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众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陕西众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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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众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陕西众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陕西 (略) (以下简称“众恒公司”)与陕西众晟 (略) (以下简称“众晟公司”)系陕西环保集团 (略) (以下简称“生态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8月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环保集团 (略) (略) 压减方案》,会议决定:由众恒 (略) 。

本次合并前,众恒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佰万元(¥5,*),合并完成后,众恒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佰万元(¥5,*)。本次合并前,陕西众晟 (略)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仟*佰万元(¥15,*), (略) 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 (略) 依法承继。

请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陕西 (略)

陕西众晟 (略)

2022年9月21日

陕西 (略) (以下简称“众恒公司”)与陕西众晟 (略) (以下简称“众晟公司”)系陕西环保集团 (略) (以下简称“生态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8月 (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环保集团 (略) (略) 压减方案》,会议决定:由众恒 (略) 。

本次合并前,众恒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佰万元(¥5,*),合并完成后,众恒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佰万元(¥5,*)。本次合并前,陕西众晟 (略)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仟*佰万元(¥15,*), (略) 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 (略) 依法承继。

请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陕西 (略)

陕西众晟 (略)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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