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克拉玛依金江有限责任公司沥青储备基地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金江有限责任公司沥青储备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克拉 (略)
建设地点:新 (略) 金龙镇,金源大道以南,距 (略) 中心城区10km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尚明燕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