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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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

(略) *吨/年苯酚*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吨/年苯酚*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 (略) (略) 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吨/年苯酚*酮项目

项目地点

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石化大道中 (略) 6号

建设单位

(略)

类型

报告书

环评编制单位

南京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在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石化大道中 (略) 6号新建1套*吨/年苯酚*酮装置,配套建设中间罐区、苯酚罐区、装卸站、余热利用单元、循环水站、冷冻空压站等设施。

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包括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装卸区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消石灰储罐呼吸粉尘、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挥发性废气和生产装置区动静密封点泄漏的挥发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苯酚*酮装置高盐废水、异*苯装置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量,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石化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的较严值后排入石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取污染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理,从而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结合建设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运输装置等因素,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将污染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四、噪声

建设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焦油、分子筛烃化(反烃化)催化剂、粘土吸附剂、废分子筛吸附剂、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加氢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树脂催化剂、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土壤环境影响与防护措施

项目对土壤的污染途径主要来自废水、化学品渗漏以及废气排放。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区、罐区、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以及污水管线等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建设,可将废水、化学品渗漏对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

七、环境风险评价

项目危险单元主要有装置区、储罐区等。项目建成后,厂内应急池与石化区公共应急池连通。当厂内事故应急池无法满足事故水存储时,及时连通公共应急池经采取措施后,泄漏事故废水及消防事故废水可控制在厂内或公共应急池。

公众参与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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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吨/年苯酚*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吨/年苯酚*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 (略) (略) 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吨/年苯酚*酮项目

项目地点

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石化大道中 (略) 6号

建设单位

(略)

类型

报告书

环评编制单位

南京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在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石化大道中 (略) 6号新建1套*吨/年苯酚*酮装置,配套建设中间罐区、苯酚罐区、装卸站、余热利用单元、循环水站、冷冻空压站等设施。

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包括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装卸区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消石灰储罐呼吸粉尘、储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挥发性废气和生产装置区动静密封点泄漏的挥发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苯酚*酮装置高盐废水、异*苯装置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量,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石化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的较严值后排入石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取污染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理,从而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结合建设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运输装置等因素,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将污染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四、噪声

建设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焦油、分子筛烃化(反烃化)催化剂、粘土吸附剂、废分子筛吸附剂、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加氢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树脂催化剂、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土壤环境影响与防护措施

项目对土壤的污染途径主要来自废水、化学品渗漏以及废气排放。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区、罐区、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以及污水管线等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建设,可将废水、化学品渗漏对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

七、环境风险评价

项目危险单元主要有装置区、储罐区等。项目建成后,厂内应急池与石化区公共应急池连通。当厂内事故应急池无法满足事故水存储时,及时连通公共应急池经采取措施后,泄漏事故废水及消防事故废水可控制在厂内或公共应急池。

公众参与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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