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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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潭发改审〔2022〕37号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整体形象,同意你单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岳塘 (略) 与莲城商业步行街交叉口以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主要建设内容: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瓷砖拆除、刷真实漆、贴墙砖、外墙亮化、安装空调外机护罩、门窗清洗、幕墙修复及顶部封口、女儿墙防水改造等。

2.建设规模:拆除外墙瓷砖3173.22㎡,刷真实漆3048.32㎡,贴墙砖125.00㎡,更换灯带413.60m、射灯6套、点光源灯53套,空调外机拆装692台,安装空调外机护罩182.60㎡,门窗清洗1770.34㎡,幕墙修复30.30㎡,幕墙顶部封口15.45㎡,女儿墙防水改造420.41㎡,搭设脚手架4795.18㎡。

四、项目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11.*元,其中:工程费用9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元,预备费5.*元。 (略) 财政 (略) 交警支队部门预算业务性专项资金统筹。

六、 (略) 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财政开工核准制。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潭发改审〔2022〕37号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整体形象,同意你单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岳塘 (略) 与莲城商业步行街交叉口以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主要建设内容: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瓷砖拆除、刷真实漆、贴墙砖、外墙亮化、安装空调外机护罩、门窗清洗、幕墙修复及顶部封口、女儿墙防水改造等。

2.建设规模:拆除外墙瓷砖3173.22㎡,刷真实漆3048.32㎡,贴墙砖125.00㎡,更换灯带413.60m、射灯6套、点光源灯53套,空调外机拆装692台,安装空调外机护罩182.60㎡,门窗清洗1770.34㎡,幕墙修复30.30㎡,幕墙顶部封口15.45㎡,女儿墙防水改造420.41㎡,搭设脚手架4795.18㎡。

四、项目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11.*元,其中:工程费用9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元,预备费5.*元。 (略) 财政 (略) 交警支队部门预算业务性专项资金统筹。

六、 (略) 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财政开工核准制。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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