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5个工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服务中心窗口
邮 编:*
附件:《1.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报批稿公示版)
项目名称: | 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兴县河头镇湾中村委会桔塘村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 (略) (略) 投资开发建设,项目选 (略) 新兴县河头镇湾中村委会桔塘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7.147",北纬22°40"48.957"。项目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9839.4m2,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哺乳犊牛舍3栋(1层)、4栋(1层)的断奶犊牛舍、饲料车间2栋、烘干车间1间、兽医电工室1栋(1层)、药房、办公室1栋(2层)、仓库、饭堂1栋(2层)、宿舍1栋(1层)、垫料库2栋(1层)、厨房1间。项目生产设备及设施包括装载机2辆、自卸车1辆、酸化奶饲喂车2辆、热水系统1套、酸化奶饲喂器54个、立式制冷罐1个、地磅2个、反渗透过滤设备1套。项目建成后犊牛存栏量2000头,肉牛年出栏量5000头。项目定员18人,一班制,每天每班工作8小时,生产365天/年。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不设食宿,搭建旱厕,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地表径流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风力扬尘、施工期车辆运输扬尘、机械废气等。施工期通过施工场地围蔽遮盖、洒水抑尘、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少量土石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其中产生的少量土石方回填处理;生活垃圾经临时收集后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往周边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堆存.(三)声环境:项目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错峰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等措施.运营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物喷淋塔废水、牛尿液、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项目喷淋塔水循环使用,更换水送至烘干车间垫料堆放内,不外排;牛尿液全部被木糠垫料吸收,定期将垫料进行烘干处理后尽量重复使用,剩余部分外售有机肥厂;生活污水进入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和设备清洗废水一起进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其他地区标准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标准较严值,用于厂区内绿化浇灌,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牛舍、烘干车间、污水处理系统及安全填埋井恶臭,食堂油烟和机械车辆汽车尾气。通过对牛舍、污水处理系统、安全填埋井分别定期喷洒除臭剂、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剂,最大限度减少臭气散发到周围空气中;烘干车间恶臭废气引至一套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NH3、H2S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表2排放标准;NH3、H2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臭气浓度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 中表7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的较严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项目车辆尾气经厂内植物吸附、自然扩散,排放的SO2、CO、NOx、烃类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三)声环境: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65~90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垫料床、病死牛、残渣、污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饲料包装袋和员工生活垃圾等。废垫料床发酵后自用或外售,病死牛无害化处置,安全填埋井残渣填埋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饲料包装袋交由饲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分类收集存于危废暂存区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通过落实分区防治措施、加强重点防治区域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 (略) 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1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
附件:1.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5个工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服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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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报批稿公示版)
项目名称: | 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兴县河头镇湾中村委会桔塘村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 (略) (略) 投资开发建设,项目选 (略) 新兴县河头镇湾中村委会桔塘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7.147",北纬22°40"48.957"。项目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9839.4m2,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哺乳犊牛舍3栋(1层)、4栋(1层)的断奶犊牛舍、饲料车间2栋、烘干车间1间、兽医电工室1栋(1层)、药房、办公室1栋(2层)、仓库、饭堂1栋(2层)、宿舍1栋(1层)、垫料库2栋(1层)、厨房1间。项目生产设备及设施包括装载机2辆、自卸车1辆、酸化奶饲喂车2辆、热水系统1套、酸化奶饲喂器54个、立式制冷罐1个、地磅2个、反渗透过滤设备1套。项目建成后犊牛存栏量2000头,肉牛年出栏量5000头。项目定员18人,一班制,每天每班工作8小时,生产365天/年。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不设食宿,搭建旱厕,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地表径流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风力扬尘、施工期车辆运输扬尘、机械废气等。施工期通过施工场地围蔽遮盖、洒水抑尘、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少量土石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其中产生的少量土石方回填处理;生活垃圾经临时收集后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往周边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堆存.(三)声环境:项目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错峰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等措施.运营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物喷淋塔废水、牛尿液、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项目喷淋塔水循环使用,更换水送至烘干车间垫料堆放内,不外排;牛尿液全部被木糠垫料吸收,定期将垫料进行烘干处理后尽量重复使用,剩余部分外售有机肥厂;生活污水进入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和设备清洗废水一起进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其他地区标准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标准较严值,用于厂区内绿化浇灌,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牛舍、烘干车间、污水处理系统及安全填埋井恶臭,食堂油烟和机械车辆汽车尾气。通过对牛舍、污水处理系统、安全填埋井分别定期喷洒除臭剂、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剂,最大限度减少臭气散发到周围空气中;烘干车间恶臭废气引至一套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NH3、H2S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表2排放标准;NH3、H2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臭气浓度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 中表7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的较严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项目车辆尾气经厂内植物吸附、自然扩散,排放的SO2、CO、NOx、烃类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三)声环境: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65~90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垫料床、病死牛、残渣、污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饲料包装袋和员工生活垃圾等。废垫料床发酵后自用或外售,病死牛无害化处置,安全填埋井残渣填埋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饲料包装袋交由饲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分类收集存于危废暂存区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通过落实分区防治措施、加强重点防治区域防渗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 (略) 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1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
附件:1.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筠诚牧业河头牧场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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