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2022-09-2116:44:08
2022年9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2022-09-2116:44: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危险废物焚烧改扩建工程二阶段技改扩能项目 | (略) (略) 乐余镇临江绿色产 (略) 华瑞危险 (略) 厂区内 | (略) 华瑞危险 (略) | 江苏环保产 (略) | 对三期二阶段工程焚烧项目进行技改,项目采购行车远程操控系统、料坑智能红外测温系统、破碎机刀片、SMP进料装置氮气罐等设备替换改造原有设备,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并满足新的焚烧控制标准要求。项目完成后三期二阶段焚烧线危废处置规模由72吨/天提升至85吨/天(其中医疗废物年处置规模由1000吨提升至3000吨)。同时,将原一期项目焚烧车间技改作为4号危废储存库,部分用于暂存焚烧灰渣,部分用于暂存入场危废。 | 1.本项目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系统+预冷器+湿式洗涤塔”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的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后,经50m高烟囱排放。4号危废储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至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0米高烟囱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所列相应标准。 2.项目新增软水反冲洗水进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处理后与锅炉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一并 (略) (略) ;车辆等冲洗废水先经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气浮+Feton氧化)处理后,再与预冷水池定期排污水经回用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处理后回用急冷塔。废水接管及回用执行报告所列相应标准。 3.本次技改焚烧线运营时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引风机、冷却风机、空压机、破碎机等,现状均已建成运营,危废库新增引风机等噪声污染源。上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能够达到降低噪声的作用,经降噪后噪声预测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项目新增的焚烧残渣、飞灰、残渣中分选出的废金属、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进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置。 | 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张贴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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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危险废物焚烧改扩建工程二阶段技改扩能项目 | (略) (略) 乐余镇临江绿色产 (略) 华瑞危险 (略) 厂区内 | (略) 华瑞危险 (略) | 江苏环保产 (略) | 对三期二阶段工程焚烧项目进行技改,项目采购行车远程操控系统、料坑智能红外测温系统、破碎机刀片、SMP进料装置氮气罐等设备替换改造原有设备,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并满足新的焚烧控制标准要求。项目完成后三期二阶段焚烧线危废处置规模由72吨/天提升至85吨/天(其中医疗废物年处置规模由1000吨提升至3000吨)。同时,将原一期项目焚烧车间技改作为4号危废储存库,部分用于暂存焚烧灰渣,部分用于暂存入场危废。 | 1.本项目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系统+预冷器+湿式洗涤塔”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的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后,经50m高烟囱排放。4号危废储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至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0米高烟囱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所列相应标准。 2.项目新增软水反冲洗水进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处理后与锅炉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一并 (略) (略) ;车辆等冲洗废水先经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气浮+Feton氧化)处理后,再与预冷水池定期排污水经回用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处理后回用急冷塔。废水接管及回用执行报告所列相应标准。 3.本次技改焚烧线运营时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引风机、冷却风机、空压机、破碎机等,现状均已建成运营,危废库新增引风机等噪声污染源。上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能够达到降低噪声的作用,经降噪后噪声预测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项目新增的焚烧残渣、飞灰、残渣中分选出的废金属、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进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置。 | 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张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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