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9-2211: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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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9-2211:2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淄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系统环保提升技改项目

临淄区

淄 (略)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4月以淄环审〔2016〕18号出具了《关于淄 (略) 临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项目在建设中分2期建设,目前,一期已建成投运,二期在建。本次技改内容:将原生垃圾库臭气及污水处理站臭气引入垃圾干化仓,对垃圾干化仓臭气治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将1#、2#干化线配套的2套二级植物洗涤塔改造为一级水洗塔+二级碱洗塔,将3#干化线配套的1套一级植物洗涤塔改造为一级碱洗塔,对现有6台除臭风机进行风量调整改造,在洗涤塔基础上增加一套生物除臭系统(三座生物除臭塔+储药系统)和一套氧化除臭系统(含氧化塔及其加药系统),将现有三根排气筒整合为1根35m高排气筒;将垃圾干化间臭气、干化垃圾分选间臭气引入干化成品垃圾库,送焚烧炉焚烧;对垃圾干化间、机械分选间、垃圾成品库进行密封改造。对现有污水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技改扩容,增设一套IC厌氧反应罐,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到800 m3/d,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提高到1400 m3/d。对一期建成运行的1#焚烧炉进行扩容,处置能力由800t/d扩容至1000t/d。二期2#焚烧炉在建设过程中焚烧炉处置能力变为1000t/d,配套4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构成重大变动一并报批。其他公辅设施、环保设施依托已建成。改造完成后,原生生活垃圾量由2000t/d提升到3000t/d,在生活垃圾不满足焚烧规模时,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高于焚烧规模的20%。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 (略) ,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项目垃圾渗滤液(含干化污凝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作为循环水补充水和渣库加湿、飞灰固化和厂房清洗等环节用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达到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 (略) 排至齐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反渗透浓水经MVR装置处理后,清水作烟气净化石灰浆制备用水,浓水回喷干化垃圾库入炉焚烧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2台焚烧炉焚烧烟气利用现有治理设施(采用“SNCR+旋转喷雾式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90米高的集束式烟囱排放。入厂廊道和卸料大厅臭气依托现有除臭系统;垃圾干化仓废气经水洗+碱洗+低温等离子(备用)+生物除臭+氧化除臭系统净化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干化成品垃圾库臭气送焚烧炉焚烧。

无组织废气治理依托现有工程相关内容。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送焚烧炉焚烧处理;非飞灰废布袋、纯水站废反渗透膜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炉渣外售综合利用;螯合剂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干化垃圾分选剩余物中磁选废金属外售综合利用,惰性物料作为一般建筑骨材综合利用,剩余物中可燃物回收入炉焚烧。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飞灰除尘器废布袋、化验室产生的废药品、废铅蓄电池、UV光氧废灯管、污水站废膜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依规利用处置。飞灰固化稳定后,经鉴别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入场要求后,送配套建设的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

六、环境风险防控。企业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完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淄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系统环保提升技改项目

临淄区

淄 (略)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4月以淄环审〔2016〕18号出具了《关于淄 (略) 临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项目在建设中分2期建设,目前,一期已建成投运,二期在建。本次技改内容:将原生垃圾库臭气及污水处理站臭气引入垃圾干化仓,对垃圾干化仓臭气治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将1#、2#干化线配套的2套二级植物洗涤塔改造为一级水洗塔+二级碱洗塔,将3#干化线配套的1套一级植物洗涤塔改造为一级碱洗塔,对现有6台除臭风机进行风量调整改造,在洗涤塔基础上增加一套生物除臭系统(三座生物除臭塔+储药系统)和一套氧化除臭系统(含氧化塔及其加药系统),将现有三根排气筒整合为1根35m高排气筒;将垃圾干化间臭气、干化垃圾分选间臭气引入干化成品垃圾库,送焚烧炉焚烧;对垃圾干化间、机械分选间、垃圾成品库进行密封改造。对现有污水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技改扩容,增设一套IC厌氧反应罐,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到800 m3/d,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提高到1400 m3/d。对一期建成运行的1#焚烧炉进行扩容,处置能力由800t/d扩容至1000t/d。二期2#焚烧炉在建设过程中焚烧炉处置能力变为1000t/d,配套4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构成重大变动一并报批。其他公辅设施、环保设施依托已建成。改造完成后,原生生活垃圾量由2000t/d提升到3000t/d,在生活垃圾不满足焚烧规模时,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高于焚烧规模的20%。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 (略) ,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项目垃圾渗滤液(含干化污凝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作为循环水补充水和渣库加湿、飞灰固化和厂房清洗等环节用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达到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 (略) 排至齐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反渗透浓水经MVR装置处理后,清水作烟气净化石灰浆制备用水,浓水回喷干化垃圾库入炉焚烧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2台焚烧炉焚烧烟气利用现有治理设施(采用“SNCR+旋转喷雾式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90米高的集束式烟囱排放。入厂廊道和卸料大厅臭气依托现有除臭系统;垃圾干化仓废气经水洗+碱洗+低温等离子(备用)+生物除臭+氧化除臭系统净化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干化成品垃圾库臭气送焚烧炉焚烧。

无组织废气治理依托现有工程相关内容。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送焚烧炉焚烧处理;非飞灰废布袋、纯水站废反渗透膜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炉渣外售综合利用;螯合剂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干化垃圾分选剩余物中磁选废金属外售综合利用,惰性物料作为一般建筑骨材综合利用,剩余物中可燃物回收入炉焚烧。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飞灰除尘器废布袋、化验室产生的废药品、废铅蓄电池、UV光氧废灯管、污水站废膜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依规利用处置。飞灰固化稳定后,经鉴别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入场要求后,送配套建设的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

六、环境风险防控。企业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完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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