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下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为了全面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当前疫情、外部复杂环境冲击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磴口县生态环境局成立危险废物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王晓东磴口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马建东磴口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烨磴口县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汉池 磴口县生态环境局固废股股长 马美兰磴口县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中队长 巴格那磴口县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中队长 三、整治范围 全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及产生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清单,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二)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查整治 以重点行业企业、危废产生、利用单位为重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深入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 (三)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以医疗废物、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和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县安委会下发的《磴口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时间部署要求,4月25日,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项行动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按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落实整改措施,逐一消号,动态清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及机关各科、室、站、队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层层分解责任,建立环境安全管控责任体系。 (二)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对存在主观恶意,如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以抓好环保部门安全生产为契机,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在我县主流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环境安全意识、健康忧患意识,引导群众、企业职工和新闻媒体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企业自觉自律。 (略) 和“*”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略) 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2022年5月20日 |
(略) 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下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为了全面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当前疫情、外部复杂环境冲击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磴口县生态环境局成立危险废物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王晓东磴口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马建东磴口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烨磴口县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汉池 磴口县生态环境局固废股股长 马美兰磴口县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中队长 巴格那磴口县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中队长 三、整治范围 全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及产生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清单,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二)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查整治 以重点行业企业、危废产生、利用单位为重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深入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 (三)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以医疗废物、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和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县安委会下发的《磴口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时间部署要求,4月25日,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项行动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按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落实整改措施,逐一消号,动态清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及机关各科、室、站、队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层层分解责任,建立环境安全管控责任体系。 (二)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对存在主观恶意,如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以抓好环保部门安全生产为契机,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在我县主流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环境安全意识、健康忧患意识,引导群众、企业职工和新闻媒体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企业自觉自律。 (略) 和“*”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略) 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2022年5月20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