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海锦鑫工贸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吨型钢万能连轧生产线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海锦鑫工贸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吨型钢万能连轧生产线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 (略) 新建年产*吨型钢万能连轧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通发改请〔2021〕62号)及附件已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等相关要求,经组织专家审查,原则同意 (略) 新建年产*吨型钢万能连轧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现就项目节能审查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略)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耗能设备
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备案编码*,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原辅材料库、配电室、办公楼等及其它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项目年产*吨高品质型钢,其中8-22#工字钢6×104t/a,6.3-20#槽钢4×104t/a,3-14#角钢2×104t/a,100#-300#H型钢8×104t/a。
主要耗能设备为粗轧机、中轧机、精轧机、电感应加热炉、天然气加热炉等。
三、项目能源种类及消耗量
本项目年综合消耗电力2414.*kW·h,消耗天然气*m3,耗水量*m3/a。依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电力当量值折标系数取1.229tce/万kW·h,天然气取1.2143kgce/m3。年综合能源消耗折标量当量值为4788.93tce,等价值为9258.26tce(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3.08tce/万kW·h)。
四、项目能耗指标
项目小型型钢轧机工序能耗为23.22kgce/t,低于《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T*-2019)中规定38.2kgce/t的新建准入值,达到国内一般水平。
项目m值为0.65<1,n值为0.085<0.1,项目新增 (略)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 (略) 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新增能耗在通海县范围内进行平衡控制。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公共建筑部分能耗指标要求低于《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2016)的约束值。
六、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的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由你单位对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请你单位加强对项目建设、运行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委。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梓天联系电话:*)
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 (略) 新建年产*吨型钢万能连轧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通发改请〔2021〕62号)及附件已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等相关要求,经组织专家审查,原则同意 (略) 新建年产*吨型钢万能连轧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现就项目节能审查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略)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耗能设备
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备案编码*,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原辅材料库、配电室、办公楼等及其它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项目年产*吨高品质型钢,其中8-22#工字钢6×104t/a,6.3-20#槽钢4×104t/a,3-14#角钢2×104t/a,100#-300#H型钢8×104t/a。
主要耗能设备为粗轧机、中轧机、精轧机、电感应加热炉、天然气加热炉等。
三、项目能源种类及消耗量
本项目年综合消耗电力2414.*kW·h,消耗天然气*m3,耗水量*m3/a。依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电力当量值折标系数取1.229tce/万kW·h,天然气取1.2143kgce/m3。年综合能源消耗折标量当量值为4788.93tce,等价值为9258.26tce(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3.08tce/万kW·h)。
四、项目能耗指标
项目小型型钢轧机工序能耗为23.22kgce/t,低于《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T*-2019)中规定38.2kgce/t的新建准入值,达到国内一般水平。
项目m值为0.65<1,n值为0.085<0.1,项目新增 (略)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 (略) 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新增能耗在通海县范围内进行平衡控制。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公共建筑部分能耗指标要求低于《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2016)的约束值。
六、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的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由你单位对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请你单位加强对项目建设、运行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委。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梓天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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