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兴宏鑫电气有限公司表面处理、喷塑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四川兴宏鑫电气有限公司表面处理、喷塑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 (略) 表面处理、喷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表面处理、喷塑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高新区防灾减灾园
三、建设单位:四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安济 (略)
五、项目概况:
四 (略) 位于绵阳高新区防灾减灾园,于2011年实施了高低压成套设备及电器元件项目(绵环审批[2011]206号、2019年自主验收),因市场发展需求,企业于2021年11月对原项目进行了技改,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我局对其行为进行了处罚(绵环罚字〔2022〕4号),企业现办理环保手续,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厂房2,将打磨车间和结构车间合并,部分区域改造为表面处理车间,其中新建设表面预处理线1条(含脱脂池、磷化池、表调池、清水池等)、喷塑线2条、流平生产线2条,依托已建办公区、仓储、危废间等公辅工程,配套新建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表面处理厢式变电站80个、高压开关柜40个、低压开关柜300个、电表计量箱200个、低压配电箱3000个(技改前后产能不变,仅增加表处工艺)。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脱脂水洗废水、磷化水洗废水、表调废水等工艺废水)统一排入拟建废水处理站(拟采用调节+气浮+絮凝+沉淀-中和工艺)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预处理池 (略) (略) ,上述外排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尽量密闭。喷塑房半密闭,喷塑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滤芯过滤后再进入集气管道,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烤炉进出口均设置集气罩,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石油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石油气燃烧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排放标准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按报告表核算,以技改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行吊、喷枪、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磷化液废桶、废含油棉纱手套、槽渣、废水站污泥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收集的塑粉回用;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方案,污水处理站、表处理区、化学品储存区、危废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磷化液、脱脂剂、矿物油、表处剂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并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池,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项目“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按照危废相关规范完善台账,严格落实危废的分类暂存、转移、处置去向。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202-*-04-01-*]FGQB-004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绵阳高新区防灾减灾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绵环函〔2020〕307号),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建 (略) 高新区规划。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分区管控相关要求。企业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89Q0001Z)。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 (略) 表面处理、喷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表面处理、喷塑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高新区防灾减灾园
三、建设单位:四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安济 (略)
五、项目概况:
四 (略) 位于绵阳高新区防灾减灾园,于2011年实施了高低压成套设备及电器元件项目(绵环审批[2011]206号、2019年自主验收),因市场发展需求,企业于2021年11月对原项目进行了技改,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我局对其行为进行了处罚(绵环罚字〔2022〕4号),企业现办理环保手续,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厂房2,将打磨车间和结构车间合并,部分区域改造为表面处理车间,其中新建设表面预处理线1条(含脱脂池、磷化池、表调池、清水池等)、喷塑线2条、流平生产线2条,依托已建办公区、仓储、危废间等公辅工程,配套新建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表面处理厢式变电站80个、高压开关柜40个、低压开关柜300个、电表计量箱200个、低压配电箱3000个(技改前后产能不变,仅增加表处工艺)。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脱脂水洗废水、磷化水洗废水、表调废水等工艺废水)统一排入拟建废水处理站(拟采用调节+气浮+絮凝+沉淀-中和工艺)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预处理池 (略) (略) ,上述外排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尽量密闭。喷塑房半密闭,喷塑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滤芯过滤后再进入集气管道,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烤炉进出口均设置集气罩,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石油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石油气燃烧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排放标准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按报告表核算,以技改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行吊、喷枪、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磷化液废桶、废含油棉纱手套、槽渣、废水站污泥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台帐制度,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的现场管理;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收集的塑粉回用;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方案,污水处理站、表处理区、化学品储存区、危废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磷化液、脱脂剂、矿物油、表处剂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并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池,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项目“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按照危废相关规范完善台账,严格落实危废的分类暂存、转移、处置去向。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202-*-04-01-*]FGQB-004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绵阳高新区防灾减灾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绵环函〔2020〕307号),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建 (略) 高新区规划。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分区管控相关要求。企业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89Q0001Z)。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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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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