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九龙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矿山充填胶凝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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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邱九龙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矿山充填胶凝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首矿 (略) *吨/年钢渣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 (略)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地址:霍邱县城 (略) (略)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1、项目名称:安徽首矿 (略) *吨/年钢渣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安徽霍邱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115度58分2.927秒,32度19分7.632秒)

3、建设单位:安徽首矿 (略)

4、建设项目概况:安徽首矿 (略) *吨/年钢渣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安徽霍邱经济开发区安徽首矿 (略) 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利用原料钢渣,经过立磨、收尘等工序年消纳钢渣固废*吨,年生产钢渣微粉约*t。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冷却塔废水、高炉 (略) 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工艺含尘废气和粉磨烟气。

筛分、除铁工序含尘废气,经封闭收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磨废气经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粗料外排、储存和卸料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卸料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热风炉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参考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

喂料和成品仓仓顶含尘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由两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库封闭,车间设置雾炮和天雾系统,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限值要求。

综上,本项目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设备噪声,本项目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防治措施后,营运期靠 (略) 一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外排粗料和筛除钢渣、废布袋、磁性废物等。喂料、筛分、粗料外排、成品散装等收集的除尘灰经气力输送至成品仓;废布袋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外排粗料和筛除钢渣经散装装车后,返回炼铁破碎工序; (略) 烧结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和废油桶, (略) 现有危废库暂存,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一氧化碳和机油,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不属于重大风险源。煤气管道设置有安全阀,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项目原料库、成品仓、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机油储存区设置泄露液收集槽和收集池。项目制订完善的环境应急体系和防控措施,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6、评价结论

安徽首矿 (略) *吨/年钢渣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以及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固废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废水不外排。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相关部门意见

2021年12月10日,项目经霍邱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111-*-04-01-*。

8、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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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首矿 (略) *吨/年钢渣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 (略)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地址:霍邱县城 (略) (略)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1、项目名称:安徽首矿 (略) *吨/年钢渣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安徽霍邱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115度58分2.927秒,32度19分7.632秒)

3、建设单位:安徽首矿 (略)

4、建设项目概况:安徽首矿 (略) *吨/年钢渣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安徽霍邱经济开发区安徽首矿 (略) 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利用原料钢渣,经过立磨、收尘等工序年消纳钢渣固废*吨,年生产钢渣微粉约*t。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冷却塔废水、高炉 (略) 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工艺含尘废气和粉磨烟气。

筛分、除铁工序含尘废气,经封闭收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磨废气经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粗料外排、储存和卸料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卸料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热风炉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参考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

喂料和成品仓仓顶含尘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由两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库封闭,车间设置雾炮和天雾系统,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限值要求。

综上,本项目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设备噪声,本项目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防治措施后,营运期靠 (略) 一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外排粗料和筛除钢渣、废布袋、磁性废物等。喂料、筛分、粗料外排、成品散装等收集的除尘灰经气力输送至成品仓;废布袋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外排粗料和筛除钢渣经散装装车后,返回炼铁破碎工序; (略) 烧结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和废油桶, (略) 现有危废库暂存,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一氧化碳和机油,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不属于重大风险源。煤气管道设置有安全阀,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项目原料库、成品仓、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机油储存区设置泄露液收集槽和收集池。项目制订完善的环境应急体系和防控措施,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6、评价结论

安徽首矿 (略) *吨/年钢渣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以及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固废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和无害化处置,项目废水不外排。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相关部门意见

2021年12月10日,项目经霍邱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111-*-04-01-*。

8、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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