮食增产;

(3)使水土保持的基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批复文件

2018年4月,南丹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专家审查。

2018年5月4日,南丹县水利局以丹水审批[2018]5号文件对《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予以批复。

2、批复建设内容

新建浆砌石护岸1080m,亲水台阶3个,人行便桥1座,经果林(油茶)13.50hm2,水保林(杉木)20.0hm2,水保林(马尾松)4.0hm2,封禁治理503.0hm2,配套项目区标志碑1块,封育治理宣传牌3块。

3、批复工期

工程进度从2018年4月开工,到2018年12月完工。

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项目批复总投资为282.*元,其中工程建筑工程224.*元(包括工程措施174.*元,植物措施46.*元,封育治理措施3.*元),临时工程4.*元,独立费用39.*元,基本预备费13.*元。

工程投资来源主要由国家水土保持资金、自治区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群众自筹三部分组成。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项目业主: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设计单位:广西 (略)

监理单位: (略)

施工单位:广西宁恒水电 (略)

(五)工程施工过程

工程于2018年7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 2017年7月13日, (略) 项目监理部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施工有效期2018年7月19日至2019年4月30日。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1)、施工准备:于2018年7月13日进场,2018年7月16日完工,历时4天。

(2)、河道护岸工程: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历时169天。

(3)、经果林种植、水保林种植: 2018年7月16日至2019年1月10日,历时179天。

(4)、封禁治理工程: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历时164天。

(5)、收尾工作: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历时5天。

2、设计变更

(1)重大设计变更

(2)一般设计变更

1)浆砌石护岸及人行便桥工程工程量增加;

2)油茶种植、杉木种植、马尾松种植面积减少;

3)增加幼林抚育项目。

4)调整建设内容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确认,有相应的变更手续。

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无)

(六)完成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浆砌石护岸1188m,亲水台阶3个,人行便桥3座,经果林(油茶)2.38hm2,水保林(杉木)2.13hm2,封禁治理503.0hm2,配套项目区标志碑1块,封育治理宣传牌3块。

(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无)

(八)水土保持设施

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为河道护岸。

(九)环境保护工程(无)

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

(一)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有关规定,2019年3月12日,由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组织各参建单位,并邀请南丹县水利局、六寨镇人民政府对工程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验收小组成员通过察看工程现场,听取工程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按签署合同的建设内容建设完成,同意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二)阶段验收(无)

(三)专项验收(无)

(四)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无)

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无。

四、工程质量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因工作疏忽,忘记进行质量报监,项目法人未按照规定履行质量报监要求,质量监管存在缺失。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自行将该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3个分部工程,30个单元工程,并进行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质量评定。2022年1月,项目法人委托广西 (略) 对项目建设浆砌石挡墙外观尺寸、砌筑质量进行竣工质量抽检,检测情况如下表:

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前抽样检测浆砌石挡墙质量抽检结果

抽检部位

砌体厚度( cm )

砌筑质量

结论

实测值

设计值

允许偏差

化里河右护岸桩号:右 0+030

52.0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化里河左护岸桩号:左 0+215

52.3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化里河左护岸桩号:左 0+535

51.6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由井河左护岸桩号:左 0+057

51.4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由井河右护岸桩号:右 0+315

51.9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由井河左护岸

桩号:左0+398

51.5

50.0

±2.5

铺浆均匀,塞缝饱满,砌缝密实,无架空现象。

合格

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前抽样检测浆砌石挡墙外观尺寸抽检结果

检测部位

抽检项目

实测值

( mm )

设计值

( mm )

允许偏差

( mm)

结论

化里河

桩号:0+064

左挡墙顶宽度

516

500

±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1722

1700

±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6039

6000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13

500

±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1818

1800

± 25

合格

化里河

桩号:0+230

左挡墙顶宽度

515

500

±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1600

1600

土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5003

5000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14

500

±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1711

1700

± 25

合格

化里河

桩号:0+537

左挡墙顶宽度

522

500

±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2021

2000

±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6029

6000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10

500

±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2016

2000

±25

合格

由并河

桩号:0+050

左挡墙顶宽度

513

500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1915

1900

±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6034

6000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12

500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2005

2000

± 25

合格

由并河

桩号:0+320

左挡墙顶宽度

512

500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1905

1900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6017

6000

±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07

500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1916

1900

± 25

合格

由井河

桩号:0+518

左挡墙顶宽度

513

500

± 25

合格

左挡墙高度

2003

2000

±25

合格

过水面宽度

6029

6000

±50

合格

右挡墙顶宽度

521

500

±25

合格

右挡墙高度

2017

2000

±25

合格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质量报监,建设过程中也未按照规定针对主体工程或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部位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开展质量抽样检测,质量责任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等原始材料严重缺失,无法进行工程质量核备。从工程建后运行来看,2019年主体工程建成后,河道护岸和便桥等工程设施经过三个汛期未发现垮塌现象,且该项目竣工检测内容检测值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均签订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保障工程质量,自评质量登记为合格。

五、概算执行情况

(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与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B标段(南丹县龙腰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同属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同批下达投资计划,同批建成。

1、投资计划。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18〕9号)文件精神,计划下达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投资450.*元,其中中央资金*元,自治区资金*元,市县配套*元。

2、资金到位。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桂财农[2017]21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资金共计*元,其中中央资金*元,自治区资金*元,市县配套资金*元。实际到位资金405.*元,其中中央资金到位*元,自治区资金到位*元,县配套资金到位0.*元。

(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

1、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投资完成。

本工程与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B标段(南丹县龙腰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同属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按工程建设地点分A、B标段同批建设。A标段施工合同金额219.*元,B标段施工合同金额154.*元。

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际完成投资405.*元,其中完成勘测设计费24.*元,监理费7.*元,工程费用372.*元,竣工检测费1.*元。投资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南丹县2018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资金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完成投资

工程费用

监理服务费

勘测设计费

竣工抽检费

备注

合同金额

结算金额

合计

405.8504

373.7223

372.2904

7.36

24.83

1.37


A标段化里小流域

237.7216

219.176

217.7916

4.23

14.33

1.37


B标段龙腰小流域

168.1288

154.5463

154.4988

3.13

10.5

0


2、本工程投资完成。

本工程实际完成投资额237.*元,其中完成勘测设计投资14.*元,监理投资4.*元,施工投资*,竣工检测投资1.*元;

3、本工程交付资产。

实际形成交付使用资产237.*元。

(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无)

(四)结余资金(无)

(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无)

(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本工程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七)工程审计

根据南丹县审计局《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化里小流域)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丹审投报[2020]59号核定,化里小流域工程费用217.*元。

六、工程尾工安排(无)

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2019年3月12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把工程移交给南丹县六寨镇化里村民委员会进行工程运行管理,工程正常发挥效益,运行管理情况良好。

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一)初期运行管理

工程初期运行管理正常。

(二)初期运行效益

初期运行达到预期的工程效益。

(三)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

初期运行正常,未发现异常现象。

九、竣工技术预验收(无)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法人未按照规定履行质量报监要求,质量监管存在缺失。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规定针对主体工程或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部位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开展质量抽样检测,质量责任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等原始材料严重缺失,无法进行工程质量核备。

(二)处理意见

1、该项目质量责任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管缺失等问题,无法进行事后整改,建议项目法人做出质量保障承诺,建立工程运行管理质量日常监测和建后保障制度,确保工程在设计期限内正常运行。

2、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3、加强工程运行跟踪监控工作,向运行管理单位调查河道护岸等设施的运行情况,协助村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十一、结论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完成施工合同建设内容和审计结算工作,工程投资控制基本合理,财务管理符合规范,工程措施通过两年汛期考验且竣工前质量检测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均签订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保障工程质量,发挥了社会和经济效益。竣工验收委员会原则同意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十二保留意见(无)

十三、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和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

南丹县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A标段(南丹县化里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和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

组成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字

主任

委员

罗岚钧

南丹县水利局

局长


副主任

委员

梁春红

南丹县水利局

副局长


委员

陈宝宇

南丹县发展改革局

股长


委员

莫仁军

南丹县财政局

股长


委员

唐荣发

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负责人


委员

梁卫

南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负责人


委员

何金国

南丹县水利局

会计


委员

杨胜武

南丹县水利局河长办

负责人


委员

曹游畦

南丹县水资源管理站

负责人


委员

杨秀师

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副站长


委员

岑升本

六寨镇人民政府

水利站站长


设计单位


广西 (略)



监理单位


(略)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广西宁恒水电 (略)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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