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3、1604-635、1604-63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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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3、1604-635、1604-63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3、1604-635、1604-636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建设单位:北 (略)

2.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03m2,其中1604-633地块用地面积为*.959m2,1604-635地块用地面积为7245.921m2,1604-636地块用地面积为2538.823m2。项目用地范围内历史使用主要为农用地、 (略) 琅山苗圃及临街商店等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2月31日)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应对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因此,受北 (略) 委托,我单位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3、1604-635、1604-636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调查结果

(1)初步调查阶段,在调查范围内布设27个土壤采样点,3眼地下水监测井。获取调查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64件、地下水样品4件送实验室检测。

综合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本项目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地块调查工作到初步采样阶段( (略) 线第二阶段)结束。

(2)本项目1604-633地地块土壤满足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

(3)本项目1604-635地块满足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

(4)本项目1604-636地块满足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

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3、1604-635、1604-63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图1)报告正文.pdf






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3、1604-635、1604-636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建设单位:北 (略)

2.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03m2,其中1604-633地块用地面积为*.959m2,1604-635地块用地面积为7245.921m2,1604-636地块用地面积为2538.823m2。项目用地范围内历史使用主要为农用地、 (略) 琅山苗圃及临街商店等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2月31日)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应对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因此,受北 (略) 委托,我单位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3、1604-635、1604-636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调查结果

(1)初步调查阶段,在调查范围内布设27个土壤采样点,3眼地下水监测井。获取调查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64件、地下水样品4件送实验室检测。

综合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本项目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地块调查工作到初步采样阶段( (略) 线第二阶段)结束。

(2)本项目1604-633地地块土壤满足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

(3)本项目1604-635地块满足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

(4)本项目1604-636地块满足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

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4-633、1604-635、1604-63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图1)报告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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