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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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潭发改审〔2022〕36号

(略) 应急管理局:

《关 (略)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的应急指挥能力,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同意你单 (略)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岳塘 (略) 规划展示馆三馆第四层。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 (略) (略) 规划展示馆三馆第四层闲置用房(约668平方米)重新进行功能布局并装修,总面积约为99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暖通、电气、给排水改造及购置办公家具等。

2.新建配套安防监控、门禁、综合布线系统,配套大屏显示系统、会议系统、扩声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一张 (略) 包括应急管理部门规划使用 (略) 、电 (略) 、电 (略) 、 (略) 、 (略) ;三套体系包括建设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和运维管理体系。

四、项目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16.*元,其中:工程费用128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元,信息系统运维费38.*元,预备费70.*元。资金来源为争取 (略) 财政统筹安排。

六、 (略) 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1年。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潭发改审〔2022〕36号

(略) 应急管理局:

《关 (略)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的应急指挥能力,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同意你单 (略)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岳塘 (略) 规划展示馆三馆第四层。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 (略) (略) 规划展示馆三馆第四层闲置用房(约668平方米)重新进行功能布局并装修,总面积约为99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暖通、电气、给排水改造及购置办公家具等。

2.新建配套安防监控、门禁、综合布线系统,配套大屏显示系统、会议系统、扩声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一张 (略) 包括应急管理部门规划使用 (略) 、电 (略) 、电 (略) 、 (略) 、 (略) ;三套体系包括建设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和运维管理体系。

四、项目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16.*元,其中:工程费用128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元,信息系统运维费38.*元,预备费70.*元。资金来源为争取 (略) 财政统筹安排。

六、 (略) 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1年。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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