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30万吨水泥粉磨站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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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鞍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30万吨水泥粉磨站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马鞍山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马鞍山 (略) 年产*吨水泥粉磨站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马鞍山 (略) 拟于慈高区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吨水泥粉磨站节能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3-*-04-02-*)。主要建设内容为:1、在现有水泥粉磨区3#粉磨生产系统前端增配辊压机系统,停运4#粉磨生产线,新建水泥库;2、扩建现有石膏堆棚,新建熟料储存库,对现有码头装卸设备进行改造;3、技改完成后,年新增*吨水泥粉磨能力,码头泊位年通过能力为*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公司现有环境问题,应对照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规范以及《报告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本项目运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选用先进生产设备及工艺,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厂区环境整洁有序。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各工段均须密闭设置。项目采用廊道封闭运输。辊压机喂料、水泥库顶转运、水泥库斜槽转运、熟料库顶运输、熟料库底运输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收集+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辊压机放风工序废气经收集+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相应浓度限值要求。按标准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

对照《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强化环境管理。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要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清扫、洒水、道路硬化等措施,减少公司内部物料产生的粉尘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无组织废气相关防治措施,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应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冷却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产噪设备要远离厂界布置,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

(六)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要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对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五、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3C)

2022年9月16日

马鞍山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马鞍山 (略) 年产*吨水泥粉磨站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马鞍山 (略) 拟于慈高区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吨水泥粉磨站节能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3-*-04-02-*)。主要建设内容为:1、在现有水泥粉磨区3#粉磨生产系统前端增配辊压机系统,停运4#粉磨生产线,新建水泥库;2、扩建现有石膏堆棚,新建熟料储存库,对现有码头装卸设备进行改造;3、技改完成后,年新增*吨水泥粉磨能力,码头泊位年通过能力为*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公司现有环境问题,应对照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规范以及《报告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本项目运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选用先进生产设备及工艺,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厂区环境整洁有序。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各工段均须密闭设置。项目采用廊道封闭运输。辊压机喂料、水泥库顶转运、水泥库斜槽转运、熟料库顶运输、熟料库底运输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收集+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辊压机放风工序废气经收集+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相应浓度限值要求。按标准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

对照《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强化环境管理。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要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清扫、洒水、道路硬化等措施,减少公司内部物料产生的粉尘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无组织废气相关防治措施,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应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冷却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产噪设备要远离厂界布置,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

(六)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要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对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五、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3C)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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