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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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周家垅码头至洞庭湖入湖口段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约*平方米,水面植物清理约*平方米,河道底泥及采砂尾堆清理约*立方米;植被恢复及边坡治理*平方米;岸线生态环境改善8公里、砌筑毛石护坡4公里、生态式河道护岸3公里,同时制作安装湿地公园宣传牌、解说牌、标识标牌、宣传栏,购置标本陈列设施设备和解说、电教设备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原武装部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 (略)
通讯地址: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1809线双创园东一号厂房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
(略) (略)
2022年9月21日

,湖南,汨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湖南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周家垅码头至洞庭湖入湖口段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约*平方米,水面植物清理约*平方米,河道底泥及采砂尾堆清理约*立方米;植被恢复及边坡治理*平方米;岸线生态环境改善8公里、砌筑毛石护坡4公里、生态式河道护岸3公里,同时制作安装湿地公园宣传牌、解说牌、标识标牌、宣传栏,购置标本陈列设施设备和解说、电教设备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原武装部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 (略)
通讯地址: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1809线双创园东一号厂房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
(略) (略)
2022年9月21日

,湖南,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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