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农业大厦324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二师库尔勒医共体塔里木垦区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 | 第二师 (略) 内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 (略) | 新疆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 (略) 内疾控中心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11′36.393″,北纬40°50′4.186″。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应急医疗救治中心2092.14平方米,建设1栋医疗救治中心用房1492.14平方米、急救病房400平方米、急救车辆停车位5个合计200平方米,配置救护车、DR机、彩色多普勒超声捡查仪、床旁彩色多普勒检查仪、心复苏机、呼吸机、心电图机、心电除颤仪、心电监护仪、洗胃机、病床20张、制氧机、中心供氧负压吸引装置等设备设施。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0.27%。 |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运行过程中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定期清理栅渣、及时清运污泥并对厂区进行绿化以减轻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恶臭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加强对急救车辆的管理和维护,控制燃油废气排放,厂界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现场喷洒抑尘,不外排,并配备吸油毯、草垫等设施,防止设备滴漏的油污下渗,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排污系统。运营期生活污水和医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三十三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进行综合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至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至卫部门统一清运;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以及病患的部分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采用专业容器保存,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排放指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4中标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2013年第36号公告)的要求,运输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其它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1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农业大厦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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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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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师库尔勒医共体塔里木垦区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 | 第二师 (略) 内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 (略) | 新疆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 (略) 内疾控中心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11′36.393″,北纬40°50′4.186″。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应急医疗救治中心2092.14平方米,建设1栋医疗救治中心用房1492.14平方米、急救病房400平方米、急救车辆停车位5个合计200平方米,配置救护车、DR机、彩色多普勒超声捡查仪、床旁彩色多普勒检查仪、心复苏机、呼吸机、心电图机、心电除颤仪、心电监护仪、洗胃机、病床20张、制氧机、中心供氧负压吸引装置等设备设施。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0.27%。 |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运行过程中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定期清理栅渣、及时清运污泥并对厂区进行绿化以减轻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恶臭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加强对急救车辆的管理和维护,控制燃油废气排放,厂界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现场喷洒抑尘,不外排,并配备吸油毯、草垫等设施,防止设备滴漏的油污下渗,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排污系统。运营期生活污水和医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三十三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进行综合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至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至卫部门统一清运;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以及病患的部分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采用专业容器保存,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排放指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4中标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2013年第36号公告)的要求,运输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其它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1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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