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公共岸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公共岸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公共岸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公共岸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高沙岭港区北侧,西起 (略) ,东至 (略) 东侧防波堤,程总投资*.*元,预计于2022年1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计划总工期26个月。建设内容包括13km岸线生态修复及*域193.*m2景观廊道,其中岸线生态修复分为1.9km岸线、3.2km岸线以及7.9km岸线三个部分,主要涉及护岸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不涉及海上工程,不涉及海上作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6.com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相应环评资质机构-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主管单位审批。(2)环评工作主要内容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资料收集;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项目的实施对附近居民或单位的影响;(3)对项目建设期和服务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综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公共岸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公共岸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高沙岭港区北侧,西起 (略) ,东至 (略) 东侧防波堤,程总投资*.*元,预计于2022年11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计划总工期26个月。建设内容包括13km岸线生态修复及*域193.*m2景观廊道,其中岸线生态修复分为1.9km岸线、3.2km岸线以及7.9km岸线三个部分,主要涉及护岸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不涉及海上工程,不涉及海上作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6.com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相应环评资质机构-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主管单位审批。(2)环评工作主要内容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资料收集;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项目的实施对附近居民或单位的影响;(3)对项目建设期和服务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综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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