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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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略) 翔安区马 (略) 200-1号2号门

  厦门高容纳 (略)

  福建 (略)

  厦门高容纳 (略) (略) 翔安区马 (略) 200-1号2号门厂房,拟建设“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建成后年产能可达1000吨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项目总投资*,租赁现有厂房面积3480m2, (略) 翔安区巷北综合区内,工业用地,劳动定员50人。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循环水系统和冷水系统排污水依托出租方生 (略) 排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生 (略) 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污水排放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污染物排放要求及有关规定: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其中BOD5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在翔安水质净化厂的接收水质范围内,不会对翔安水质净化厂造成污染负荷冲击,不会影响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效果。由此可见,项目废水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是可行的,经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同安湾(*-Ⅱ),对纳污水体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厂界无超标,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运行,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水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桶,冷凝沥青焦/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等;一般固体废物有磁性废料,废匣钵,废弃包装材料,废滤袋滤芯等。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要求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匣钵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其他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巷北综合区,周边不涉及地下水敏感区,根据影响分析,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周边土壤敏感目标为西侧和南侧的农用地、居住用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少量苯并[a]芘对周边居住用地和耕地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厂区内风险物质主要为有机溶剂(*醇/异*醇/*醇之一或混合物)、废有机溶剂、焦油(危废)、天然气等,主要分布在溶剂仓库、危废间。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为0.72,Q值划分为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企业运行时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是有机溶剂及废有机溶剂泄漏挥发、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危化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燃烧废气和灭火过程产生的消防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引发粉尘、沥青烟、苯并[a]芘等有机废气超标排放进入环境空气,导致区域环境空气局部浓度超标,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企业需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制度,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拟建工程运行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2.工程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运行产生的循环水系统和冷水系统排污水依托出租方生 (略) 排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生 (略) 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真空上料系统、喷雾干燥机、整形混合机、高温整形机(转料机、翻钵机)、气流粉碎机、筛分机等经各自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汇入一根排气筒集中后引至DA001排气筒(15m)有组织排放;喷雾干燥机排气阀废气和溶剂回收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汇总后,进入末端活性炭处理系统,最终引至DA002排气筒(15m)有组织排放;包覆定型机产生的沥青烟经设备自带的过滤器+冷凝回收焦油后,进入末端焚烧炉处理系统,经焚烧处理后由DA003(15m)排气筒排放;高温整形机产生的沥青烟经设备自带的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由DA004(15m)排气筒排放;噪声经减震、厂房隔声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拟采用的环保技术均为可行性技术,只要加强维护和运行管理,可保证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得到有效的控制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略) 翔安区马 (略) 200-1号2号门

  厦门高容纳 (略)

  福建 (略)

  厦门高容纳 (略) (略) 翔安区马 (略) 200-1号2号门厂房,拟建设“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建成后年产能可达1000吨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项目总投资*,租赁现有厂房面积3480m2, (略) 翔安区巷北综合区内,工业用地,劳动定员50人。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循环水系统和冷水系统排污水依托出租方生 (略) 排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生 (略) 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污水排放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污染物排放要求及有关规定: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其中BOD5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在翔安水质净化厂的接收水质范围内,不会对翔安水质净化厂造成污染负荷冲击,不会影响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效果。由此可见,项目废水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是可行的,经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同安湾(*-Ⅱ),对纳污水体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厂界无超标,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运行,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水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桶,冷凝沥青焦/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等;一般固体废物有磁性废料,废匣钵,废弃包装材料,废滤袋滤芯等。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要求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匣钵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其他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巷北综合区,周边不涉及地下水敏感区,根据影响分析,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周边土壤敏感目标为西侧和南侧的农用地、居住用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少量苯并[a]芘对周边居住用地和耕地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厂区内风险物质主要为有机溶剂(*醇/异*醇/*醇之一或混合物)、废有机溶剂、焦油(危废)、天然气等,主要分布在溶剂仓库、危废间。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为0.72,Q值划分为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企业运行时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是有机溶剂及废有机溶剂泄漏挥发、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危化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燃烧废气和灭火过程产生的消防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引发粉尘、沥青烟、苯并[a]芘等有机废气超标排放进入环境空气,导致区域环境空气局部浓度超标,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企业需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制度,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拟建工程运行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2.工程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运行产生的循环水系统和冷水系统排污水依托出租方生 (略) 排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生 (略) 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真空上料系统、喷雾干燥机、整形混合机、高温整形机(转料机、翻钵机)、气流粉碎机、筛分机等经各自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汇入一根排气筒集中后引至DA001排气筒(15m)有组织排放;喷雾干燥机排气阀废气和溶剂回收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汇总后,进入末端活性炭处理系统,最终引至DA002排气筒(15m)有组织排放;包覆定型机产生的沥青烟经设备自带的过滤器+冷凝回收焦油后,进入末端焚烧炉处理系统,经焚烧处理后由DA003(15m)排气筒排放;高温整形机产生的沥青烟经设备自带的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由DA004(15m)排气筒排放;噪声经减震、厂房隔声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拟采用的环保技术均为可行性技术,只要加强维护和运行管理,可保证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得到有效的控制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略) 翔安区马 (略) 200-1号2号门

  厦门高容纳 (略)

  福建 (略)

  厦门高容纳 (略) (略) 翔安区马 (略) 200-1号2号门厂房,拟建设“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建成后年产能可达1000吨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项目总投资*,租赁现有厂房面积3480m2, (略) 翔安区巷北综合区内,工业用地,劳动定员50人。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循环水系统和冷水系统排污水依托出租方生 (略) 排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生 (略) 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污水排放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污染物排放要求及有关规定: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其中BOD5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在翔安水质净化厂的接收水质范围内,不会对翔安水质净化厂造成污染负荷冲击,不会影响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效果。由此可见,项目废水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是可行的,经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同安湾(*-Ⅱ),对纳污水体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厂界无超标,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运行,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水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桶,冷凝沥青焦/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等;一般固体废物有磁性废料,废匣钵,废弃包装材料,废滤袋滤芯等。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要求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匣钵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其他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巷北综合区,周边不涉及地下水敏感区,根据影响分析,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周边土壤敏感目标为西侧和南侧的农用地、居住用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少量苯并[a]芘对周边居住用地和耕地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厂区内风险物质主要为有机溶剂(*醇/异*醇/*醇之一或混合物)、废有机溶剂、焦油(危废)、天然气等,主要分布在溶剂仓库、危废间。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为0.72,Q值划分为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企业运行时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是有机溶剂及废有机溶剂泄漏挥发、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危化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燃烧废气和灭火过程产生的消防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引发粉尘、沥青烟、苯并[a]芘等有机废气超标排放进入环境空气,导致区域环境空气局部浓度超标,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企业需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制度,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拟建工程运行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2.工程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运行产生的循环水系统和冷水系统排污水依托出租方生 (略) 排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生 (略) 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真空上料系统、喷雾干燥机、整形混合机、高温整形机(转料机、翻钵机)、气流粉碎机、筛分机等经各自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汇入一根排气筒集中后引至DA001排气筒(15m)有组织排放;喷雾干燥机排气阀废气和溶剂回收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汇总后,进入末端活性炭处理系统,最终引至DA002排气筒(15m)有组织排放;包覆定型机产生的沥青烟经设备自带的过滤器+冷凝回收焦油后,进入末端焚烧炉处理系统,经焚烧处理后由DA003(15m)排气筒排放;高温整形机产生的沥青烟经设备自带的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由DA004(15m)排气筒排放;噪声经减震、厂房隔声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拟采用的环保技术均为可行性技术,只要加强维护和运行管理,可保证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得到有效的控制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略) 翔安区马 (略) 200-1号2号门

  厦门高容纳 (略)

  福建 (略)

  厦门高容纳 (略) (略) 翔安区马 (略) 200-1号2号门厂房,拟建设“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建成后年产能可达1000吨高容量电池负极材料,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项目总投资*,租赁现有厂房面积3480m2, (略) 翔安区巷北综合区内,工业用地,劳动定员50人。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循环水系统和冷水系统排污水依托出租方生 (略) 排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生 (略) 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污水排放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污染物排放要求及有关规定: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其中BOD5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在翔安水质净化厂的接收水质范围内,不会对翔安水质净化厂造成污染负荷冲击,不会影响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效果。由此可见,项目废水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是可行的,经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同安湾(*-Ⅱ),对纳污水体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厂界无超标,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运行,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水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桶,冷凝沥青焦/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等;一般固体废物有磁性废料,废匣钵,废弃包装材料,废滤袋滤芯等。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要求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匣钵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其他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巷北综合区,周边不涉及地下水敏感区,根据影响分析,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周边土壤敏感目标为西侧和南侧的农用地、居住用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少量苯并[a]芘对周边居住用地和耕地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厂区内风险物质主要为有机溶剂(*醇/异*醇/*醇之一或混合物)、废有机溶剂、焦油(危废)、天然气等,主要分布在溶剂仓库、危废间。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为0.72,Q值划分为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企业运行时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是有机溶剂及废有机溶剂泄漏挥发、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危化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燃烧废气和灭火过程产生的消防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引发粉尘、沥青烟、苯并[a]芘等有机废气超标排放进入环境空气,导致区域环境空气局部浓度超标,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企业需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制度,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拟建工程运行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2.工程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运行产生的循环水系统和冷水系统排污水依托出租方生 (略) 排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生 (略) 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真空上料系统、喷雾干燥机、整形混合机、高温整形机(转料机、翻钵机)、气流粉碎机、筛分机等经各自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汇入一根排气筒集中后引至DA001排气筒(15m)有组织排放;喷雾干燥机排气阀废气和溶剂回收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汇总后,进入末端活性炭处理系统,最终引至DA002排气筒(15m)有组织排放;包覆定型机产生的沥青烟经设备自带的过滤器+冷凝回收焦油后,进入末端焚烧炉处理系统,经焚烧处理后由DA003(15m)排气筒排放;高温整形机产生的沥青烟经设备自带的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由DA004(15m)排气筒排放;噪声经减震、厂房隔声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拟采用的环保技术均为可行性技术,只要加强维护和运行管理,可保证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得到有效的控制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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