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文件名称: |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 ||
索引号: | zfgzbmwxb/2022-0097 | 公开日期: | 2022-05-17 10:37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项目概要:安康高新区2001年由省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原名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6年国家发改委核准并更名为陕西安康工业园区,2009年初提出二次创业和转型升级,5月正式提出在此基础上提升建设“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9年编制完成了《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09-2020)以及《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3月30日取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康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0〕208号)。根据规划及规划环评,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江北,向东以刘家沟为规划边界;向南以安康大道、316国道为规划边界;向西以冉家河为规划边界; (略) 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快速北环线为界,总面积约28km2。产业发展方向为新兴工业、科技产业和特色服务业,主导产业主要包括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装备制造、现代物流。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中圣 (略) 对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总面积28km2)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
??一、评价区概况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为:向东以刘家沟为规划边界;向南以安康大道、316国道为规划边界;向西以冉家河为规划边界; (略) 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快速北环线为界,总面积约28km2。
本次跟踪性评价针对“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跟踪性分析,跟踪评价范围与2009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规划区域的面积和范围一致。
??二、园区规划实施回顾
??(一)区内企业发展概况
安康高新区范围内目前企业类型主要有以垚森、酱园、荣氏等为代表的食品加工、以宝杰、天源、北医大制药等为主生物医药、以东博环保吉速线缆、天实等为主新型材料、以荣鑫达、普瑞达为主的装备制造等。根据对照分析,目前入驻企业类型基本与原规划产业定位相符,未引入“两高”以及其他重污染项目。
??总体规划提出的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装备制造基本已经实施,基本实现了原规划提出的产业定位。但现有规模以上富硒食品企业、生物医药企业和新型材料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绿色产业类高新技术企业较少,产业集聚效益尚不明显。
??(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供、排水
??目前富家河以东供水水源为江北水厂,以西主要水源为自备水井。江北水厂主要保证高新区核心区和建民组团供水,同时江北水厂出水经二次加压后向老君殿组团供水。规划区内大部分企业采用自来水供水,部分企业以及各村镇均采用自备水井。规划的江北污水处理厂及建民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
??2、供热
??原规划无集中供热。规划实施过程中 (略) 高新区居民冬季取暖的需求,安康启迪 (略) (略) 建民污水处理厂旁建设安 (略) 集中供热项目。
??3、燃气
??开发区燃气 (略) 天然气高压管道供给,城市高压燃气管进入产业园内经调压计量后分两级管道进入 (略) 。
??4、电力
??安康高新区现状电源点主要为江北变电站。
??三、环境影响评估
??1、大气环境
??本规划所在区域所有基本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说明通过各企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2、地表水环境
??富家河、冉家河、月河和汉江马坡岭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说明通过近年来的环保力度加大,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通过本次跟踪评价收集的地下水现状监测,开发区内地下水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水标准。
??4、声环境
??根据收集的规划范围内的噪声监测数据,显示规划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
??通过本次跟踪评价土壤现状收集数据,显示建设用地的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2类用地,村庄和农田的土壤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标准值要求,同时对比历年来园区内不同企业的土壤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因子均处于达标状态,土壤中各污染物未出现明显积累。
??四、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目前《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时限已结束。在后续发展中,跟踪评价建议对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进行修编,规划区范围、主导产业、产业布局、用地布局结合新的上位规划进行调整,并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使高新区规划更加紧密贴近最新上层规划及经济发展趋势。建议在新一轮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完成前的过渡期, (略) 规划、用地许可及现行相关环保政策的前提下,新建项目按原程序入区;区内现有取得环保合法手续的企业予以保留。鼓励区内现有企业强化环保收集及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促进节能减排。
?(2)根据初步对比,开发区现新型材料产业区北部及生物医药产业区将规划为新行政中心区。产业转移承载区将规划为新经济引领区。技术产业综合区及创智休闲区将规划为传统产业片区。其余规划为现代服务聚集区。建议在新一轮规划修编时与《安康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时进行衔接。后续入区企业按照最新规划实施。
?(3)目前开发区内企业废水经处理 (略) (略) 送往江北及建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未实施中水回用系统,同时也未达到原规划2020年中水回用率达到30%的预期目标。建议在规划修编中实施中水回用系统,并且原规划和规划环评中提出工业再生水回用率30%过高,建议参考《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T 274-2015)在规划修编时调整为初期20%。
?(4)原规划环评开发区建设需将区内15个自然村全部搬迁的要求尚未实施完成,建议在规划修编中,结合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发展实际,重新考虑搬迁方案。
??四、跟踪评价结论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入驻企业符合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园区产业布局较为合理,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规划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落实到位,区域污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环境质量能保持较好的状态。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较为完善。园区通过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协调与区域发展规划的符合性,落实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区域环境能可满足功能要求,可实现当地的可持续发展。但鉴于规划实施已经超期以及目前实际管辖区域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修编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受园区开发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规划建设实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环评单位:中圣 (略)
??单位地址: (略) 雁塔 (略) 旺都D座24层至25层
??联 系 人:成工
??电 话:029-*
??邮 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调查问卷(见附件1)等方式向管理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对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联系查阅报告书全文。
??附件1:http://**_jUJWf6dU2r0JvwTvA?pwd=u5jw
??提取码:u5jw
文件名称: |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 ||
索引号: | zfgzbmwxb/2022-0097 | 公开日期: | 2022-05-17 10:37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项目概要:安康高新区2001年由省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原名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6年国家发改委核准并更名为陕西安康工业园区,2009年初提出二次创业和转型升级,5月正式提出在此基础上提升建设“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9年编制完成了《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09-2020)以及《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3月30日取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康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0〕208号)。根据规划及规划环评,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江北,向东以刘家沟为规划边界;向南以安康大道、316国道为规划边界;向西以冉家河为规划边界; (略) 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快速北环线为界,总面积约28km2。产业发展方向为新兴工业、科技产业和特色服务业,主导产业主要包括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装备制造、现代物流。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中圣 (略) 对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总面积28km2)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
??一、评价区概况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为:向东以刘家沟为规划边界;向南以安康大道、316国道为规划边界;向西以冉家河为规划边界; (略) 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快速北环线为界,总面积约28km2。
本次跟踪性评价针对“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跟踪性分析,跟踪评价范围与2009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规划区域的面积和范围一致。
??二、园区规划实施回顾
??(一)区内企业发展概况
安康高新区范围内目前企业类型主要有以垚森、酱园、荣氏等为代表的食品加工、以宝杰、天源、北医大制药等为主生物医药、以东博环保吉速线缆、天实等为主新型材料、以荣鑫达、普瑞达为主的装备制造等。根据对照分析,目前入驻企业类型基本与原规划产业定位相符,未引入“两高”以及其他重污染项目。
??总体规划提出的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装备制造基本已经实施,基本实现了原规划提出的产业定位。但现有规模以上富硒食品企业、生物医药企业和新型材料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绿色产业类高新技术企业较少,产业集聚效益尚不明显。
??(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供、排水
??目前富家河以东供水水源为江北水厂,以西主要水源为自备水井。江北水厂主要保证高新区核心区和建民组团供水,同时江北水厂出水经二次加压后向老君殿组团供水。规划区内大部分企业采用自来水供水,部分企业以及各村镇均采用自备水井。规划的江北污水处理厂及建民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
??2、供热
??原规划无集中供热。规划实施过程中 (略) 高新区居民冬季取暖的需求,安康启迪 (略) (略) 建民污水处理厂旁建设安 (略) 集中供热项目。
??3、燃气
??开发区燃气 (略) 天然气高压管道供给,城市高压燃气管进入产业园内经调压计量后分两级管道进入 (略) 。
??4、电力
??安康高新区现状电源点主要为江北变电站。
??三、环境影响评估
??1、大气环境
??本规划所在区域所有基本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说明通过各企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2、地表水环境
??富家河、冉家河、月河和汉江马坡岭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说明通过近年来的环保力度加大,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通过本次跟踪评价收集的地下水现状监测,开发区内地下水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水标准。
??4、声环境
??根据收集的规划范围内的噪声监测数据,显示规划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
??通过本次跟踪评价土壤现状收集数据,显示建设用地的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2类用地,村庄和农田的土壤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标准值要求,同时对比历年来园区内不同企业的土壤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因子均处于达标状态,土壤中各污染物未出现明显积累。
??四、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目前《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时限已结束。在后续发展中,跟踪评价建议对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进行修编,规划区范围、主导产业、产业布局、用地布局结合新的上位规划进行调整,并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使高新区规划更加紧密贴近最新上层规划及经济发展趋势。建议在新一轮规划修编及规划环评完成前的过渡期, (略) 规划、用地许可及现行相关环保政策的前提下,新建项目按原程序入区;区内现有取得环保合法手续的企业予以保留。鼓励区内现有企业强化环保收集及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促进节能减排。
?(2)根据初步对比,开发区现新型材料产业区北部及生物医药产业区将规划为新行政中心区。产业转移承载区将规划为新经济引领区。技术产业综合区及创智休闲区将规划为传统产业片区。其余规划为现代服务聚集区。建议在新一轮规划修编时与《安康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时进行衔接。后续入区企业按照最新规划实施。
?(3)目前开发区内企业废水经处理 (略) (略) 送往江北及建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未实施中水回用系统,同时也未达到原规划2020年中水回用率达到30%的预期目标。建议在规划修编中实施中水回用系统,并且原规划和规划环评中提出工业再生水回用率30%过高,建议参考《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T 274-2015)在规划修编时调整为初期20%。
?(4)原规划环评开发区建设需将区内15个自然村全部搬迁的要求尚未实施完成,建议在规划修编中,结合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发展实际,重新考虑搬迁方案。
??四、跟踪评价结论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入驻企业符合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园区产业布局较为合理,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规划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落实到位,区域污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环境质量能保持较好的状态。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较为完善。园区通过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协调与区域发展规划的符合性,落实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区域环境能可满足功能要求,可实现当地的可持续发展。但鉴于规划实施已经超期以及目前实际管辖区域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修编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受园区开发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规划建设实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环评单位:中圣 (略)
??单位地址: (略) 雁塔 (略) 旺都D座24层至25层
??联 系 人:成工
??电 话:029-*
??邮 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调查问卷(见附件1)等方式向管理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对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联系查阅报告书全文。
??附件1:http://**_jUJWf6dU2r0JvwTvA?pwd=u5jw
??提取码:u5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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