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二期工程、内蒙古唐合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6亿克拉人造金刚石项目变更以及吉32断块火驱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拟审批公示
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二期工程、内蒙古唐合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6亿克拉人造金刚石项目变更以及吉32断块火驱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拟审批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1 | 白 (略) 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二期工程 |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四号露天矿首采区的内排土场内 | 白 (略) | 锡林郭勒盟中安环境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2.731hm2,该项目处理白 (略) 发电产生的副产品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处置物总量实际值为100.*m3。初期设计堆灰高度41m,有效库容303×104m3,可满足2×600MW机组贮灰约3年,远期规划根据四号矿上复垦规划标高,继续堆高,当总的堆灰高度达到57m时,可再满足2×600MW机组贮灰约2年。石膏等脱硫副产品与灰渣分开存放,石膏存放在处置场的西南侧,与灰渣存放区域采用袋装灰分隔。。该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10.83%。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灰渣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略) 扬尘。处置场运行时严格控制来灰含水率在20%-25%,采用集装箱式密封车进行密闭运输,同时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的装载量, (略) 、装卸物料时采取喷淋洒水措施;堆灰方式采用“分层平起后退法”逐层堆铺,减少干灰暴露面积和暴露时间;采用洒水车在项目区地面定期洒水降尘,保障灰渣堆的湿度,如遇到风天,要加大洒水量,以减少粉尘产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工作人员为一期处置场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处 (略) 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消耗,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主要为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处置场采用1.5mm厚高密度聚*烯膜(HDPE膜)+6mm膨润土毯的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垂直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重型自卸汽车、装载机、洒水车、洗车系统等,噪声值在70~80dB(A)之间。选购低噪声的先进机械,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加强对各机械的日常维护;运输中车辆产生的噪声应加强管理,选用低噪车辆,注意车速及减少鸣笛次数,禁止在夜间运输活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工作人员为一期处置场工作人员,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处置场的建设和运营将改变所占土地原有的生态现状,尤其是对所占土地上的土壤将发生较大的扰动。此外,运营期间堆灰区域将一直处于无植被覆盖状态,影响当地生态景观。本项目处置场运行达到服务期限后,将整个处置场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植被,提高处置场周围植被覆盖率,从而控制处置场周围的水土流失,使整体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火力发电厂干式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场设计规程》DL/T 5488-2014处置场封闭要求设计,实施封场,则处置场使用结束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六、环境风险评价 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本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2021年9月2日,建设单位在环境 (略) 以发布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起的10个工作日在环境 (略) 网站进行了本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同时分别于2021年10月10日与2021年10月12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021年9月28日在项目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第二次公告。在全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 |
2 | 内 (略) 年产66亿克拉人造金刚石项目变更 | 内蒙古太仆寺旗宝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内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变更前后建设性质、地点等未发生改变。变更后新增产品品种培育钻石,不再生产叶腊石、附件(顶锤、钢片、钢帽、发热片、钢杯);平面布局发生变化,包括车间厂房数量及位置改变、储罐区位置及储罐规格变化;新增厂区配套用房,宿舍楼变更为1栋,食堂建设在宿舍楼内,不单独建设;不设锅炉房,变更为园区集中供暖。 | 原环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变更后废水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原环评石墨提纯车间碳管炉80台,每20台设置1个除尘器,共计4台;变更后废气处理时石墨提纯车间碳管炉96台,每12台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共计8台。金刚石压机车间拆除台原环评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由于无法安装集气罩,变更后设置移动式吸尘器。原环评生产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化学沉淀”工艺,变更后采用“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工艺,可满足一类水污染物车间达标排放。金刚石提纯车间合成组块金刚石(半成品)破碎粉尘原环评为无组织排放,变更后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治理措施。原环评危废暂存间300m2,变更后减少到60m2,仍能满足危废暂存需要。原环评一般固废暂存间200m2,变更后增加到380m2。 | 本项目的第一次公示由内 (略) 于2022年6月7日至6月20日在 (略) 网站进行 (略) 络公示。本项目第二次公示由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25日在 (略) 网站进行 (略) 络公示、于2022年7月25日至8月5日十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示。在两次信息公布的20个工作日之内,内 (略) 办公室值班人员未收到公众来电咨询,表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人员对该项目的建设无意见,无人反对项目建设。 | |
3 | 吉32断块火驱建设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 (略) 西约5.4公里处 | (略) 二连分公司 | 锡林郭勒盟中安环境 (略) | 本项目利旧现有44口井安装44台6型抽油机作为生产井,利旧现有15口井作为注气井,利旧现有1口报废井作为观察井;在吉32 (略) 一座,包括2座D3.0×9.7m油气分离缓冲罐、5座50m3高架储油罐、2座50m3高架污水罐、1台180kW卧式采暖炉;在吉20 (略) 一座,包括4座50m3高架储油罐、2座50m3高架污水罐、1台1.6-1200生产分离器、1台120kW卧式采暖炉;建设输油、输气等管线23.56km。该项目总估算投资为*元,环境保护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29%。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来自加热炉、火驱尾气、油气集输过程中的烃类挥发。地下油层燃烧后通过生产井携出的火驱尾气作为燃料进入加热炉燃烧供热,由于火驱尾气中含有一定量的CO,并含有少量的轻烃物质, (略) 加热炉焚烧,焚烧后烃类物质全部转化为二氧化碳及水、一氧化碳全部转化为二氧化碳,从而实现达标排放。类比中国石油勘 (略) 热力采油研究所工艺室针对蒙古林油田火驱项目进行的尾气实验检测结果,本项目火驱尾气不含硫,但为防止在后续生产过程中火驱尾气中含硫物质超标,二连公司 (略) 各预留1套脱硫设施,若尾气中含硫则先将尾气通入脱硫装置后进入加热炉焚烧,脱硫装置可确保硫化物有效去除,焚烧后尾气及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在采油过程中,由于井口密封不严等原因,烃类从井口排入大气。另外,仍有一定量的烃类通过储罐、管线等挥发而释放到大气中。本项目采、输过程均为密闭过程,可有效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出液经两相分离器分离后,采出水依托吉一转油站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注至油层,不外排;洗井废水主要污染物有盐类、石油类、酸、碱等,对于油井洗井废水本项目建设了废水回收双管流程,使洗井废水不出井,直接进入产液系统,不外排;修井废水包括下泵、修井、除砂、清蜡、防蜡、堵水等工艺产生的废水,全部密闭作业,项目建设了废水回收双管流程,使修井废水不出井,直接进入产液系统返回吉一转油站进行处理,最终按《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要求全部回注,不外排; (略) 现有员工,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调查,压缩机、过滤分离器等设备的噪声源强在80dB(A)~110dB(A)之间,属于连续噪声;此外,空压机、干燥器、缓冲罐、空气储罐超压放空产生的噪声在90~110dB(A),为瞬时强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发声源集中统一布置,对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降噪处理,根据各种设备类型所产生噪声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控制手段尽量。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落地油、废防渗膜、废机油和废擦机布、清管废渣。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后运至吉一转油站污泥干化池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落地油、废防渗膜、废机油及清管废渣属于危险废物,运至吉一转油站危废库暂存,最终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规范施工场地,地面工程施工过程中杜绝超范围占地,规范施工 (略) 线;管线施工过程中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方式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占地范围外破坏植被行为,加强井区的动植物保护;加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六、环境风险评价 建设单位已编制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生态破坏事故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本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2021年6月11日, (略) 质量安 (略) 站以发布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24日起的10个工作日在环境 (略) 网站进行了本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同时分别于2021年9月28日与2021年9月29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021年9月27日在项目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第二次公告。在全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1 | 白 (略) 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二期工程 |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四号露天矿首采区的内排土场内 | 白 (略) | 锡林郭勒盟中安环境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2.731hm2,该项目处理白 (略) 发电产生的副产品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处置物总量实际值为100.*m3。初期设计堆灰高度41m,有效库容303×104m3,可满足2×600MW机组贮灰约3年,远期规划根据四号矿上复垦规划标高,继续堆高,当总的堆灰高度达到57m时,可再满足2×600MW机组贮灰约2年。石膏等脱硫副产品与灰渣分开存放,石膏存放在处置场的西南侧,与灰渣存放区域采用袋装灰分隔。。该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10.83%。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灰渣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略) 扬尘。处置场运行时严格控制来灰含水率在20%-25%,采用集装箱式密封车进行密闭运输,同时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的装载量, (略) 、装卸物料时采取喷淋洒水措施;堆灰方式采用“分层平起后退法”逐层堆铺,减少干灰暴露面积和暴露时间;采用洒水车在项目区地面定期洒水降尘,保障灰渣堆的湿度,如遇到风天,要加大洒水量,以减少粉尘产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工作人员为一期处置场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处 (略) 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消耗,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主要为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处置场采用1.5mm厚高密度聚*烯膜(HDPE膜)+6mm膨润土毯的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层,垂直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重型自卸汽车、装载机、洒水车、洗车系统等,噪声值在70~80dB(A)之间。选购低噪声的先进机械,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加强对各机械的日常维护;运输中车辆产生的噪声应加强管理,选用低噪车辆,注意车速及减少鸣笛次数,禁止在夜间运输活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工作人员为一期处置场工作人员,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处置场的建设和运营将改变所占土地原有的生态现状,尤其是对所占土地上的土壤将发生较大的扰动。此外,运营期间堆灰区域将一直处于无植被覆盖状态,影响当地生态景观。本项目处置场运行达到服务期限后,将整个处置场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植被,提高处置场周围植被覆盖率,从而控制处置场周围的水土流失,使整体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火力发电厂干式粉煤灰综合利用处置场设计规程》DL/T 5488-2014处置场封闭要求设计,实施封场,则处置场使用结束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六、环境风险评价 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本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2021年9月2日,建设单位在环境 (略) 以发布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起的10个工作日在环境 (略) 网站进行了本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同时分别于2021年10月10日与2021年10月12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021年9月28日在项目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第二次公告。在全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 |
2 | 内 (略) 年产66亿克拉人造金刚石项目变更 | 内蒙古太仆寺旗宝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内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变更前后建设性质、地点等未发生改变。变更后新增产品品种培育钻石,不再生产叶腊石、附件(顶锤、钢片、钢帽、发热片、钢杯);平面布局发生变化,包括车间厂房数量及位置改变、储罐区位置及储罐规格变化;新增厂区配套用房,宿舍楼变更为1栋,食堂建设在宿舍楼内,不单独建设;不设锅炉房,变更为园区集中供暖。 | 原环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变更后废水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原环评石墨提纯车间碳管炉80台,每20台设置1个除尘器,共计4台;变更后废气处理时石墨提纯车间碳管炉96台,每12台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共计8台。金刚石压机车间拆除台原环评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由于无法安装集气罩,变更后设置移动式吸尘器。原环评生产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化学沉淀”工艺,变更后采用“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工艺,可满足一类水污染物车间达标排放。金刚石提纯车间合成组块金刚石(半成品)破碎粉尘原环评为无组织排放,变更后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治理措施。原环评危废暂存间300m2,变更后减少到60m2,仍能满足危废暂存需要。原环评一般固废暂存间200m2,变更后增加到380m2。 | 本项目的第一次公示由内 (略) 于2022年6月7日至6月20日在 (略) 网站进行 (略) 络公示。本项目第二次公示由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25日在 (略) 网站进行 (略) 络公示、于2022年7月25日至8月5日十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示。在两次信息公布的20个工作日之内,内 (略) 办公室值班人员未收到公众来电咨询,表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人员对该项目的建设无意见,无人反对项目建设。 | |
3 | 吉32断块火驱建设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 (略) 西约5.4公里处 | (略) 二连分公司 | 锡林郭勒盟中安环境 (略) | 本项目利旧现有44口井安装44台6型抽油机作为生产井,利旧现有15口井作为注气井,利旧现有1口报废井作为观察井;在吉32 (略) 一座,包括2座D3.0×9.7m油气分离缓冲罐、5座50m3高架储油罐、2座50m3高架污水罐、1台180kW卧式采暖炉;在吉20 (略) 一座,包括4座50m3高架储油罐、2座50m3高架污水罐、1台1.6-1200生产分离器、1台120kW卧式采暖炉;建设输油、输气等管线23.56km。该项目总估算投资为*元,环境保护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29%。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来自加热炉、火驱尾气、油气集输过程中的烃类挥发。地下油层燃烧后通过生产井携出的火驱尾气作为燃料进入加热炉燃烧供热,由于火驱尾气中含有一定量的CO,并含有少量的轻烃物质, (略) 加热炉焚烧,焚烧后烃类物质全部转化为二氧化碳及水、一氧化碳全部转化为二氧化碳,从而实现达标排放。类比中国石油勘 (略) 热力采油研究所工艺室针对蒙古林油田火驱项目进行的尾气实验检测结果,本项目火驱尾气不含硫,但为防止在后续生产过程中火驱尾气中含硫物质超标,二连公司 (略) 各预留1套脱硫设施,若尾气中含硫则先将尾气通入脱硫装置后进入加热炉焚烧,脱硫装置可确保硫化物有效去除,焚烧后尾气及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在采油过程中,由于井口密封不严等原因,烃类从井口排入大气。另外,仍有一定量的烃类通过储罐、管线等挥发而释放到大气中。本项目采、输过程均为密闭过程,可有效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出液经两相分离器分离后,采出水依托吉一转油站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注至油层,不外排;洗井废水主要污染物有盐类、石油类、酸、碱等,对于油井洗井废水本项目建设了废水回收双管流程,使洗井废水不出井,直接进入产液系统,不外排;修井废水包括下泵、修井、除砂、清蜡、防蜡、堵水等工艺产生的废水,全部密闭作业,项目建设了废水回收双管流程,使修井废水不出井,直接进入产液系统返回吉一转油站进行处理,最终按《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要求全部回注,不外排; (略) 现有员工,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调查,压缩机、过滤分离器等设备的噪声源强在80dB(A)~110dB(A)之间,属于连续噪声;此外,空压机、干燥器、缓冲罐、空气储罐超压放空产生的噪声在90~110dB(A),为瞬时强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发声源集中统一布置,对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降噪处理,根据各种设备类型所产生噪声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控制手段尽量。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落地油、废防渗膜、废机油和废擦机布、清管废渣。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后运至吉一转油站污泥干化池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落地油、废防渗膜、废机油及清管废渣属于危险废物,运至吉一转油站危废库暂存,最终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规范施工场地,地面工程施工过程中杜绝超范围占地,规范施工 (略) 线;管线施工过程中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方式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占地范围外破坏植被行为,加强井区的动植物保护;加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六、环境风险评价 建设单位已编制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计划,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生态破坏事故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本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2021年6月11日, (略) 质量安 (略) 站以发布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24日起的10个工作日在环境 (略) 网站进行了本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同时分别于2021年9月28日与2021年9月29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021年9月27日在项目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第二次公告。在全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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