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县镇府空气质量监测点PM10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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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县镇府空气质量监测点PM10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惠东县县镇府空气质量监测点PM10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项目

  二、具体采购内容:

  1.PM10颗粒物监测仪器1套,需求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采购公告公示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9月28日

  四、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的应标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附件1中服务要求条款

  五、资金预算

  本采购预算资金不超过24万元

  六、评选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现场评分,分数最高者中标(详见附件1中附表评分标准)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标材料必须密封,并于评选日当天提交

  2.供应商对应评分标准,提交完整地应标材料

  3.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如遇投诉举报无法确定供应商,或报名不足3家时,或其他无法确定供应商的情况时,由采购人、分管领导、主要领 (略) 理

  八、联系事项

  报名地址:惠州 (略) (略) 大气与土壤环境股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1

  惠东县县镇府空气质量监测点PM10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项目需求书

  1.基本要求

  1、 (略) 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所提供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配套技术服务须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的有关规定。

  2、报价单位 (略) 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货 (略) 的产品;

  3、 (略) 提供的PM10 自动监测设备须在中国 (略) 官网上发布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2年3月31日)”内。(须提供官网截图, (略) 投产品)

  2.仪器设备单机技术指标

  PM10颗粒物监测仪

  2.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10浓度的监测。

  2.2、配置要求:

  (1)配套单独的带加热装置的采样管,PM10切割器、转接头、法兰、采样纸带、采样泵等,提供满足仪器自安装调试开始到保质期结束期间的耗品耗材;配套连接管件、数据线,配套分析仪远程控制软件;

  (2) (略) :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

  (3)采样系统:采样头符合行业标准的采样头和切割器;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站房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制造。

  2.3、技术指标:

  ▲(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或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用于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PM10);

  (2)监测量程:0-1000μg/m3或0- 点击查看>> μg/m3;

  (3)温度测量示值误差:±1.2℃;

  (4)大气压测量示值误差:±1kPa;

  (5)流量测试:每次测试点流量稳定性≤±0.7%,24小时流量稳定性≤±0.5%

  ▲(6)校准膜重现性:≤±1.1%(标称值);

  (7)显示分辨率:1μg/m3;

  ▲(8)最低检出限:0.2μg/m3 (24 小时平均值);

  (9)放射源;碳14;

  (10)采样流量: 点击查看>> 升/分钟;

  (11)平行性:≤2%;

  (12)测量时间:连续在线;

  (13)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

  (14)测量方法:采样与测量同点位不间断同时进行,而非采样后步进测量;

  (15)实时质量浓度:每1分钟测量并更新一次实时浓度均值,真正的连续实时在线测量;

  (16)每个测量周期(1小时)有零/标质量标准的自动检查或校准功能。

  (17)安全性:β射线法的仪器需符 (略) 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

  (18)精度(24小时):≤±2μg/m3;

  (19)跨漂:≤0.03%/天;

  (20)源:C14 Beta源和880nm IR光学源(针对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此条不做要求)

  (21)按照默认设置每卷纸带(采样膜)可使用6个月以上,纸带默认走纸时间为24h。

  3.服务要求

  1、报价单位须对“▲”参数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技术确认函)。

  2、提供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报价单位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中标后不得将本次采购的合同产品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

  4、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5、中标 (略) 采购的设备 (略) ,并负责设备的安装等。

  6、报价单位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一、采购项目名称:

  惠东县县镇府空气质量监测点PM10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项目

  二、具体采购内容:

  1.PM10颗粒物监测仪器1套,需求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采购公告公示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9月28日

  四、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的应标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附件1中服务要求条款

  五、资金预算

  本采购预算资金不超过24万元

  六、评选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现场评分,分数最高者中标(详见附件1中附表评分标准)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标材料必须密封,并于评选日当天提交

  2.供应商对应评分标准,提交完整地应标材料

  3.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如遇投诉举报无法确定供应商,或报名不足3家时,或其他无法确定供应商的情况时,由采购人、分管领导、主要领 (略) 理

  八、联系事项

  报名地址:惠州 (略) (略) 大气与土壤环境股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1

  惠东县县镇府空气质量监测点PM10颗粒物监测仪器更换项目需求书

  1.基本要求

  1、 (略) 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所提供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配套技术服务须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的有关规定。

  2、报价单位 (略) 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货 (略) 的产品;

  3、 (略) 提供的PM10 自动监测设备须在中国 (略) 官网上发布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2年3月31日)”内。(须提供官网截图, (略) 投产品)

  2.仪器设备单机技术指标

  PM10颗粒物监测仪

  2.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10浓度的监测。

  2.2、配置要求:

  (1)配套单独的带加热装置的采样管,PM10切割器、转接头、法兰、采样纸带、采样泵等,提供满足仪器自安装调试开始到保质期结束期间的耗品耗材;配套连接管件、数据线,配套分析仪远程控制软件;

  (2) (略) :RS232/485数字接口,数字接口至少2个(分别用于本地数采仪、VPN实时传输和智能维护和质控系统接口);

  (3)采样系统:采样头符合行业标准的采样头和切割器;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站房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制造。

  2.3、技术指标:

  ▲(1)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或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用于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PM10);

  (2)监测量程:0-1000μg/m3或0- 点击查看>> μg/m3;

  (3)温度测量示值误差:±1.2℃;

  (4)大气压测量示值误差:±1kPa;

  (5)流量测试:每次测试点流量稳定性≤±0.7%,24小时流量稳定性≤±0.5%

  ▲(6)校准膜重现性:≤±1.1%(标称值);

  (7)显示分辨率:1μg/m3;

  ▲(8)最低检出限:0.2μg/m3 (24 小时平均值);

  (9)放射源;碳14;

  (10)采样流量: 点击查看>> 升/分钟;

  (11)平行性:≤2%;

  (12)测量时间:连续在线;

  (13)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

  (14)测量方法:采样与测量同点位不间断同时进行,而非采样后步进测量;

  (15)实时质量浓度:每1分钟测量并更新一次实时浓度均值,真正的连续实时在线测量;

  (16)每个测量周期(1小时)有零/标质量标准的自动检查或校准功能。

  (17)安全性:β射线法的仪器需符 (略) 门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

  (18)精度(24小时):≤±2μg/m3;

  (19)跨漂:≤0.03%/天;

  (20)源:C14 Beta源和880nm IR光学源(针对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此条不做要求)

  (21)按照默认设置每卷纸带(采样膜)可使用6个月以上,纸带默认走纸时间为24h。

  3.服务要求

  1、报价单位须对“▲”参数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技术确认函)。

  2、提供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报价单位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中标后不得将本次采购的合同产品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

  4、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5、中标 (略) 采购的设备 (略) ,并负责设备的安装等。

  6、报价单位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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