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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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宿迁 (略) (略) 罚决定书



江苏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1NHJM71X

法定代表人:曹启长

地? ? 址: (略) (略) 西侧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2022年5月26日,接宿迁 (略) 交办,我局执法人员对江苏 (略) (以下简称“你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略) 开展执法监测,发现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你公司废水,通过“一企一管”接管至 (略) (略) 理。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你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水样检测。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10日将检测报告(TST2022HJ0824)送达至你企业。监测结果显示,你企业总排口废水pH为6.8,色度为60倍,化学需氧量为1380mg/L,悬浮物为63mg/L,氨氮为222mg/L,总磷为 点击查看>> mg/L,总氮为236mg/L,动植物油类为9.6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010mg/L,粪大肠菌群为 点击查看>> MPN/L。高于 (略) 理厂接管标准。

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

你公司 (略) 理设施排放超标污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1.现场检查(勘查)笔录2份;2.调查询问笔录;3.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6.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被调查人身份证复印件;8.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9.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10.排污许可副本复印件;11.污泥、 (略) 理合同及台账复印件; 点击查看>> 年自行检查方案复印件;13.第三方监测报告复印件;14.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15.其他。

我局于2022 (略) 下达了《 (略) 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宿环罚告字〔2022〕(4) (略) ),你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签收。该《 (略) 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略)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 (略) 罚决定, (略) 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二、 (略) 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参照《江苏省生 (略) 罚裁量基准规定》,按照《表14通用裁量表》的规定,对你公司 (略) 理设施排放超标污水的违法行为,处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仟元罚款。

限你公 (略) 罚决定书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向国库缴纳罚款, (略) 将采用短信息方式 (略) 提供的 (略) 上。你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略) 罚 (略) 罚款。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宿迁分行

户??? 名: (略)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三、关于责令整改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略) 罚决定,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 (略) 提起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略) 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 (略) 强制执行。


宿迁 (略) ??????

2022年9月14日???????

宿迁 (略) (略) 罚决定书



江苏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1NHJM71X

法定代表人:曹启长

地? ? 址: (略) (略) 西侧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2022年5月26日,接宿迁 (略) 交办,我局执法人员对江苏 (略) (以下简称“你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略) 开展执法监测,发现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你公司废水,通过“一企一管”接管至 (略) (略) 理。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你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水样检测。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10日将检测报告(TST2022HJ0824)送达至你企业。监测结果显示,你企业总排口废水pH为6.8,色度为60倍,化学需氧量为1380mg/L,悬浮物为63mg/L,氨氮为222mg/L,总磷为 点击查看>> mg/L,总氮为236mg/L,动植物油类为9.6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010mg/L,粪大肠菌群为 点击查看>> MPN/L。高于 (略) 理厂接管标准。

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

你公司 (略) 理设施排放超标污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1.现场检查(勘查)笔录2份;2.调查询问笔录;3.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6.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被调查人身份证复印件;8.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9.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10.排污许可副本复印件;11.污泥、 (略) 理合同及台账复印件; 点击查看>> 年自行检查方案复印件;13.第三方监测报告复印件;14.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15.其他。

我局于2022 (略) 下达了《 (略) 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宿环罚告字〔2022〕(4) (略) ),你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签收。该《 (略) 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略)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 (略) 罚决定, (略) 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二、 (略) 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参照《江苏省生 (略) 罚裁量基准规定》,按照《表14通用裁量表》的规定,对你公司 (略) 理设施排放超标污水的违法行为,处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仟元罚款。

限你公 (略) 罚决定书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向国库缴纳罚款, (略) 将采用短信息方式 (略) 提供的 (略) 上。你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略) 罚 (略) 罚款。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宿迁分行

户??? 名: (略)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三、关于责令整改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略) 罚决定,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宿迁市宿 (略) 提起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略) 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 (略) 强制执行。


宿迁 (略) ??????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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