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亨运集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亨运汽车4S店项目验收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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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亨运集团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亨运汽车4S店项目验收报告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十堰亨运集团 (略) 亨运汽车4S店项目于1993年7月建成,位于 (略) (略) 59号,占地面积6000m2,主要建设4S展厅、会议室、办公室、售后维修区、客户休息区及配套公用辅助设施,项目从事东风-风神系列车型和东风-雪铁龙系列车型的整车销售、汽车维修、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业务,年销售量2450台,年服务车辆*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2017年4月,湖北浩淼 (略) 《十堰亨运集团 (略) 亨运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6月12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十环函[2017]196号文《关于十堰亨运集团 (略) 亨运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给予批复。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2022年1~6月,实际销售车辆456台,实际维修保养车辆4800台。2022年7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编号:*17H001Q)。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环保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十堰亨运集团 (略) 亨运汽车4S店自行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根据十堰亨运集团 (略) 亨运汽车4S店项目验收检测方案,本次验收内容:(1)本项目喷漆烘干废气达标检测;(2)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检测;(3)洗车废水达标检测;(4)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检测;(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检查;(6)环境管理检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腻子打磨废水和生活污水。

(1)洗车废水

项目洗车废水腻子打磨废水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及石油类等。

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 (略) (略) 。

(2)腻子打磨废水

项目腻子打磨废水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及石油类等。

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 (略) (略) 。

(3)生活废水

本项目厂内不设食堂。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客户及员工办公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悬浮物等。

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

2.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有焊接烟尘、烤漆废气及补漆废气等。

(1)焊接烟尘

项目使用手工二氧化碳保护焊对维修汽车进行焊接。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

防治措施: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无组织排放。

(2)补漆废气

补漆废气主要污染物有苯系物及非*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等。

防治措施:补漆废气经喷漆房自带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烤漆废气

烤漆房烤漆废气主要污染物有苯苯系物及非*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等。

防治措施:烤漆废气经过滤棉及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车辆进出时的噪声和维修车辆的机械噪声。

防治措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2.4固体废物处置及利用情况

(1)办公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2t/a,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废旧零件年产生量为3.5t/a, (略) 回收利用;

(3)含油抹布手套(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029t/a;

(4)废油(HW08,900-214-08),产生量为6.1t/a;

(5)废机油滤芯(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035t/a;

(6)废机油壶(桶)(HW08,900-249-08),产生量为0.37t/a;

(7)废油漆桶(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017t/a;

含油抹布手套、废油、废机油滤芯、废机油壶(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交由环盾(湖北) (略) 处理处置;

(8)废旧蓄电池(HW31,900-052-31),产生量为0.34t/a,交由交由湖北 (略) 处理处置。

(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产生量为0.006t/a;废过滤棉(HW49,900-039-49,)产生量为0.03t/a;暂存危废暂存间。

三、验收监测结论

3.1验收期间工况

验收检测期间工况为37~48%,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的要求。

3.2污染物达标情况

3.2.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洗车废水排放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等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等检测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限制要求。

3.2.2废气

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苯、二*苯等检测指标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湖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排放限值要求。

在验收检测气象条件下,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等检测指标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350mg/m3、2.32mg/m3,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等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2.3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3.2.4固体废物

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旧 (略) 回收利用;含油抹布手套、废油、废机油滤芯、废机油壶(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交由环盾(湖北) (略) 处理处置;废旧蓄电池交由交由湖北 (略) 处理处置。

3.3总量控制

项目主要污染物VOCs年排放总量符合十环函[2017]196号文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建议

(1)严格《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落实“三防”措施,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分类分区收集贮存措施;

(2)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及台账制度;

(3)进一步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完善各类台账;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尽快开展自行检测;

(4)加强厂区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调查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十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十堰亨运集团 (略) 亨运汽车4S店项目于1993年7月建成,位于 (略) (略) 59号,占地面积6000m2,主要建设4S展厅、会议室、办公室、售后维修区、客户休息区及配套公用辅助设施,项目从事东风-风神系列车型和东风-雪铁龙系列车型的整车销售、汽车维修、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业务,年销售量2450台,年服务车辆*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2017年4月,湖北浩淼 (略) 《十堰亨运集团 (略) 亨运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6月12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十环函[2017]196号文《关于十堰亨运集团 (略) 亨运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给予批复。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2022年1~6月,实际销售车辆456台,实际维修保养车辆4800台。2022年7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编号:*17H001Q)。

根据中华人民 (略) 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环保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十堰亨运集团 (略) 亨运汽车4S店自行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根据十堰亨运集团 (略) 亨运汽车4S店项目验收检测方案,本次验收内容:(1)本项目喷漆烘干废气达标检测;(2)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检测;(3)洗车废水达标检测;(4)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检测;(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检查;(6)环境管理检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腻子打磨废水和生活污水。

(1)洗车废水

项目洗车废水腻子打磨废水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及石油类等。

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 (略) (略) 。

(2)腻子打磨废水

项目腻子打磨废水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及石油类等。

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 (略) (略) 。

(3)生活废水

本项目厂内不设食堂。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客户及员工办公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悬浮物等。

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

2.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有焊接烟尘、烤漆废气及补漆废气等。

(1)焊接烟尘

项目使用手工二氧化碳保护焊对维修汽车进行焊接。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

防治措施: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无组织排放。

(2)补漆废气

补漆废气主要污染物有苯系物及非*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等。

防治措施:补漆废气经喷漆房自带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烤漆废气

烤漆房烤漆废气主要污染物有苯苯系物及非*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等。

防治措施:烤漆废气经过滤棉及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车辆进出时的噪声和维修车辆的机械噪声。

防治措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2.4固体废物处置及利用情况

(1)办公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2t/a,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废旧零件年产生量为3.5t/a, (略) 回收利用;

(3)含油抹布手套(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029t/a;

(4)废油(HW08,900-214-08),产生量为6.1t/a;

(5)废机油滤芯(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035t/a;

(6)废机油壶(桶)(HW08,900-249-08),产生量为0.37t/a;

(7)废油漆桶(HW49,900-041-49),产生量为0.017t/a;

含油抹布手套、废油、废机油滤芯、废机油壶(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交由环盾(湖北) (略) 处理处置;

(8)废旧蓄电池(HW31,900-052-31),产生量为0.34t/a,交由交由湖北 (略) 处理处置。

(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产生量为0.006t/a;废过滤棉(HW49,900-039-49,)产生量为0.03t/a;暂存危废暂存间。

三、验收监测结论

3.1验收期间工况

验收检测期间工况为37~48%,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的要求。

3.2污染物达标情况

3.2.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洗车废水排放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等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等检测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限制要求。

3.2.2废气

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苯、二*苯等检测指标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湖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排放限值要求。

在验收检测气象条件下,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等检测指标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350mg/m3、2.32mg/m3,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等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2.3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3.2.4固体废物

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旧 (略) 回收利用;含油抹布手套、废油、废机油滤芯、废机油壶(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交由环盾(湖北) (略) 处理处置;废旧蓄电池交由交由湖北 (略) 处理处置。

3.3总量控制

项目主要污染物VOCs年排放总量符合十环函[2017]196号文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建议

(1)严格《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落实“三防”措施,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分类分区收集贮存措施;

(2)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及台账制度;

(3)进一步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完善各类台账;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尽快开展自行检测;

(4)加强厂区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调查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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