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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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 (略) 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 (略) 衢江区大洲镇南大茶园矿区。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服务对象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18类(飞灰和焚烧残渣)危险废物,填埋处理能力为*t/年,使用年限20年,规划填埋处理总量为*t。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填埋处理规模*吨,服务年限8年;二期工程填埋处理规模*吨,服务年限12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场址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企业西北侧的后祝村、沧南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飞灰填埋场渗沥液、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分析化验废水进MVR(机械蒸发)废水处理厂房处理,不外排;冲洗车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固化车间南侧河道。

项目废气主要是填埋作业时产生的废气(作业机械尾气以及填埋粉尘)、渗沥液调节处理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等,根据预测分析,经处理后的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在正常工况下,不会有渗沥液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填埋场作业机械噪声,连续声级75~90dB,项目建成后以上噪声源经过消隔声治理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该项目对所产生的固废都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处置,基本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类别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扬尘采用密封车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填埋气体通过气体导管抽到填埋场外部,在导管末端留有取样装置,取样检测合格后释放到大气中;食堂厨房的油烟废气应经除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集中向高空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水

渗滤液、分析化验废水进MVR(机械蒸发)废水处理厂房处理,不外排;冲洗车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固化车间南侧河道。

达标排放

地下水

设地下水导排,截洪沟等。导排口、截洪沟水应引至周围水体。填埋场防渗采用复合衬层防渗系统,填埋场地设置地下水监控等。

达标排放

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无害化

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

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该项 (略) 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块的填埋;项目选址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中选址的相关要求基本符合。工程建设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三废”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要求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可有效地以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公众参与要求;同时, (略) 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在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 (略) 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30日

浙江 (略)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十七日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衢江区大洲镇南大茶园矿区

联系人:叶志春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大学

地址: (略) (略) 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B楼129室

联系人:0571-*

联系电话(传真):0571-*

电子信箱:*@*ttp://**

项目环保主管部门: (略) 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 (略) 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 (略) 衢江区大洲镇南大茶园矿区。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服务对象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18类(飞灰和焚烧残渣)危险废物,填埋处理能力为*t/年,使用年限20年,规划填埋处理总量为*t。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填埋处理规模*吨,服务年限8年;二期工程填埋处理规模*吨,服务年限12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场址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企业西北侧的后祝村、沧南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飞灰填埋场渗沥液、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分析化验废水进MVR(机械蒸发)废水处理厂房处理,不外排;冲洗车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固化车间南侧河道。

项目废气主要是填埋作业时产生的废气(作业机械尾气以及填埋粉尘)、渗沥液调节处理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等,根据预测分析,经处理后的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在正常工况下,不会有渗沥液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填埋场作业机械噪声,连续声级75~90dB,项目建成后以上噪声源经过消隔声治理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该项目对所产生的固废都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处置,基本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类别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扬尘采用密封车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填埋气体通过气体导管抽到填埋场外部,在导管末端留有取样装置,取样检测合格后释放到大气中;食堂厨房的油烟废气应经除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集中向高空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水

渗滤液、分析化验废水进MVR(机械蒸发)废水处理厂房处理,不外排;冲洗车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固化车间南侧河道。

达标排放

地下水

设地下水导排,截洪沟等。导排口、截洪沟水应引至周围水体。填埋场防渗采用复合衬层防渗系统,填埋场地设置地下水监控等。

达标排放

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无害化

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

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该项 (略) 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块的填埋;项目选址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中选址的相关要求基本符合。工程建设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三废”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要求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可有效地以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公众参与要求;同时, (略) 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在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 (略) 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30日

浙江 (略)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十七日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衢江区大洲镇南大茶园矿区

联系人:叶志春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大学

地址: (略) (略) 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B楼129室

联系人:0571-*

联系电话(传真):0571-*

电子信箱:*@*ttp://**

项目环保主管部门: (略) 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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