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2年9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 | 2022年9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
索引号: | *MB*K/20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0 16:35:54 | 发布机构: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 | (略) 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 (略) 17号、 (略) 现有厂区现有工程楼一层东部 | (略) | 山东海 (略) | 项目总投资200.*元,环保投资10.*元。厂区在建的“ (略) 特色原料药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年产85吨原料药左卡尼汀、15吨食品营养强化剂左卡尼汀和200吨原料药硫辛酸生产车间。环评报告书于2022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淄环审[2022]30号”,目前正在建设中。其中原料药左卡尼汀生产工艺为起始物料4-氯-*酰*酸*酯,经催化反应(在催化还原酶作用下),制得(R)-4-氯-3-羟基*酸*酯,然后经水解、除盐、精制等步骤制得产品。左卡尼汀生产所用的催化还原酶采用甘油、蛋白胨、酵母粉、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硫酸钠、硫酸镁、氯化铵、卡那霉素、消泡剂、氯化钠、新鲜水等物料为发酵培养基,经接种大肠杆菌发酵制取。“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利用 (略) 现有工程楼,建立满足酶法发酵工艺研发 (略) ,配备仪器设备主要有:振荡培养箱、超声波破碎仪、高压灭菌锅、显微镜、发酵罐、空压机等,主要进行生物酶的发酵研发。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废水主要为发酵后离心废水、仪器清洗水、碱喷淋排水、纯水制备排水,其中发酵后离心废水经碱液处理灭活后与仪器清洗水、碱喷淋排水一并经现有污水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废气主要为发酵实验过程中的发酵实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氨、颗粒物、臭气浓度等,经碱喷淋处理后后废气经新建排气筒P14(高15m、内径0.35m)排放;其他实验过程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气经过通风柜抽风进入碱喷淋处理;发酵过程涉及大肠杆菌,对发酵间采取整体密闭集气的方式,将发酵间废气一并收集至碱喷淋进行灭活处理。确保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氨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污染物的监控浓度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浓度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验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瓶/桶/袋、污水站产生的生化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 | (略) 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 (略) 17号、 (略) 现有厂区现有工程楼一层东部 | (略) | 山东海 (略) | 项目总投资200.*元,环保投资10.*元。厂区在建的“ (略) 特色原料药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年产85吨原料药左卡尼汀、15吨食品营养强化剂左卡尼汀和200吨原料药硫辛酸生产车间。环评报告书于2022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淄环审[2022]30号”,目前正在建设中。其中原料药左卡尼汀生产工艺为起始物料4-氯-*酰*酸*酯,经催化反应(在催化还原酶作用下),制得(R)-4-氯-3-羟基*酸*酯,然后经水解、除盐、精制等步骤制得产品。左卡尼汀生产所用的催化还原酶采用甘油、蛋白胨、酵母粉、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硫酸钠、硫酸镁、氯化铵、卡那霉素、消泡剂、氯化钠、新鲜水等物料为发酵培养基,经接种大肠杆菌发酵制取。“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利用 (略) 现有工程楼,建立满足酶法发酵工艺研发 (略) ,配备仪器设备主要有:振荡培养箱、超声波破碎仪、高压灭菌锅、显微镜、发酵罐、空压机等,主要进行生物酶的发酵研发。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废水主要为发酵后离心废水、仪器清洗水、碱喷淋排水、纯水制备排水,其中发酵后离心废水经碱液处理灭活后与仪器清洗水、碱喷淋排水一并经现有污水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废气主要为发酵实验过程中的发酵实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氨、颗粒物、臭气浓度等,经碱喷淋处理后后废气经新建排气筒P14(高15m、内径0.35m)排放;其他实验过程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气经过通风柜抽风进入碱喷淋处理;发酵过程涉及大肠杆菌,对发酵间采取整体密闭集气的方式,将发酵间废气一并收集至碱喷淋进行灭活处理。确保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氨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污染物的监控浓度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浓度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验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瓶/桶/袋、污水站产生的生化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标题: | 2022年9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
索引号: | *MB*K/20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0 16:35:54 | 发布机构: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 | (略) 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 (略) 17号、 (略) 现有厂区现有工程楼一层东部 | (略) | 山东海 (略) | 项目总投资200.*元,环保投资10.*元。厂区在建的“ (略) 特色原料药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年产85吨原料药左卡尼汀、15吨食品营养强化剂左卡尼汀和200吨原料药硫辛酸生产车间。环评报告书于2022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淄环审[2022]30号”,目前正在建设中。其中原料药左卡尼汀生产工艺为起始物料4-氯-*酰*酸*酯,经催化反应(在催化还原酶作用下),制得(R)-4-氯-3-羟基*酸*酯,然后经水解、除盐、精制等步骤制得产品。左卡尼汀生产所用的催化还原酶采用甘油、蛋白胨、酵母粉、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硫酸钠、硫酸镁、氯化铵、卡那霉素、消泡剂、氯化钠、新鲜水等物料为发酵培养基,经接种大肠杆菌发酵制取。“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利用 (略) 现有工程楼,建立满足酶法发酵工艺研发 (略) ,配备仪器设备主要有:振荡培养箱、超声波破碎仪、高压灭菌锅、显微镜、发酵罐、空压机等,主要进行生物酶的发酵研发。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废水主要为发酵后离心废水、仪器清洗水、碱喷淋排水、纯水制备排水,其中发酵后离心废水经碱液处理灭活后与仪器清洗水、碱喷淋排水一并经现有污水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废气主要为发酵实验过程中的发酵实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氨、颗粒物、臭气浓度等,经碱喷淋处理后后废气经新建排气筒P14(高15m、内径0.35m)排放;其他实验过程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气经过通风柜抽风进入碱喷淋处理;发酵过程涉及大肠杆菌,对发酵间采取整体密闭集气的方式,将发酵间废气一并收集至碱喷淋进行灭活处理。确保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氨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污染物的监控浓度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浓度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验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瓶/桶/袋、污水站产生的生化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 | (略) 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 (略) 17号、 (略) 现有厂区现有工程楼一层东部 | (略) | 山东海 (略) | 项目总投资200.*元,环保投资10.*元。厂区在建的“ (略) 特色原料药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年产85吨原料药左卡尼汀、15吨食品营养强化剂左卡尼汀和200吨原料药硫辛酸生产车间。环评报告书于2022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淄环审[2022]30号”,目前正在建设中。其中原料药左卡尼汀生产工艺为起始物料4-氯-*酰*酸*酯,经催化反应(在催化还原酶作用下),制得(R)-4-氯-3-羟基*酸*酯,然后经水解、除盐、精制等步骤制得产品。左卡尼汀生产所用的催化还原酶采用甘油、蛋白胨、酵母粉、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硫酸钠、硫酸镁、氯化铵、卡那霉素、消泡剂、氯化钠、新鲜水等物料为发酵培养基,经接种大肠杆菌发酵制取。“绿色发酵工艺实验室项目”利用 (略) 现有工程楼,建立满足酶法发酵工艺研发 (略) ,配备仪器设备主要有:振荡培养箱、超声波破碎仪、高压灭菌锅、显微镜、发酵罐、空压机等,主要进行生物酶的发酵研发。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废水主要为发酵后离心废水、仪器清洗水、碱喷淋排水、纯水制备排水,其中发酵后离心废水经碱液处理灭活后与仪器清洗水、碱喷淋排水一并经现有污水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废气主要为发酵实验过程中的发酵实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氨、颗粒物、臭气浓度等,经碱喷淋处理后后废气经新建排气筒P14(高15m、内径0.35m)排放;其他实验过程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废气经过通风柜抽风进入碱喷淋处理;发酵过程涉及大肠杆菌,对发酵间采取整体密闭集气的方式,将发酵间废气一并收集至碱喷淋进行灭活处理。确保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氨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污染物的监控浓度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浓度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验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瓶/桶/袋、污水站产生的生化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