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高陵区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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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高陵区排污企业自行监测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2022年7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第一检查组对我区西安蓝晓科 (略) 特种树脂工厂和雨中情防水 (略) 自行监测情况进行抽查,该两家企业 (略) 一并接受检查。

检查组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帮扶指导,尤其对企业 (略) 提供的原始记录和监测数据进行了详细地询问和查看。

检查组强调排污单位要确保制定的监测方案符合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并与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监测频次、排放标准等内容保持一致,如有变化要提前报备变更,并在监测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对自行监测结果上传并公开。同时,检查组要求受 (略) 要确保监测规范、数据详实,要切实把数据质量提到首要位置,与企业共同把自行监测工作做好做实。

2022年7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第一检查组对我区西安蓝晓科 (略) 特种树脂工厂和雨中情防水 (略) 自行监测情况进行抽查,该两家企业 (略) 一并接受检查。

检查组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帮扶指导,尤其对企业 (略) 提供的原始记录和监测数据进行了详细地询问和查看。

检查组强调排污单位要确保制定的监测方案符合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并与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监测频次、排放标准等内容保持一致,如有变化要提前报备变更,并在监测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对自行监测结果上传并公开。同时,检查组要求受 (略) 要确保监测规范、数据详实,要切实把数据质量提到首要位置,与企业共同把自行监测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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