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荣冕服饰辅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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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荣冕服饰辅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广东荣冕服饰辅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桥头镇东 (略) 南五街 66 号 5 栋 2-6 楼
建设单位广东荣冕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广东荣冕 (略) 位于 (略) 桥头镇东 (略) 南五街 66 号 5 栋 2-6 楼,地理坐标(北纬 23°1"25.750",东经 114°7"45.720")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占地面积 1650m2,建筑面积 8250m2,主要从 事热转印章、硅胶章、电压章、反光热转印章、刻字膜激光烫画、反光绳带、衣服 logo 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热转印章 3600 万个、硅胶章 1650 万个、电压章 952.5 万个、反光热转印章 1760 万个、刻字膜激光烫画 1600 万个、反光绳带 1889.25 万 米、衣服 logo 170 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工序:经处理后,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 工序有组织部分 VOCs 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硅胶成型、烤模、过 UV、贴合、热压、注塑工序:经处理后,硅胶成型、烤 模、过 UV、贴合、热压、注塑工序有组织部分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 高空排放;热压、注塑工序:经处理后,热压、注塑工序有组织部分非*烷总烃经二级活 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激光雕刻工序:经处理后,激光雕刻工序有组织部分非*烷总烃经水喷淋+二级 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二、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原有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GB/T*-2015)B 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略) (略) 引至东莞 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硅胶成型冷却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用于项目内员工冲厕。蒸汽发生器用水:项目蒸发器用水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清洗、洗板、测试废水:项目清洗、洗板、测试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 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水喷淋废水:项目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 单位处理。三、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四、项目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塑胶边角料、皮料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绳 带经 (略) 处理。废活性炭、废原料罐、废抹布、废网版、废UV灯管、废显影液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 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2-09-2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废气源强核算内容不完善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广东荣冕服饰辅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桥头镇东 (略) 南五街 66 号 5 栋 2-6 楼
建设单位广东荣冕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广东荣冕 (略) 位于 (略) 桥头镇东 (略) 南五街 66 号 5 栋 2-6 楼,地理坐标(北纬 23°1"25.750",东经 114°7"45.720")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占地面积 1650m2,建筑面积 8250m2,主要从 事热转印章、硅胶章、电压章、反光热转印章、刻字膜激光烫画、反光绳带、衣服 logo 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热转印章 3600 万个、硅胶章 1650 万个、电压章 952.5 万个、反光热转印章 1760 万个、刻字膜激光烫画 1600 万个、反光绳带 1889.25 万 米、衣服 logo 170 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工序:经处理后,丝印、烘烤、喷墨打印、烫压 工序有组织部分 VOCs 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硅胶成型、烤模、过 UV、贴合、热压、注塑工序:经处理后,硅胶成型、烤 模、过 UV、贴合、热压、注塑工序有组织部分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 高空排放;热压、注塑工序:经处理后,热压、注塑工序有组织部分非*烷总烃经二级活 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激光雕刻工序:经处理后,激光雕刻工序有组织部分非*烷总烃经水喷淋+二级 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二、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原有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GB/T*-2015)B 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略) (略) 引至东莞 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硅胶成型冷却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用于项目内员工冲厕。蒸汽发生器用水:项目蒸发器用水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清洗、洗板、测试废水:项目清洗、洗板、测试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 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水喷淋废水:项目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 单位处理。三、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四、项目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塑胶边角料、皮料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绳 带经 (略) 处理。废活性炭、废原料罐、废抹布、废网版、废UV灯管、废显影液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 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2-09-2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废气源强核算内容不完善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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